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庭审进村:一把豆苗引发的刑案
一把小豆苗
却引出了大案件
村镇百余名干部群众纷纷来到现场
究竟是咋子回事嘛?
快来一起chou一眼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走进翠屏区李端镇新庄村,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故意伤害案——这起因扯一把豆苗引起的案件,吸引了当地镇村100余名干部群众的前往旁听。
案件
速看
李某某与罗某某都是翠屏区李端镇新庄村4组的村民,因当地修建乡村公路引发土地权属争议。经过村组干部的调解,明确引发争议的土地坎上由李某某种植,坎下由罗某某种植。2018年6月16日,罗某某骑摩托车经过该争议土地时,发现坎上种有豆苗,于是就把豆苗拔了。李某某的母亲肖某某发现罗某某居然把豆苗扯了,十分生气拿起一根竹棒,就朝罗某某摩托车反光镜敲去。二人于是发生强烈争吵。
就在争吵的过程中,接到电话的李某某也赶了过来。李某某赶到后,拿过母亲肖某某手中的竹棒,就朝罗某某打去,罗某某毫不示弱,二人发生强烈肢体冲突。后来,双方被围观群众劝开,分别被送往医院医治。经法医鉴定:罗某某受轻伤二级。
法院
判决
该案被当地检察院提起公诉至翠屏区人民法院后,罗某某又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考虑到当地农村地区群众之间为了争田边、地角、饮用水等引发的打架斗殴纠纷案件频发,时值当地春耕时节,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翠屏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此案从审判法庭移至事发地审理。
当天,该案在翠屏区李端镇新庄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巡回审理。李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因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官组织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进行了调解。经过法官、公安民警和村干部的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某赔偿罗某某各项损失5万元。李某某当庭支付给了5万元给罗某某,获得了罗某某的原谅,双方相互道歉。经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他们怎么说
村民肖某
听了今天的庭审,受到了教育,学到了法律知识,知道了犯罪后需要承当的严重后果,一定要学法守法。
该村党支部书记肖华奎
这起因争土地引起的纠纷,经过镇政府、派出所和村上反复做工作,都规劝不了,调解意见双方也不服,通过法院来村里开庭审理,不但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教育警示了村民,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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