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65号)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65号)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我市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存在,特别是国庆假期及前后一段时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发生疫情和跨地区传播的风险高。为高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我市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按照“两限制两倡导”原则加强人员出行管理。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中高风险区所在镇街(园区)人员限制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倡导市民群众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倡导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所有跨市出行人员返莞后及时开展核酸三天两检。
二、强化客运交通疫情防控。“两站一港口一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防控措施,加密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严格落实乘客100%测温、100%扫码、100%佩戴口罩。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推广“落地检”,旅客、货车司乘人员、自驾游人员等从外市来返莞后主动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
三、强化重点机构场所疫情防控。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实行探访预约管理和实名登记,探访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区、市)来返莞的建筑工地工作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上岗。宾馆、酒店住宿和进入旅游景区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景区景点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数量不得超过核定接待人数的75%。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四、强化聚集性活动防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近期原则上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尽量缩小规模,落实防控措施,参加活动人员需扫码登记、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倡导群众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
五、加强核酸检测频次。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必要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当增加核酸检测频次。市民群众根据工作和生活需要“愿检尽检”。
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执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10月31日,如有镇街(园区)发生本土疫情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则按有关措施从严管控。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市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9月14日
来源/东莞发布、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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