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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与暗的“较量”!十余万字判决书披露绵阳这个黑老大累累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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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黑恶势力不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还侵入基层组织,影响基层政权稳定。在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年收官之际,四川发布深入一线,围绕我省三年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效。


2019年12月31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杨顺昌等38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该案判决书长达300页,10余万字,案宗近800册。

“杨顺昌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绵阳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被告人数达38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45起、罪名16个,案涉金额数亿元;更核查出杨顺昌涉黑犯罪集团“保护伞”8人、“关系网”50人,再次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

“在侦办整个案件的过程中,我们真切感受到这是一场与敌人多方的‘较量’。”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政委喻焰斌说道。






一条举报线索的指引:10秒监控成为案件突破口


2018年3月,一封匿名举报信引起了绵阳警方的注意,信中罗列了杨顺昌近年来涉黑涉恶的多条罪行,尤其提到了2015年在绵阳市绵州酒店发生的一起轰动全市的伤人事件与杨顺昌有关。

“在这之前我们其实已经关注到杨顺昌可能是一个涉黑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但对这个涉黑组织其他成员的资料掌握不多,绝大部分线索只能提供一个模糊的指向。”喻焰斌说:“我们随即成立“3.26”专案组,由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明华任组长,并决定从众多线索中的绵州酒店‘海洋之星案’作为切入口,对旧案进行了全面清理。”

该案很快被绵阳市列为扫黑除恶重点挂牌督办案件,随即也被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列为挂牌督办案件。




庭审现场

绵州酒店“海洋之星案”发生在2015年7月29日,杨顺昌为了体现其对绵阳商混行业的垄断和控制,要求受害人钱某必须在中心医院科技大楼的修建工程中使用由他指定的商混产品。在被拒绝后,杨顺昌为了强卖商混,先在电话中威胁受害人钱某,喝令其立即赶到绵州酒店,后指使涉黑成员李某勇、岳某洪带领10余人,在绵州酒店停车场对受胁迫而来的钱某及其驾驶员赖某某进行殴打,导致钱某脑震荡受伤住院,赖某某被人用刀捅成重伤后失血过多而昏迷。

现场多人目击杨顺昌在场指挥殴打并叫嚣“死了有人顶”,该案在辖区派出所立案侦查后久侦不破。

“事实上,这个案子最后确实有人‘顶’。”喻焰斌说,由于当年收集的证据大部分已丢失,相关证人和知情人也纷纷外出以躲避侦查员走访,甚至连受害者本人在面对侦查员询问时也三缄其口、不愿多谈。“对方甚至开出了50万的价格,对赖某某进行封口。”

“我们也正是从这个‘顶包’的人身上找到了这个案子的突破口。”据喻焰斌介绍,赖某某是在绵州酒店的茶楼内被捅伤,后逃跑至酒店停车场被众人围殴。“‘顶包’的人叫毛某某,我们通过停车场的监控发现,毛某某是在受害者被捅伤后驱车驶入停车场加入的围殴队伍,与赖某某被捅时间有较大出入,也因此我们认定毛某某系‘顶包’,对他的审问为整个案件的侦破撕开了一道口子。”


一个黑恶集团的形成:街头小混混到“商混”黑老大


说起杨顺昌,尤其绰号“杨三哥”,在绵阳“商混圈”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上世纪90年代,没有工作的杨顺昌长期混迹于火车站附近,以扒钱包为主要营生,也因此结识了同样“混社会”的李孝勇等人,而后在绵阳城区以赌博、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

2000年以来,两人积极招揽社会无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先后网罗了岳某洪、吴某、蓝某、宋某钢及李某霖等人,逐步形成了以杨顺昌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8年杨顺昌利用自己在社会上的非法威望和影响力,裹挟绵阳其他商混企业宣布成立绵阳市商混协会并出任会长,以黑护商,以商养黑,通过协会对绵阳商混市场进行“划分蛋糕”,将利润大的留给自己,利润薄的扔给别人,直接垄断和控制了绵阳商品混凝土行业的销售和定价权。




“杨顺昌案”部分卷宗

发生在西园村工地的聚众斗殴案标志着以杨顺昌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型。

2011年,杨顺昌利用其影响力获得了绵阳市城郊乡西园村医科校工地的土石方工程。为了顺利进场施工,杨顺昌组织了近30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手持木棒等凶器强行进场,殴打当地村民。

在辖区公安机关接警赶到现场后,多名公安民警被人数众多的犯罪嫌疑人暴力殴打,数名民警被殴打以致昏迷送医院急救。

该案案发后,不仅殴打村民的凶手没有被找到,甚至公然袭警的犯罪嫌疑人一个都没有受到法律追究。

“我们在重启对该案的调查后发现,杨顺昌在案发后花9万元指使3名未成年人到公安机关顶包,通过行贿涪城区公安分局原局长岳兵等人操纵案件的同时,又通过涪城公安分局原副局长邓承双的介绍认识拉拢腐蚀一大批涪城区公安分局中层干警及基层民警。”绵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徐主任介绍道:我们从侦查过程中发现,杨顺昌与绵阳刑侦系统许多人员长期有着不浅的瓜葛,从上至下关系都非常不一般。“正因有这些‘保护伞’在背后为其提供便利,才让他一次又一次在如此恶劣性质的案件中逃脱法律的制裁。”


一场明与暗的“较量”:挖出幕后“保护伞”


“我知道你,我知道你在负责这个案子。”在喻焰斌第一次提审杨顺昌时,杨顺昌的开场白让他非常诧异。

在“3.26杨顺昌涉黑专案组”成立之初,组内仅6名侦查员及2名技术人员。“最开始我们办公地点是在市公安局的一栋小楼内,当时不少组内成员发现自己出行常被不明人员跟踪,大家担心安全的同时更多了一丝警惕。”喻焰斌说道:整个专案组工作内容都是最高保密级别,不能与专案组以外人员谈论,包括原单位领导都严格保密。“我们都知道他认识杨顺昌,当时还是他给我布置专案组的工作,没想到他竟然收了杨顺昌的贿赂,而且金额巨大。”

喻焰斌口中的他是王万涛,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

2018年8月30日,绵阳市纪委监委收到第一批问题线索后,于次日成立“8.31打伞问责”专案组,并将该案明确为绵阳市“1号专案”。

“我们在暗中调查王万涛的同时,他也通过身边熟识的人想要了解我们的办案情况。”徐主任说道:“我们对王万涛的调查摸排长达10个月,2019年5月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对王万涛及其妻子采取异地留置,查清王万涛单独受贿61万元,王万涛与妻子付小玲共同受贿659.27万元。”

在为期一年多的时间里,“8.31打伞问责”专案组共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涉案人员124人(认定杨顺昌涉黑“保护伞”14人、“关系网”50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47人(含非国家工作人员2人);分别对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王万涛,安州区原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兵,经开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周世权,市水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登华等7人采取了留置措施,查明了为杨顺昌涉黑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的事实,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四川省扫黑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打击“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一案三查”“双专班”要求,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直查直办、回溯核查等方式,深入“打伞破网”。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立案审查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547件,已查处52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968人、移送司法机关34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05件,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有效净化了全省政治生态。






来源: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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