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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战役】我县2022年第四季度“红榜”名单(第三期)出炉!

饶平发布 2023-11-23





 为打好打赢“干部思想作风转变”战役,县委、县政府建立工作通报“红黑榜”制度(试行),旨在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担当作为,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落实见效,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良好工作氛围。

 经整理,我县2022年第四季度“红榜”名单(第三期)已新鲜出炉,现予以通报表扬。





01

2022年11月,黄冈镇大澳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责任单位:县司法局、黄冈镇)

02

2022年11月,浮滨镇获评第十二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浮滨镇)

03

2022年11月,汫洲镇入选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超十亿元镇名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汫洲镇)

04

2022年10月,上饶镇永善村、饶洋镇蓝屋村被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责任单位:上饶镇、饶洋镇)

05

文物鉴定专家对县博物馆97件浮滨文化馆藏品进行实物鉴定。经鉴定,商陶大口尊被定级为国家一级珍贵文物,是我县可移动文物中唯一一件国家一级文物;另有5件获评国家二级珍贵文物,34件获评国家三级珍贵文物,55件一般文物,2件标本。(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06

2022年10月,县委统战部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

07

积极申报“广东潮州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并通过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组织的竞争性评审选拔,获中央财政3亿元资金支持,成为全国16个获得支持的项目之一,取得历史性突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08

2022年11月,央视17套《中国三农报道》聚焦我县联饶镇,报道我县依托集中连片、设施完善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出台奖补政策等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的综合举措,保障粮食种植稳定增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联饶镇)

09

2022年11月,据省发改委联合发文,我县入选广东省首批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0

2022年10月,三饶镇在城村(水稻)、楼园村(青椒),新塘镇西石村(茶叶),樟溪镇径北村(单丛茶)、柘林村(单丛茶)获评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柘林镇(水产品加工)获评2022年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三饶镇、新塘镇、樟溪镇、柘林镇)

11

县委办公室在全省118个县(市、区)信息直报点中报送工作质量系数位居第27名,取得我县党委信息工作历史新突破;在潮州市各县区中唯一荣获“2022年度全省党委办公厅(室)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2022年度全省党委办公厅(室)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

12

我县被省教育厅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3

2022年11月,县市场监管局获评“广东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4

2022年10月,县应急管理局获评“广东省应急救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15

2022年12月,县总工会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中,获评“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集中行动先进集体”。(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16

2022年12月,饶洋镇职工服务中心获评“2022年广东省职工服务示范点”。(责任单位:饶洋镇)

17

2022年12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2021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工作,我县彩青习俗项目保护单位饶平县文化馆获评优秀单位。(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18

2022年10月,饶平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被广东省测绘学会授予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奖“三等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19

2022年11月,潮州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办理的《潮州市某建筑公司噪声污染案》入选《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汇编》典型案例事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饶平分局)

20

2022年12月,汫洲中学的“嵌塑创意实践工作坊”代表潮州市参加“广东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践工作坊”现场展演,荣获一等奖。(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1

2022年11月,饶平县“送法下基层”专题培训活动获评省优秀普法项目。(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22

2022年10月,县监委委员余泽标同志因纪检监察工作表现突出,受到省纪委监委发文嘉奖。(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23

2022年11月,在第二期潮州市镇(街)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排头兵”比学活动中,汫洲镇获二等奖、钱东镇获三等奖,受到市委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汫洲镇、钱东镇)

24

2022年10月,柘林镇西澳村、饶洋镇蓝屋畲族村获评为第四批潮州市文化和旅游特色村;饶平县“文化古村、滨海风韵”旅游线路获评为第三批潮州市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柘林镇、饶洋镇)

25

2022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提前完成省民生实事办理任务(攻坚村内道路建设),成绩突出,受到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26

2022年11月,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中,饶平县获评优秀等次,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7

2022年10月,在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市级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县市场监管局获评“潮州市文明示范单位”,东山镇获评“潮州市文明示范镇”,东山镇东明村、汤溪镇大门坑村获评“潮州市文明示范村”。(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东山镇、汤溪镇)

28

2022年12月,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选送的“饶城综罚决〔2022〕03号”“饶建建罚〔2022〕7-11号”案卷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入选为潮州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十佳案卷”名单。(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

29

2022年10月,在第56期潮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简报上,浮滨镇、浮山镇受到市委副书记批示表扬。(责任单位:浮滨镇、浮山镇)

30

2022年11月,县供销联社在2022年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中成效显著,受到市供销联社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31

2022年11月,县供销联社深化改革工作受到市供销联社主要领导和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责任单位:县供销联社)

32

2022年11月,县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我县“1104”疫情防控宣传和新闻舆论工作总结的报告》得到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批示表扬。(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33

2022年12月,联饶镇委党校等18所镇级党校获评全市镇街党校规范化建设星级评定五星荣誉,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联饶镇、汫洲镇、黄冈镇、上饶镇、东山镇、大埕镇、所城镇、柘林镇、新丰镇、浮山镇、三饶镇、饶洋镇、高堂镇、钱东镇、海山镇、汤溪镇、新塘镇、浮滨镇)

34

私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信号并网及权属回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社会面保持平稳可控。(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上饶镇、饶洋镇、建饶镇、新丰镇、三饶镇、浮滨镇、浮山镇、新圩镇、所城镇、大埕镇、柘林镇、钱东镇、黄冈镇、海山镇、新塘镇、汤溪镇)

35

2022年11月,县纪委办公室、县监委办公室呈报的《运用“嵌入式”动态监督模式全力守护集中隔离场所安全》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36

2022年12月,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的饶平高铁站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点扎实做好来(返)饶人员“落地检”工作及闭环管控措施,受到县委、县政府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7

县民政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完成全县22个养老机构消防备案及审验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目前,各单位“红黑榜”入榜次数登记情况如下:


“饶平发布”编辑部

编辑:刘烨薇、林晓洪

责编:刘博瀚、刘钰洵

编审:林晓彬、许序兴

来源: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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