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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回头看”】批捕涉黑恶犯罪727件2722人:四川检察机关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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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四川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今年4月,四川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727件2722人,提起公诉417件2597人。其中,批捕涉黑犯罪68件294人,提起公诉37件312人;批捕涉恶犯罪659件2428人,提起公诉380件2285人。





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


高位组织推动  强化统筹协调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制发实施方案,建立数据统计、信息报送、个案台账和重大案件备案报告等制度,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检察系统内部以上率下采取专题培训、片区座谈、调研督导等多种形式,把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督导组反馈情况直接传达到基层,确保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对重大黑恶案件主动过问、提出具体要求;成都、泸州、德阳、雅安、甘孜、凉山等地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办理重大黑恶案件、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增强示范引领。



凉山州越西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为加强协调联动,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会签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每月定期交换数据、通报情况。21个市级检察院均与同级纪委监委、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坚持依法严惩  强化督导督办


省检察院重视从办案中挖掘线索来源,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每案必查、“一案三查”, 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有针对性地挖掘“案中案”。目前,四川检察机关均已建立涉黑恶重点线索台账,规范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的分流处置,明确每一条线索跟踪核查责任。截至4月30日,四川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线索200余条,112条实名举报涉黑恶线索做到“人人见面、件件回应”。


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对一”指导办理。省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对涉黑和省级以上挂牌督办重大涉恶案件,检察官应当逐案同步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截至4月30日,四川检察机关共引导案件侦查取证700余件。宜宾市检察院对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饶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50余次与侦查人员会商,提出取证建议460余条。


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从快批捕、起诉。省检察院下发三批24件指导性案例,组建专业人才库和办案团队,引导办案人员准确领会法律政策精神。依法起诉泸州张某某等16人、成都高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案件。办案节奏随着专项斗争不断推进明显加快。截至4月30日,案件审结率达82.8%。


四川检察机关高度重视重点案件办理。针对省级以上挂牌督办案件和其他未挂牌的涉黑案件,省检察院和相关市州检察院逐案建立台账,加强跟踪指导,下发通知对相关办案实体及程序提出专门要求。省、市两级公检法部门加强案件会商和联合督导,指派专人及时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取证建议。


去年9月,省检察院分三个案件会商组对全省挂牌督办案件及涉黑案件进行分片区专门会商。今年4月,制定下发加强省检察院对重大黑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工作的规定,对尚未提起公诉案件,实行员额检察官分案同步指导,针对批捕、起诉等关键诉讼节点逐案出具书面指导意见。德阳市公检法部门针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张某等34人涉黑案加强会商研判,案件由最初的3个罪名5笔犯罪事实扩展为14个罪名32笔犯罪事实,发现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4条 “保护伞”线索,5人被立案调查。


增强深挖彻查  重拳破网打伞


四川检察机关坚持把“破网打伞”作为衡量扫黑除恶成效的重要标准。联合有关部门制定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办案证据指引,下发通知对全省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强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提出要求。


四川检察机关注重在办案中深挖“保护伞”线索。加大对在办案件排查力度,在审查涉黑涉恶犯罪事实、证据的同时,通过全面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涉案地区群众意见等方式,对是否存在“保护伞”作出研判,并在审查批捕、起诉等案件审查报告中着重注明。重点关注黄赌毒、非法垄断经营、把持基层政权等黑恶势力“保护伞”多发高发领域,做到深挖彻查、打深打准。



扫黑除恶宣讲会


截至4月30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00余条,对“保护伞”已批准逮捕25人,起诉28人。南充市检察院办理的“西充李某等人涉黑案”即是四川检察机关重拳破网打伞的缩影。


“西充李某等人涉黑案”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双挂牌督办案件。南充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明确主攻方向,坚持深挖扩线,着重审查“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在提前介入侦查及审查批捕环节,发现该案存在7起国家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及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情形,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南充市纪委监委。


运用检察建议  促进社会治理


四川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推进源头治理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办案为基点,通过个案、类案办理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行业乱象及社会治理难题并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定期排查、线索移送、行业管理漏洞通报整改等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强薄弱环节。截至4月30日,四川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共发出检察建议190份,已收到相关单位回复130份。许多地区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检察建议促进作用下,及时采取了治安乱点排查、行业作风整顿、违纪违法调查处理等措施。


成都、乐山、宜宾、眉山、阿坝五地检察机关会签岷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联盟协作配合机制,重点打击沿江企业污水排放、河道内非法开采砂石、流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构建岷江生态保护立体网。阿坝州检察院及若尔盖、红原等5个藏区草原县级检察院派出扫黑除恶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州委、州政府组织的“软乡弱村”专项整顿活动。


来源:四川检察、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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