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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暴乱始于陈同佳案,谁从这起案件的政治化中获益?

以下文章来源于环球网 ,作者社评


陈同佳星期三出狱了。他再次表示愿意去台湾自首。就在他出狱前,曾公开表示拒绝接收他的台湾当局突然改变立场,宣布要派检警赴港将陈同佳押解到台湾受审。然而由于台湾检警无权在香港执法,香港特区政府又拒绝了台湾检警入港押解陈同佳的要求。



本来是一件基本事实挺清楚的杀人案,现如今却变得如此复杂。台湾有通缉令,案犯陈同佳也愿意自首,但他却求审判而不得,真是咄咄怪事。


那么港府和台湾当局,谁是那个借陈同佳案“使劲搞政治”的一方呢?老胡认为,这应当看看谁是“反修例”运动以来政治狂潮的受益方,因为只有受益者才会接着把陈同佳案往政治轨道上推。


这样一看就非常清楚了。虽然港府和台湾当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港府因为陈同佳案“扇动蝴蝶翅膀”引出的一系列政治后果亏惨了,而台湾民进党当局却在政治上赚得钵满盆盈。民进党当局正在全速运转拼几个月后就将到来的所谓“总统选举”,他们要确保陈同佳案继续为民进党赢得更多选票服务。



本来陈同佳出狱后,在香港就是自由人了。他愿意赴台自首,买一张机票去台湾,台湾检方在机场将他逮捕,事情就重回台湾的司法管辖范围内了。但是台当局的第一反应是不能接收陈同佳,宣称他是“被自首”。这种说法太粗糙,漏洞百出,蔡英文当局迅速在台遭到炮轰。情急之下,蔡当局又180度大转弯,抛出派台湾检警赴港押解陈同佳回台的方案。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台当局用入港执法来宣誓其“主权”的新花招。


连中国内地派警察去香港羁押逃犯回内地受审都面临与香港高度自治有关的法律障碍,台湾警察要去香港执法并带走嫌犯又如何没有法律问题呢?蔡英文当局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装天真。


其实港府推动修订《逃犯条例》,就是要给引渡逃犯制定一个法律框架,解决引渡逃犯的机制性障碍。很可惜,后来不仅新《逃犯条例》胎死腹中,而且香港陷入全面动荡。在这个过程中,台湾当局成为最起劲为“反修例”运动推波助澜的外部力量之一。



那么陈同佳最终能够买张机票去台湾自首吗?看看台湾舆论被蔡英文当局究竟绑架到什么程度吧。究竟司法正义大还是政治更大,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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