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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云南天价运尸费”案17000元退还逝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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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游客在云南去世被收2.4万运尸费”的新闻引起网友热议,目前双方已达成调解。


(视频截图)

10月28日上午,云南省澄江县殡仪馆负责人赶到四川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在法官杨红的主持下,澄江县殡仪馆负责人与逝者女儿蔡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共同认可“36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4元”的遗体运输价格,运费往返计算,澄江县殡仪馆将多收取的费用17000元如数退给了蔡女士,后者则从法院撤诉。

此前报道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8月1日,正在云南抚仙湖景区度假的四川宜宾市民蔡先生,因突发疾病去世。其爱人万女士求助于云南澄江县殡仪馆,后由澄江县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派车将遗体送回宜宾。单程640公里,万女士被收取费用共计24640元。



如今,死者家属质疑运尸费太高,死者女儿蔡女士称,根据派车单上收费标准计算,往返应收6000余元。对此澄江民政部门回应:超200公里的部分双方协商,家属事先同意了的。

10月26日下午,记者从云南澄江县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发现网络舆情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已及时组建调查小组展开调查。

对此,涉事灵山胜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回应记者称,“云南省殡葬改革以后,收费标准规定遗体运送超出两百公里外,双方协商定价”。

至于派车单上为何未写明“超出两百公里以外双方协商定价”这一项,上述公司办公室一侯姓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内只有用于澄江县县内的一种派车单样式,故未标明超出辖域情况。“当时在签派车单时,就已向万女士讲明收费标准”。

延伸阅读:

“天价运尸费”于情于理于法都无依据


近年来,“挟尸要价”的情景并不罕见,和“天价运尸费”类似的还有“天价捞尸费”。2017年7月,一名男子在河北安新县北何庄村东边河里捞鱼时不幸溺亡,赶来的捞尸队向死者家属坚持索要两万元。后来还是一旁围观的村民看不下去,下水帮忙捞起尸体并婉拒报酬。

回头想想,彼时刚刚丧夫伴侣的当事人本身年纪比较大,又悲痛惊慌,议价时恐怕也不够理性。殡葬服务公司利用这种心理状态,“诱使”万女士同意支付溢价的行为,显然不可取。我们当然不要求殡葬服务公司像村民一样不求回报,但收费还应基于合法合理的前提。

退一步讲,当我们在探讨到底该如何收费时,不能忘了一条原则:基本殡葬服务的非营利性。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有确规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核定。”

来源:本文综合自红星新闻、光明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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