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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来了,我很怀念之前出差的日子

红发橙子 红发橙子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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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内容:你不懂法,但拜托不要说的这么理直气壮


新收了一件合同纠纷,五位被告,其中四位户籍都在黑龙江,原告提供不了这几位被告的电话号码,本市户籍中心也调取不了外市户籍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我预估了一下案件的走向,下一步会向这些被告的户籍地邮寄传票和副本,但大概率这几位被告应该不会在户籍地居住,那么就只好公告送达了。案件有点复杂,这么多被告找不到,案情能否完全查清,也不是特别有底。


想到这,我突然叹了口气,对书记员说,要是在疫情暴发以前,遇到这样的情况,大概我和助理会去一趟被告的户籍地,争取找到被告吧。


看过我之前文章的读者应该知道,之前我长期在家事审判庭工作,因为案件性质的关系非常不喜欢公告送达这种方式,总是想方设法尽可能找到被告。我和我的同事几乎每年都出差去外地找被告,而且因为我是东北人的缘故,庭里的同事遇到需要去东北找人或者开庭的案子,通常都会“外包”给我。那些年黑吉辽乃至内蒙都去,虽然不是每次都能找到被告,但起码可以说确实穷尽了其他送达手段,即便是最后还是公告送达,无论是承办人还是原告都能够接受。


新冠疫情爆发之后,院里明显收紧了对于出差的审批,毕竟疫情的爆发如同打地鼠一般,无法预计的此起彼伏,出一趟远门和探险差不多,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按时回来。在这种情况下大家也自觉尽可能的减少出差,自己算了一下,2020年以来,自己别说出差,离开本市也只有两次,一次是去北京的国家法管学院培训,一次是假期和家人去邻市短暂游玩,出差都已经仿佛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同样是法律人,法院人因为疫情可以尽可能的少出差,但是律师朋友恐怕就难以做到这一点了。我日常关注了一些律师朋友的微博,疫情以来除了经常看到他们感叹案源的减少,更多的则是吐槽疫情对于他们出差的影响。疫情不断发展变化,各地的防疫政策也是如此,明显能感觉到他们对于疫情政策不掌握而产生的焦虑。


其实不要说是要出差的律师,即便是本地的律师也是如此。有一天线下开庭,当天安排了三个庭,结果每次庭审结束签笔录的时候,出庭的律师都问我听说又要全市筛查了,属实吗?我也哭笑不得的,我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渠道可以提前知道啊,咱们还是一切以有关部门的公告为准吧。律师听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能感觉到,他们也挺无奈的。


疫情对于诉讼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特别是对于出行,一方面希望疫情快点结束,另一方面还是尽可能的把诉讼活动转移到线上,通过各方努力让线上审判更快速、更便利,让出差不成为法律人的一种必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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