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广阔未来!明珠湾管理局履职范围调整
PEARL BAY
明珠湾发展迈向新阶段,迎来新浪潮。近日,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明珠湾管理局”)履职区域优化调整。
根据最新调整,明珠湾管理局履职范围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及新增的梅糖及亭角区块、灵山岛尖以西区块、横沥岛尖以西区块、珠江东部分区块四个区块。
明珠湾管理局履职范围示意图(调整后)
明珠湾起步区是大湾区环内湾都市圈的重要核心,是南沙新区重点打造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核心区和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
今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珠湾管理局履职范围扩大是《南沙方案》发布以来紧抓机遇、开放创新的一次重要部署,是推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一次深远布局。
聚焦以“促进资源要素串联聚集,再造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为目标,以“土地集中连片成片开发,打造珠江沿岸高品质滨水城市门户形象”为考量,着眼交通、产业、人口、土地等要素,充分考虑其他管理主体履职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以及串联成片开发可行等因素,明珠湾管理局履职范围在原明珠湾起步区的基础上新增4个区块,履职范围从33平方公里调整为54平方公里,新增区块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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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糖及亭角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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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门河口片区以西的梅糖、亭角片区。东至广澳高速,北至黄阁西路、万州大桥,西、南至蕉门水道,陆域面积约1.6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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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岛尖以西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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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广澳高速、省道S111,北至蕉门水道,西至省道S358,南至上横沥水道,陆域面积约3.5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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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岛尖以西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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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省道S111,北至上横沥水道,西至南沙港快速,南至下横沥水道,陆域面积约3.7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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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东部分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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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蕉门水道,北至下横沥水道,西至凤凰大道、万顷沙界河,南至明珠湾大桥、珠江工业园,陆域面积约9.24平方公里。
以此次履职范围调整为契机,明珠湾管理局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主动履行履职范围内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马力全开推进区域规划开发与做好城市建设运营,同时深刻领会《南沙方案》精神,奋力谱写南沙开发建设新篇章,助力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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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国土处
文字、编辑|黄泓
编审|林丹贤
本文内容由明珠湾管理局出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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