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语各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名师课例(视频、实录、设计)
初语各年级下册第二单元名师课例(视频、实录、设计)
徐江《鱼我所欲也》(九下9课)
课堂实录
(注:本文发表于《语文天地》。讲课时间:2010年1月12日;讲课地点:天津九十五中学)二课时,即品读课。上一节课已经完成了对文本字、词乃至本义的认识与探究,今天的品读是讨论如何在眼下的现实生活中实践孟子所讲的人生道理,要很有智慧地履行这些有关的人生哲学。在未进入实际的讨论之前,先问一下同学们,你们知道孟子这样一句话吗?“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师: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这《书》本指古代的一本文献—《尚书》。但我们今天可以作扩展理解,即指代一般的书。“尽”,是一个副词,即全部的意思。孟子说这句话的意思是让人们开动脑筋,对书中的事或理要思辨,不要以为凡是写进书本中的东西都是可信的。同样,对《孟子》一书中的东西,我们也要思辨,包括孟子这句话。当我们面对一本书的时候,先不要有“尽信”或“不尽信”的看法,而是要认真地阅读,理解其本义,然后再思索。之后,自然而然就会有自己的判断,“尽信”或“不尽信”。现在我们就对《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作思辨,当我们结束今天的品读时,你们自然就会有明确的态度—“尽信”或“不尽信”。明白老师讲这番话的意思吗?请说一说你们的理解。生:明白,就是说,先不要有“尽信”或“不尽信”的态度、想法,而是要以思辨的精神对待书中所讲的东西。师:这才是正确理解或者说把握了孟子所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的要旨。请注意,师:那么,一个人这点儿自尊和面子与其生命相比较,哪一个“甚于”哪一个?用孟子开始的话来比喻,哪一个是“鱼”?哪一个是“熊掌”?生:个人的生命“甚于”个人的自尊和面子。这里的“书”就是指广义的“书”了。师:读《鱼我所欲也》一文,哪些话给大家的印象最深?教育意义最大?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师:孟子为了说明要坚持这一精神,还讲了“行道之人”和“乞人”对待“食”的态度,他是怎么说的?生: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师:好了。我们这节课的思辨就从上边的话语开始。这一节课,老师要和大家讨论孟子这些人生哲学,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怎么实践它。是“尽信”呢,还是“不尽信”呢?不能为读古文而读古文,要联系现实的生存来解读它。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义”,请问“义”是何义?生:义,指合乎道理,指正义、公正,它是人们应该遵守的一种道德。师:很好。义,大体就是这个意思。孟子在《告子章句》中说过:“义,人路也。”很显然,孟子的“义”是指人们遵守的东西,是人们应该走的“路”。这是道德性的东西。关于“义”,我们理解到这一层面就可以了,再具体说下去会偏离我们的讨论话题。师:我们的思辨就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这段话开始。请问,“行道之人”和“乞人”,他们果真“弗受”,维护了什么?失去了什么?生:他们得到了生存的机会,失去了个人的自尊和面子。生:很显然,个人的生命是“熊掌”,个人的自尊和面子是“鱼”了。生:孟子是看重“义”的,他把“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师:你说得很对。孟子把“义”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但我们是否把孟子的话照单全收呢?在现实生活的实践中怎么去实践孟子的“义”与“生”关系说呢?我的看法是需要对“义”有所思辨。我们不能笼统地说“义”与“生”两者不可得兼时就要舍“生”而取“义”。这就是我们现在这节课思辨核心之所在。生:那么,请问老师,您遇上孟子所说的这“一箪食,一豆羹”怎么办呢?师:吃呀,受呀!我会把“蹴来食”捡起来,把“呼来食”端走。尽管那是“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但人家毕竟是给了食物。也许人家嫌乞讨人脏,也许人家有其他心烦事情绪不好,但作为乞讨人的我并不计较这些。甚至这里面真的有些侮辱性的伤害,有点儿恶作剧,但我要给自己抓住这保存生的机会。我将舍自尊、面子之“鱼”而取“生命”之“熊掌”。因为他孟子就说到“所欲有甚于生者”,不苟且地活着;但“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也就是说,既然所追求的东西没有生命重要,如维系自己的自尊和面子,那么,为了保存生命,就没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包括用个人的那点儿自尊和面子去换取生的机会。“何不用也”,我解释为“有何不可用的呢”?师:是的,不是孟子的本意。是老师读《鱼我所欲也》之后想到的话,读别人的书要有自己的看法。宋代的大儒程颐在《河南程氏外书》卷六中说:“善学者要不为文字所梏,故文义虽解错而道理可通行者,不害也。”我们不能死读书,读死书,读书死。师:德国有个哲学家叫黑格尔,马克思很尊重他。这个黑格尔有一个哲学主张,即思想发展“辩证三段式”:原有的思想或现象是“正题”,对它的质疑是“反题”,两者的对辩、斗争会产生新的思想或行动,这新产生的思想或行动就是“合题”。而“合题”又会成为新阶段的“正题”,人们又会对它进行质疑、思辨而提出新阶段的“反题”,两者又会在新形势下进行对辩、斗争,结果会产生第二个“合题”。当第二“命题”产生时,人们的思想已经升华到第三台阶。下面,让我们共同总结今天的这番讨论,提出读《鱼我所欲也》关于“生”、“义”两者关系的新“合题”。我们要对孟子的“义”进行思辨,像孟子那样以生命为参照点,以孟子的原话“甚于”和“莫甚于”为关键词作比较。我说上句,同学们回答下句。师:我们不仅要从理性上有这样的“合题”认识,下面请同学们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作具体的解说。生:汶川大地震,解放军战士冒着强烈的余震抢救废墟下的群众,他们所坚守的义就是大于自己生命的义,我们要效仿。生:小偷偷自行车,有坏人挡道要我们的包,本来也应该和他们斗争,揭露他们,制止他们,伸张正义,但应该是先保证自己安全才做这些事,这些事就属于小于生命的义,为此牺牲生命,不值得。师:说得好,尤其是你们,《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规定,不提倡未成年人在力所不能的情况下见义勇为,做危险的事。遇上坏人挡道要包包,给他,要啥给啥,不反抗,只要留下条裤衩子跑回家就行。所以,我们要善于辨“义”而行事。这样说来,那“行道之人”、“乞人”吃“呼来食”、“蹴来食”是无耻行为,还是忍耻行为呢?生:是忍耻行为,不是无耻行为。师:那么,“无耻”与“忍耻”有何区别?生:“忍耻”,自己知道面临的处境里有某种耻辱与伤害,为了自己的一定目标,情不得已去接受。当然,这个目标是正当的。自己不仅承担这些耻辱,同时还要记着这一切,为了将来不再重蹈这一切。“无耻”,自己知道面临的处境里有某种耻辱与伤害,但心甘情愿,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乐此不疲,麻木不仁。师:那么,在不碍大义的前提下,蒙羞而生者是懦夫还是勇者?生:是勇者。因为死,是容易的。但在逆境中忍受磨难而生存下去是很难的。师:所以,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没有食“呼来食”和“蹴来食”的勇气和韧的精神,我们同样是难以生存的。然而,当你把食“呼来食”、“蹴来食”当作一种经历,一种激励,“呼来食”、“蹴来食”尚且能食,我有何困难不能克服?法国电影《爱之物语》有句话说:“生存本身就是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