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琐记:新人“作”的三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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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庭外闲语:从李某草事件看舆情预防和应对】
前些天,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寄语法院新人:事不拖、话不多、心不悔、人不作,文章作者寄语法院新人十二个字,其中“人不作”三个字橙子尤为赞赏。橙子也是从法院新人一步步走过来的,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也见过很多新人的种种表现,无论是当年的自己还是其他同事,确实都有一些“作”的表现,因此橙子在此总结一下:
一是自作主张。
现在的新人有两个特点,一是性格上越来越自信,二是个人能力也是越来越高,很多新同事学历高,能力强,办事果断,确实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但是在法院,新人来了之后一开始都是从事书记员、法官助理这样的辅助类工作,有的新人不能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觉得自己比审判员更英明,很多事非常有主见,替审判员拿主意做决策,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有的对审判员的要求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就不执行,有的甚至在校对文书时自作主张修改判决书。需知目前的司法实践,员额法官对于承办的案件的质量是要终身负责的,书记员和助理犯的任何错误最后都是由承办法官担责的,况且司法实践非常复杂,新人刚参加工作,常常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轻言比法官更英明真是不太妥当的。因此,新人一定要牢记:服从命令听指挥,不理解的可以问可以学,切不可自作主张。
二是有错不报。
新人对工作一不熟悉二没经验,犯一些错误实属正常。但是有的新人犯了错误之后,担心上报后受到批评指责,影响自己的前途,错误的选择了有错不报,或是想拖延下去不了了之,或是私下解决悄无声息。但很多时候却是要么越描越黑,要么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橙子当年在一家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就有一位担任出纳的新同事,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少了一千多元钱,那时一千多元钱也不算小钱,橙子一个月名义工资才1000元。这位同事发现后没有选择立刻报告,而是瞒了下来,想自己查出钱的下落悄悄地把错误弥补过来。结果他自己查了大半年也没查出头绪,最后实在无奈才报告,领导接到报告后大吃一惊,赶紧派有经验的老同志帮着清查,但最后因为时间太长还是没查到原因,这位同事最近赔钱了事,既赔了钱,又丢了面子。进入法院工作后,也有一些新同事在担任书记员或是法官助理时工作有些失误,也是自作主张私下处理,不想弄巧成拙反而惹出更大的麻烦。因此新人一定牢记:犯错误是难免的,出了错一定要报告,侥幸心理要不得。
三是急于表现。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新人刚参加工作也想好好表现,给领导和同事们留下好印象。积极表现是应该的,但是新人一是容易心态急躁,二是往往不知深浅,积极表现一不小心就惹出麻烦。曾经有位同事进入法院后在业务庭工作,有一回他觉得一个案子很有新闻价值,正巧他有认识一些新闻界的朋友,于是就私下联系这些人庭审时过来采访,事后被领导严厉批评。法院是有新闻纪律的,案件是否接受采访和报道是有报批流程的,而且联系新闻媒体也不是业务庭的权限,简言之,这位新人“越界了”。我相信新人是好心,但是确实办错了事。因此,新人切记:心态不要急,只有脚踏实地,没有一步登天。
每个职场人都是从新人开始的,橙子也是如此。新人们朝气蓬勃,干劲十足,橙子衷心希望每位新人都能顺利的度过刚参加工作的适应期,为自己精彩的职业生涯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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