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兴饶】飙车“炸街”扰民!我县警方严查还民安
无证驾驶
高音“炸街”
马路上演现实版“狂飙”
摩托夜间“炸街”飙车
不仅扰乱群众的正常生活
更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为严厉打击摩托车“飙车炫技”、“炸街”扰民、无牌无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4月28日,我县警方精准摸查,快速打击,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及非法“炸街”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当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城北派出所联合行动,出动警力42名,警车19辆,在县城区采用定点设卡和便衣蹲守的方式,共查处无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7宗,非机动车违法3宗,查扣手续不全摩托车29辆,查获无证驾驶机动车及非法飙车等违法行为17人,查扣炸街飙车摩托车16辆。由于17名违法人员均未成年,民警通知涉事未成年人监护人到场,对违法人员及其监护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告知飙车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责令监护人加强对子女的日常行为监管,严禁未成年子女驾驶摩托车。违法行为人签署保证书后,由监护人领回家继续加强教育。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并处二百元罚款。
第九十九条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林思炀、余艳琳
责编:刘博瀚、刘钰洵
编审:林晓彬、许序兴
来源:平安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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