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9年全省检察院工作盘点,纯干货!
2019年,是四川检察机关
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发展的一年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更新监督理念,持续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四大检察充分发展
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补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增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 1-11月,全省共发出检察建议7644件,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四川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经验。
✦ 公益诉讼立案办理9427件,4个案例被评为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均在全国名列前茅。
✦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348件1309人,起诉215件1534人,已批准(决定)逮捕“保护伞”28人,起诉33人。
与你一起回望
全省检察院的2019年
转变监督理念
推进检察监督职能转型发展
新时代,检察工作如何发展?今年7月20日,在成都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给出了答案:“要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召开后,全省检察机关迅速传达学习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如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抓好落实,支持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此,四川检察机关将“调整监督重点、拓宽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作为转型发展的思路。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多次明确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已从“能不能”“有没有”转变为“好不好”“优不优”的更高层次,需要转变法律监督理念,检察官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网络电信诈骗、“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树立“定分止争”的实质公正理念。依法办案的同时,推进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让“定分止争”的实质公正理念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开花。
✍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全年共发布典型案例27件,15件被最高检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发布,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益诉讼等方面发挥了引领指导作用。
✍树立“保障法律实施”的善治理念。将司法办案延伸到参与社会治理,在全国检察机关首创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制度,紧盯社会热点问题、侵害社会公益问题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监督,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644件,最高检向全国推广四川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经验。
✍树立“迟来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的理念。提高司法公正效率,缓解办案人员的办案压力,全省检察机关大力开展智慧检务建设,建立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既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尽快结案,同时又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
全力扫黑除恶
彰显四川检察担当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全省三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和扫黑办,制发实施方案,建立数据统计、信息报送、个案台账和重大案件备案报告等制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绩效考评。
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线索118条,实名举报涉黑恶线索做到“人人见面、件件回应”。
今年1-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348件1309人,起诉215件1534人,已批准(决定)逮捕“保护伞”28人,起诉33人。把住逮捕、起诉审查关口,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公安机关以涉黑恶报捕的93件、移送审查起诉的192件不认定为涉黑恶犯罪。追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63名;追诉涉黑恶犯罪131起,漏犯104人。
结合四川农业大省和全国第二大藏区实际,省检察院专题调研农村和藏区治理、基层组织人员涉黑恶犯罪情况,结合办案发出促进基层治理的检察建议。
精准“检察产品”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向民营企业提供优质的“检察方案”,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发挥检察职能精准施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向民营企业提供优质“检察方案”。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继续贯彻落实“川检10条”,实施平等保护措施,省检察院和21个市州检察院全部建立与工商联的信息共享、风险预警防范等机制。8月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集中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947名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家司法需求。
✍ 围绕保障良好的金融秩序,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保护力度,重点惩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犯罪,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刑事犯罪。
✍ 围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打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从严惩处链条式、产业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至11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58人,起诉3713人。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必须处理好办案与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的关系。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案件48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2件,被采纳21件。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目前全省已清理“挂案”321件,其中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撤案76件、不批捕17人、不起诉29人。
内设机构改革
推进“四大检察”充分发展
今年4月,省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的省检察院共设22个部门,其中设立了10个检察部,实现了“捕诉一体”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分设。改革,是2019年四川检察工作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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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减少社会对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132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86.65%。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05件、撤案67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758件,提出刑事抗诉399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不当或违法情形4364件(人),作为最高检确定的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地区,探索形成了“派驻+巡回”监督模式。
②突出精准化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办结民事监督案件4036件,同比上升24.30%。强化同级监督,做好跟踪监督,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当地,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0件,同比上升34.45%。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部署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专项监督,通过“智慧民事”平台梳理200余条监督线索向各地交办。避免机械司法,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办案始终。四川检察机关相关做法得到最高检肯定。
③突出补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全面调研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提出省院、市级院以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为主,县级院以办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和执行监督案件为主,形成三级院各有侧重、全面履职的多元化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90件,同比上升111.50%。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等领域,深入推进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就法院审查行为违法、执行行为违法,行政机关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后行政机关怠于执行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320件。
④突出增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对接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筑公益保护检察屏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履行诉前公告程序476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08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网络点餐”第三方平台管理,廉租房、公租房、扶贫安置,高层小区二次供水,生活饮用水,农村校园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推进公益保护跨区域协作,全省已建立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青衣江、大渡河等山川河流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与渝、黔、滇、藏、陕、青等地检察机关建立了长江上游、嘉陵江、赤水河、乌江流域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
来源:四川法治报、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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