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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业务办理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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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市本级参保单位、参保人,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坚决遏制疫情蔓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疫情管控期间对医保经办服务方式进行应急调整,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市直定点医疗机构给予谅解和支持。现将医保业务经办事项公告如下

倡议事项


暂停集中办理业务: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暂停集中办理业务,暂停时间为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

增加带药量:


昭通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带药量从2020年2月起暂时调整为6个月。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免费治疗:


各参保单位如有参保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的患者,一律实现免费治疗,在本地或异地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

开通电话、网上业务受理:


如确有急需办理的事项,可通过如下方式办理:

(一)电话传真办理

通过拨打相关科室的业务受理电话,咨询办理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将提供详细指导。各项业务办理电话如下:

参保管理:0870-3169907     

待遇审核:0870-3169912

稽核管理:0870-3191023     

结算管理:0870-3169909

(二)邮件办理

市民朋友通过电话咨询后,仍需要提供材料办理的,可先将相关资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进行办理,过后补报存档。

邮箱:ztybzx@163.com(三)网上查询

需查询医保个人信息的,可通过关注“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下载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或使用云南医保百事通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查询。

(四)费用预拨

我中心已预拨了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基金和专项救治费用。如还需办理资金拨付的,可电话联系后报送相关报表电子版,经审核后进入拨付流程,过后再补报相关资料存档。

紧急事项预约办理: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不能办理的紧急事项,请提前电话预约办理,办理事项时请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我们希望: 


参保单位、参保人、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暂停实体大厅窗口集中办理业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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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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