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7·8”一般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5人被追责
8月26日晚,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四川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7·8”一般烟花爆竹燃爆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共有15人被追究责任。
2020年7月8日21时05分,四川省广汉金雁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引火线生产车间发生1起燃爆事故,造成1名消防指挥员牺牲(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7月22日死亡),3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10.2万元。目前,3名伤者经治疗均已痊愈出院。
广汉金雁花炮公司引火线生产车间负责人杨先林、引火线胶水配制技术人员黄池昌2人因涉嫌犯罪,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柴畅,实际控制人谢祥贵等5人因对事故发生负主要管理责任,由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上述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或撤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
广汉金雁花炮公司对本次事故负有企业主体责任,建议由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同时移交德阳市公安局依法处理。
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文刚、广汉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安办主任刘应建,中共南丰镇党委书记刘晓东等8人因对事故发生负有行业监管不到位等责任,由广汉市监委分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或书面、谈话诫勉、批评教育。
河南创越化工公司、湖南浏阳市航南防潮剂厂以及企业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已移交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报告还公布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决定。
01
德阳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管理不到位,对下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不力,责成其向四川省应急厅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02
广汉市委市政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依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原则,责成其向德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03
南丰镇党委政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依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原则,责成其向广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04
广汉市应急局:作为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责成其向广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05
广汉市公安局: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责成其向广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源: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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