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第四份通报终于承认“拐卖”了,但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没有说清楚
今天,徐州发了第四份通报:
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在前天的文章提出,《徐州,请明确回答:她是不是被拐卖的?》。这份通报算是做出了回应,的确是存在拐卖行为。
我们再来看丰县当初发出的第一份通报,“不存在拐卖行为”。
第一次通报的“不存在拐卖行为”,第二次通报的“未发现有拐卖行为”,到第四次通报时,有人“涉嫌拐卖妇女罪”了。
终于,离真相跨近了一大步。
若不是网友持续不懈的追问,也许,就停止在第一份通报的“不存在拐卖行为”了。那桑某妞、时某忠会继续逍遥法外,这桩罪恶也许还将继续隐匿下去。
经常有人说发声没用,你们说有没有用?你们说该不该较真?
在这份通报中,涉嫌犯罪的三人,均有说清楚年龄,董某民55岁、桑某妞48岁、时某忠67岁,但惟独最受关注的小花梅(杨某侠),没有公布年龄。
她究竟多大?
小花梅结婚时,是否已经成年?
如果她结婚时还未成年,那是不是应该追究董某民的强奸罪?是不是应该追究办理结婚证的公务人员的责任呢?
现在连户籍地、同母异父的妹妹都查到了,年龄没有查到吗?
为什么在年龄这个问题上继续讳莫如深呢?
现在,终于有人因为“涉嫌拐卖妇女罪”了,那么,在丰县,还有没有类似的情况。
最迫切的是,网传同村还有一位“裹被女”,是否也涉及“拐卖”?调查组在调查小花梅时,有没有顺便调查一下这位“裹被女”?
现在,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桑某妞、时某忠涉嫌拐卖妇女罪,恶人终于将受到惩罚了。
但这些人的作恶,为什么丰县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发现?小花梅在丰县是贫困户家庭,对她的家庭情况,有没有做到应知尽知?
丰县的这些公务人员,有没有尽到职责?需不需要追责?
在徐州的第三份通报中称,“将从此次事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有效措施,……”
徐州的确需要汲取教训。从“不存在拐卖行为”,到有人“涉嫌拐卖妇女罪”,四次通告,四个版本,是基层官员的惰性?还是有人从一开始就想要蒙混过关?这些都值得好好反思。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关注丰县,所有的文章都是在为小花梅所遭遇的苦难而写。
但我想,我并不仅仅是为小花梅,也是在为我自己。因为,与小花梅一样,我也只是普通人,我害怕小花梅遭遇的苦难会发生在我或我的亲人身上。我愿意生活在一个天下无拐的社会,愿意生活在一个不会让任何一个无辜者陷入绝境的社会。
经常有人骂我是负能量,写这些东西是在“钻牛角尖”。可是,我盯着那些隐匿在角落里的罪恶,我的每一次努力发声,都是在为了让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也是在为了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过得更好。
也期盼能有更多的人,不要对苦难和不公视而不见,不要对罪恶和丑陋保持沉默,更不要去嘲讽和打击那些愿意发声的人。
我们的共同努力,将会让这片土地变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