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低头族”注意,有地方新规:过马路玩手机最高罚50元!
过马路玩手机最高可罚50元?!
近日,浙江嘉兴出台的这则新规
引发热议
嘉兴之外,浙江温州也将“低头玩手机”过马路列入需重点整治的不文明行为。因行人过马路玩手机,曾酿成多起交通事故。
新规:“低头族”过马路最高可罚50元
记者获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早在今年4月,嘉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嘉兴市文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中,曾解释此项规定缘由。针对横穿马路的“低头族”,规定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
近日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该《条例》中规定了细则。其中包括,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机动车驾驶人从车辆上向外抛撒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按公共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或者越线停放机动车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在需要保持安静的公共场所喧哗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先例:温州1月已现场开出10元罚单
事实上,过马路玩手机将被罚款的规定并非嘉兴首创。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被列为需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
《条例》中指出,违反该项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2019年1月14日9时24分,温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斑马线上的“低头族“市民胡女士现场开具了处罚罚单。罚单信息显示,被处罚人因实施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嬉戏等,影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罚款10元。据悉,这是前述《条例》实施后,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首张罚单。
事故:行人玩手机闯红灯成交通事故肇事者
因行人过马路玩手机,导致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甚至还有行人因此被判刑。
2017年5月27日,广东中山市民胡某闯红灯横过马路,与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监控视频显示,胡某在闯红灯横过马路时,在低头看手机,并没有注意到信号灯。
2018年11月19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事故中,胡某在晚上步行中使用手机,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横过人行道,因此与沿机动车道行驶的、被害人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而导致交通事故;胡某的前述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最终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赔偿款20万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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