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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服务振兴新突破 法治同行惠民生”政务公开日活动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的第十七个“政务公开日”。5月15日上午,营口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在站前区希望广场开展“服务振兴新突破 法治同行惠民生”政务公开日活动。








活动现场,来自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援律师们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手册,积极回应群众法律咨询,解答群众的法治诉求。


“法律援助都需要什么手续?”“我这种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如果不能申请法律援助,还有什么方式可以获得你们的帮助呢?”群众一一提出疑问,法援律师们一一做出解答。


“通过政务公开日活动,我们进一步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也让群众了解到法律援助是什么、怎么获得法律援助,这既是我们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又能提升服务群众的效能,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举措”,营口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


强化行政复议宣传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知晓程度,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活动现场,营口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向市民群众发放行政复议须知,让群众了解到行政复议这一救济途径。


“你们的宣传做得很好啊,这才是我们需要的宣传。要给你们的工作点赞。”“确实应该多懂一点法律知识,防止自己被电信诈骗。”“这个民法典小册子我也来一本,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回家给孩子也讲一讲。”活动现场,群众对这种面对面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表示热烈欢迎。






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都应当尽量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知情,使行政行为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这种社会性监督,具有监督的广泛性、基础性和代表性,也更具实效性。对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具有重要意义。






“实行政务公开不仅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更重要的是向群众提供真实可信的情况,使他们感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是公正的。”近年来,营口市司法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积极推动“办事不求人”蔚然成风。

一是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到人头”工作机制,系统梳理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明确各业务事项公开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强化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信息源头管理及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完整、权威、安全。

二是坚持将政务公开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引进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法律咨询、业务查询和预约申请。利用政务公开栏、楼道标语、LED电子显示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法治宣传作用。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扎实做好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务公开页面,完善互动交流内容。积极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对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热点和关系民生的重大决策进行宣传解读,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政策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来 源:营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文  字 |王志强

编  辑 |王姗姗

版  式 |五   月

校  对 |肖   磊

监  制 |齐   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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