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欢迎点击上方“红发橙子”蓝色字关注本公众号 


【上期内容:法院女同胞,职业道路的选择有何不同?


打官司不仅要打证据,还得交诉讼费,离婚案件也是如此。一般立案时先交200元,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二十万元再补收诉讼费。各省标准不一致,开始我以为全国都是先收200元,后来看到一份辽宁省的判决书,才知道原来辽宁省收300元。


今天聊的几件离婚案子,都和诉讼费有关。


1.退诉讼费


同事的一件离婚纠纷,原告是男方,已经退休了,经审理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于是判决驳回,诉讼费减半收取100元。原告拿到判决后,没上诉,但也没过来退诉讼费。


补充说明一下,很长一段时间办理退诉讼费,都得原告拿着判决书亲自来法院办理,领取现金。很多案件当事人或是嫌麻烦,或是忘了,不来办理退费,这些钱日积月累都“趴”在法院的账户上。一段时间法院集中清理未退回的诉讼费,于是助理给原告打电话,让他过来办理退费。这位原告早就把这件事忘了,接到通知后很快就过来了。


助理带着他去相关窗口办理,没多长时间,他拿到了100元。不知怎的,他大发感慨的对助理说,哎呀,小伙子,看你跑前跑后的真不容易,这100元钱就给你了吧。助理赶紧说,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您别客气。原告说不行,一定要给你。吓得助理不敢停留,一溜烟就跑回了办公室。


我们听他说完这件事后,调侃他说,你看人家那么有诚意,你就收了呗。助理说那哪能收,违反纪律的。想了想,他又气愤的说,他哪有什么诚意啊,那诉讼服务大厅,人来人往的,到处都是摄像头,他举着100元钱那么大声的说要给我,这是有诚意吗......


哈哈哈哈哈!


2.贫富差距


橙子工作的法院所在的区,在全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的区,被大家戏称“砸锅卖铁区”,因此我遇到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普遍经济收入不太高,这么说吧,我经手的离婚案件,判决或者调解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几乎没有超过1500元的。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事人的月收入达不到5000元。有一段时间在查明当事人情况时我特意问当事人的学历情况,本科的都不多,普遍是大专或者中专。


凡事都有例外,去年同事审理一件离婚纠纷,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夫妻共同财产有多少呢?大约两个亿。需要补缴的诉讼费经计算有五十余万元。法官和助理都替双方心疼这笔钱,结果当事人二话不说就把诉讼费付了,充分展示了富人的风采。


同事后来和我说起这件事,我听完很是感慨。因为我经手的一些离婚案件,最后查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没有五十万。所以说什么叫贫富差距?那就是同是来法院诉讼离婚,有的夫妻的共同财产,还比不上别的夫妻缴纳的诉讼费。


3.离婚冷静期


有挥金如土的,就有勤俭节约的。有一件从家事庭带过来的离婚纠纷,男方是被告,是做生意的,公司开了好几个,三个孩子,两个在欧洲留学,一个在东南亚做生意。开了两次庭,今天上午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一算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条件下也得交9600元,男方顿时舍不得这笔钱。


虽然我觉得以男方的经济实力,区区9600元应该还是负担得起的,但是人家不想交也不勉强,于是我说,要不这样,反正你们也都协商好了,也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办完了回来撤诉,虽然有冷静期了,我等你们一个月,好不好?


原、被告听了非常高兴,说了好多感谢的话高高兴兴的走了。结果几个小时后,原告的律师打来电话:


律师:法官吗?我是某某某案原告的代理人。

我:请问有什么事?

律师:有个不太好的消息,我得告诉您。

我:怎么,双方去了民政局又反悔了?

律师:这倒不是,休庭后我们立刻去了民政局。结果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来离婚的人太多,得4月2号才能排上

我:啊?4月2号才能离啊

律师:您误会了,不是4月2号才能离,是4月2号才能登记,才开始计算冷静期!

我:......

律师:我们一定再争取一下,看能不能提前办理。喂,法官,你在听吗?喂......

我:......(我的心在流血,我的审限呀!)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