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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成都人,了解一下!乘坐地铁时不能外放抖音…

四川政法声音聚焦政法热点,发布权威信息

坐地铁的成都人注意啦!

地铁里吃东西、

手机追剧看抖音外放声音、

车门关闭后扒门……

这些广为诟病的行为都上

“乘客行为黑名单”了



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日前发布,对乘客在地铁内一系列行为进行规范。《办法》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7章43条,包括总则、基础管理、客运组织、客运服务、乘客行为规范、服务监督与提升、附则等章节。

在乘客行为规范方面,《办法》明确了影响运营安全的10类禁止性行为,以及影响秩序的7类约束性行为,要求乘客在疏散时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引导,提倡文明乘车美德等。


7类约束性行为


●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刻画或者私自张贴、悬挂物品。


●携带动物(导盲犬、军警犬除外)进站乘车,携带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


●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


●骑行平衡车、电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自行车,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车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10类禁止性行为


●拦截列车,提示警铃鸣响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扒门。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向轨道交通线路、列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设备等系统。


●损坏、移动、遮盖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在车站、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


●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影响运营安全的其他行为。



同时,《办法》明确,具备条件的车站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婴儿护理台、儿童洗手盆等服务设施,宜开辟母婴室,设置自动取款机、自动售货机等便民服务设备。



随着成都地铁线路的不断开通


越来越多市民选择乘坐地铁出行


然而在地铁车厢里


吃东西、躺卧座椅、外放音乐


......


时不时一些不文明行为

让乘地铁出行的市民感到不适



这条新闻一出

很多网友表示支持:

希望高铁火车上也能施行!



来源:成都发布


END


投稿邮箱:sccaw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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