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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选人用人制度,薛恒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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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薛恒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薛恒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去年8月23日,中纪委发布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薛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薛恒,男,汉族,1955年11月生,绥中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辽宁省任职,历任辽宁省锦州市土地局局长、凌海市委书记,辽宁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辽宁省丹东市委书记,辽宁省营口市委书记等职。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薛恒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营口市委书记;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辽宁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2013年3月至2016年1月,任辽宁省副省长;2016年1月至退休,任辽宁省政协副主席。


今年2月19日,薛恒被开除党籍。

经查,薛恒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

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大搞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单位的选人用人制度;

违规经商办企业;

毫无纪法底线,以权谋私、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和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薛恒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值得一提的是,薛恒主动投案前,他的前任李文喜于同年初被查。注意到,薛恒曾在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兼任省公安厅厅长。当时,他是从李文喜手中接过该职务。



2021年1月25日,时年71岁的李文喜被查,7月27日被开除党籍,8月4日被批准逮捕。通报称,此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取了巨额矿产收益。



来源:川观新闻、上观新闻、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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