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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黑攻击烈士,诋毁遇难者家属,至今逍遥法外,谁在纵容这位大V作恶?

敏敏郡主 玖奌杂货店 2022-03-16


在红星新闻报道了“‘雨衣爸爸’确系郑州地铁遇难者父亲”这一事实,并且在后续报道中,求证了“雨衣是和女儿分别时穿的,他一直自责没教会她游泳”等等更多细节以后,加之有郑州警方的说明,诋毁“雨衣爸爸”的声音几乎销声匿迹,一些曾经攻击过“雨衣爸爸”的微博也都表示了道歉。

但仍然还有人在带节奏。

在人还在发微博,要继续给遇难者父亲的身上泼“污水”:“问一下郑州的朋友,假如你家有人失踪了,你会包裹得严严实实、连脸都不露地去找人吗?”


发出这则微博的,是一个名叫 @师伟微博 的大V,在微博上拥有184万粉丝。


在九个多个小时以后, @师伟微博 继续发博,称“所以口罩不是为了防疫、而是为了遮脸……”


这个 @师伟微博 为什么要反复强调口罩、雨衣,是要给“雨衣爸爸”扣上一个最可怕的罪名。
其用心之阴险歹毒,令人毛骨悚然。


“雨衣爸爸”穿雨衣戴口罩戴墨镜,是来“搞事情”的吗?

不是的!

在红星新闻7月29日的报道中,已经写得非常清楚。遇难者张女士的姑姑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那天(7月20日,张女士在这一天遇难)(“雨衣爸爸”)是穿着这身雨衣和女儿分别的。戴的墨镜是女儿给买的,口罩上有洞是不想呼吸时有湿气把眼镜熏模糊。”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6625729471136120&wfr=spider&for=pc


在另一家媒体的报道中,也清晰地说出了穿雨衣戴墨镜的原委:
他穿着的雨衣,是父女两人最后一次一起上班的时候穿的;他戴着的墨镜,是妞妞送给他的礼物;就连那辆老式的自行车,都载着妞妞从小女孩长成了大姑娘。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06670552431438834&wfr=spider&for=pc


雨衣、墨镜、自行车,都是一位逝去的姑娘留给她父亲最后最深的记忆。

人生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老来丧女”。一位悲痛欲绝的父亲,从女儿留下的回忆里,寻找悲伤的出口,何错之有?

果然,在 @师伟微博 的煽动下,这两则微博的评论区肮脏不堪。有骂“雨衣爸爸”是神经病的,甚至还有人说:“我记得黑白无常也就这打扮。”




更多的是诋毁攻击“雨衣爸爸”是“敌对势力”到郑州来“搞事情”的。




这个 @师伟微博 究竟是何方神圣,在媒体报道加上郑州警方说明以后,依然敢如此公然罔顾社会公德,在一位遇难者家属正在滴血的心口上再“扎刀”?


这不是 @师伟微博 第一次挑战大众底线。在2020年以来,多次抹黑攻击李文亮烈士的,就有这个 @师伟微博 。


 @师伟微博 连篇累牍地对李文亮烈士进行攻击抹黑,其荒谬无耻曾让知名自媒体写手鹿鸣君非常愤怒。在去年12月30日的一篇文章中,鹿鸣君这样写道:


李文亮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抗击新冠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于2020年2月7日殉职。

2020年3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追授李文亮“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4月2日,李文亮被评定为烈士。2020年4月20日,追授第2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抗疫个人。

用“谣棍”“盲人瞎马”来抹黑攻击一位牺牲在抗疫一线的烈士,至今逍遥法外,继续在微博上为非作歹。我们不禁要问,这位 @师伟微博 究竟是谁?是谁在纵容他继续作恶?


有人也许会说, @师伟微博 抹黑攻击李文亮烈士的言行,是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实施以前,所以他才能逃过法律的制裁。

但事实并非如此。


2018年颁布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
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804/699ae712c00249edb6afc8d82a17627b.shtml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有一条:
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850abff47854495e9871997bf64803b6.shtml


《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时间是自2021年3月1日起。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2/850abff47854495e9871997bf64803b6.shtml


但是,在2021年3月2日, @师伟微博 继续发博,称“这些人杀死了李文亮然后把他的尸体做成工具来进攻中国”,对李文烈士的殉职进行肆无忌惮的抹黑攻击。


在2021年3月3日, @师伟微博 又转发了自己的文章《师伟:哨子论的湮灭》。


在《哨子论的湮灭》一文中, @师伟微博 对李文亮烈士的抹黑歪曲,无耻至极,令人发指。



烈士被描绘成“违规违法违德违纪”“害人害己害家害国”,这算不算“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攻击抹黑李文亮烈士的言论,都是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后。

而且, @师伟微博 的大量抹黑攻击烈士的相关文章,在微博上并没有被删除,继续在网上传播,蛊惑人心,给烈士泼“脏水”。

就在昨天(2021年8月1日),还有人在网上转发了 @师伟微博 的文章后,声称李文亮烈士“不光毫无贡献,还给祖国完成了伤害”。


一位牺牲在疫情防控一线的烈士,中央认定的“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在 @师伟微博 和他的支持者眼里,是如此不堪。


然而,这样一个长期抹黑攻击李文亮烈士,甚至在刑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后,仍然没有删除文章,继续发博进行抹黑攻击的大V,至今逍遥法外。

这不正常。


诋毁遇难者家属,是在罔顾社会公德,挑战公序良俗;抹黑攻击抗疫殉职的烈士,是在颠倒是非黑白,公然挑衅法律。
我很担心,如果挑战公序良俗者没有予以约束,如果抹黑攻击烈士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会不会有更多的人因此受到鼓舞,参与到作恶中来?果真如此的话,烈士将何以安息?国家将何以前行?


网络上有人说 @师伟微博 有什么什么背景,是“铁帽子王”,所以才能在网络横行。对于这样的说法,我是不相信的。

就在前天,被资本热捧的顶流吴亦凡被刑拘,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是的,“谁触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制裁”,人民日报的评论掷地有声。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中国不存在什么“铁帽子王”。

今年以来,有多个诋毁英烈的网红大V被刑拘。我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有必要介入对微博大V @师伟微博 的调查,不能放过一条仍然在兴风作浪的“漏网之鱼”。

既然有人以身试法,就应该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


“雨衣爸爸”遭遇网暴以后,有很多人写了文章表示对“雨衣爸爸”的支持和对喷子的痛恨,但对那些诋毁遇难者家属的大V,往往用“某微博大V”来称呼。
我理解这些写手的小心翼翼。挂出这些大V,容易招来网络围攻。这些年来,很多人遭遇过网暴,这种经历让人心有余悸。


但我想说的是,正是因为好人的怯懦,才让坏人在网上横行,肆无忌惮地作恶。
坏人在抱团作恶,我们需要更勇敢一点。因为,我们不能把世界让给那些恶人。

敬请诸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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