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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步质证,这样的庭审方式我也想要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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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助理不在,我接完电话挺崩溃


随着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同步”这个词应用的越来越多,很多商品和服务都以“同步”作为卖点,同步展示、同步送达等等,但是,同步就一定好吗?有的时候,异步反而更值得拥有!


2020年10月13日的《人民法院报》第8版刊登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异步质证,法庭“交锋”不见面》


讲的是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开发了异步质证平台,案件网上立案成功后,该平台会给双方发送平台链接和登陆码,如果双方接受电子送达和在线庭审,就可以在该平台上发表诉讼意见、上传扫描好的证据,一方可以针对对方上传的意见和证据发表自己的看法。


更为可贵的是,和传统的双方必须同时到庭或者在线发表意见不同,异步质证可以让当事人自由选择时间和地点登录平台,以不同时、不同步、不同地的方式,自助完成庭前程序。待正式开庭时,庭前证据交换环节已完成,生成的异步质证报告被提前引入电子卷宗,双方的证据观点通过屏幕清晰展示,节省了原有庭审中的举证质证环节,法官归纳争议焦点,案件审理时间大大缩短。


这几年法院信息化建设可谓一日千里,特别是今年因为疫情原因,线上立案、线上开庭已经广泛应用,大大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奔波之苦。但是质证环节上突破并不明显,一是很多当事人对于上传的证据并不是非常信任,还是要求看原件,讲究的是眼见为实,另一方面即便是线上质证,依然是同时、同步质证,需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法官或者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主持质证并记录双方的意见,依旧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特别是相当多的一线法官,因为人员短缺的问题,像质证这样的属于法官助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仍需要员额法官亲力亲为,极大了占用了法官宝贵的工作时间。


因此当橙子看到这条新闻时真的是眼前一亮,特别是文章中有律师表示,有的案子的证据质证完全是利用零碎闲暇时间完成的,过程也不需要法官主持,不仅节约了法官的时间,也让律师的工作效率得到很大的提高,真是双赢的做法。

我一直觉得,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并不是把原来的事物重新复制或者包装,就好像用冲锋枪换掉了大刀长矛,士兵不应该继续像之前那样用来和敌人肉搏,而是应该远远地射击一样。信息技术对于诉讼程序的改变,并不应该只是把原有的诉讼程序原封不动搬到线上这么简单,期待有更多的类似于异步质证这样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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