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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拾零:私车公用有风险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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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翻阅2018年11月8日的《人民法院报》,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


       十八大之后,法院系统也进行了公车改革,每月发放交通津贴,法官外出执行公务可以申请使用公车。但至少据我了解,公车使用还是有些方面有待改进,一是车辆不足。车改后法院车辆数量减少,而且法院车辆有一部分是警车,民事法官不能驾驶,还有部分车辆专归固定庭室使用,剩余车辆摊到全院使用,往往数量不足;二是申请程序相对繁琐,要求提前一天申请,但实际上僧多粥少,有时至少需要提前一周申请才能申请的到;三是很多法院没有专职司机,需要干警自行驾车前往。干警驾驶水平不一,存在事故风险;四是一些事项上不允许使用公车,例如外出参加业务培训或开会,是不允许使用公车的,只能自行前往。


        另一方面,审判工作中很多外出事项出现得比较急,往往临时申请也申请不到车,一些时候法院的干警就会选择开私家车外出。例如橙子本人,如果遇到比较紧急地情况,例如保全,或者外出地点距离单位比较近的,为了节约时间,就经常开私家车外出。曾有同事提醒过我,尽量不要“私车公用”,倒不只是心疼油钱,一旦路上出现事故,还是要自己担责的。《人民法院报》的这篇文章,也确实给我提了个醒。


        公车使用上,防止公车私用与方便干警使用永远是一对矛盾,只能说希望在制度安排上,尽量在两者之间取得某种平衡。


        说句题外话,前些年有一天驾驶公车去监狱开庭,返回的路上着急赶路疑似闯了红灯,一天都惴惴不安的,晚上把这件事告诉了一位高院的朋友,她疑惑的问:为什么是你开车,没有专职司机吗?我回答说基层院比不得高院,都是干警自己驾车。她又问:为什么不是助理驾车?我回答说申请到的车是手动档的,助理不会开手动档的车。她又问:为什么是手动档的,不应该都是自动档的吗?我说:好吧,不说了,你这个不知基层疾苦的省公司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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