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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该如何融入全球数据治理新秩序?

谢卓君 杨署东 全球治理 2022-06-24


本文约19000字,读完约需15分钟


2021年9月1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向《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保存方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提交了中国正式申请加入CPTPP的书面信函。两国部长还举行了电话会议,就中方正式申请加入的有关后续工作进行了沟通。本文作者谢卓君系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杨署东系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章刊载于《国际观察》2021年第5期,原标题为《全球治理中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与中国参与——基于WTO、CPTPP和RCEP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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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世界各国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制定的不同规制造成了数据流动壁垒,但数据流动的全球性、数据要素市场的依赖性以及数字经济的整体性均呼唤国际社会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全球治理。鉴于充分的国际法治供给是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基础,我们应当构建以"善治"为宗旨、以"规则导向"为目标、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为归宿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三维框架,借此阐释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应然状态。当前,国际法治供给不足与需求旺盛之间的结构性失衡是造成跨境数据流动国际法治贫困的主要原因,虽然WTO、CPTPP和RCEP等多边和区域机制对规制跨境数据流动均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制度回应,但仍存在多边规制发展滞后、区域规制碎片化以及共识性合作缺乏的治理困境。本文认为,在三维框架的指引下,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应坚持从区域规制向多边规制的形式转型、从"软法"向"硬法"的性质转变,并且一定要明确宽泛灵活性规则的明晰适用机制。中国在参与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时,应将国内规则外化的接轨性法治建设与国际规则内化的对接性法治发展相结合,以不断提升中国在全球数据治理领域的制度性话语权主张能力和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 

关键词: 跨境数据流动 全球治理 多边和区域规制 国际法治 中国外交

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制度赤字

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三维框架

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实现路径

跨境数据流动全球治理的中国参与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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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

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研究中心(Global Governance Research Center, RUC)成立于2017年3月9日,是北京巨丰金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向中国人民大学捐赠并由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人大重阳)负责运营管理的教育基金项目。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研究中心由原外交部副部长、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何亚非领衔,前中国银行副行长、国际商会执行董事、人大重阳高级研究员张燕玲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旨在构建高层次、高水准的全球治理思想交流平台,并向社会发布高质量的全球治理研究报告,努力践行咨政、启民、伐谋、孕才的智库使命。

自2018年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研究中心连续四年入围由美国宾州大学“智库研究项目”(TTSCP)推出的、国际公认度最高的《全球智库报告》的“亚洲大国智库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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