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底前各省疾控局挂牌到位,然后呢?疾控体系改革任重道远!
前言
距离新冠疫情暴发,三年有余;自2021年5月国家疾控局挂牌成立至今,整整两年时间。
在5月之前,各省疾控局设立及推进的相关消息鲜有耳闻,整体工作进展十分缓慢。可是这个5月,尤其最近这段时间,多个省份在国家相关部门的压力和催促下,在最后的期限前,纷纷把各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的牌子挂了出去。
这一系列举动和信息给我们的感受就是“牌子先挂出去,抢在deadline之前完成这个时间节点的要求,至于三定方案、内设机构、具体工作等其他内容,再等下一个节点慢慢说吧,再至于疾控体系改革的事,谁知道呢”。
挂个牌子也许是疾控局成立,或者说疾控体系改革最简单的内容了,可是然后呢?疾控体系改革就结束了?疾控体系改革就这些吗?
当然不是,疾控体系改革任重道远,道阻且长,目前疾控体系改革尚没有看到太多的实质性进展,疾控局的成立只是个开始。
疾控体系改革必须以解决其存在的4个主要问题——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防治不紧密为导向。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我们只能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寻找最适合我们的那条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之路。
我们首先把时间拨回新冠疫情发生后的第一个全国两会,2020年全国两会。
2020年5月2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湖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要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理顺关系、强化责任。
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2021年4月28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贺胜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随后国家疾控局挂牌成立,再过了将近1年时间,国家疾控局的“三定方案”才出炉。
挂牌成立: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隶属国家卫健委管理的副部级,将负责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五大职能,意味着疾控机构职能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
“三定方案”公布:2022年2月16日,中国机构编制网16日公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明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单位。同时,对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作出规定,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机构进行调整。
国家医保局曾经从挂牌到“三定”,只花了3个多月,且在3个多月的“过渡期”里也高调行事:抗癌药集采和医保准入谈判、医药和医疗行为治理、调查高值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等,在业内频频掀起波澜,俨然等不及三定方案公布就要开始改革的进程。
国家疾控局整体进展就与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国家疾控局从挂牌到三定方案公布接近9个月的时间,而在这9个月里,主要除了新增一位副局长,此外几乎再无任何机构官方动作。
在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挂牌成立之初,福建省就率先公布省、市、县疾控局组建总体框架:“系统推进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组建省级疾病预防控制局,依托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设置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局。”2021年8月,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筹)在福州揭牌。
除此之外,各省也几乎再没有什么进展,直到这个5月份,因为种种因素,最终确定了“deadline”,要求各省份疾控局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挂牌。于是乎,几乎每天都有省份宣布疾控局挂牌,各地疾控局挂牌加速。
预计在相关部门的要求下,全省各地市县区疾控局以及各疾控局“三定方案”也可能会在2个月内设定完毕。
国家:成立国家疾控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机关行政编制17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内设10个司局,爆包括综合司、规划财务与法规司、监测预警司、应急处置司、传染病防控司、卫生与免疫规划司、综合监督一司、综合监督二司、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司)。
省级:参照中央模式组建省级疾控局,一般情况下为副厅级,内设不同处室,疾控局局长兼任卫健委副主任。
地市县区:一般情况下卫健委内设疾控局,疾控局局长兼任同级卫健委副主任。
从职责来看,省级疾控局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领导全省各级疾控机构业务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统筹规划并监督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规划指导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协同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等。
从公开信息来看,各省级疾控局“主官”任职大致分为两类:一些地区是由原来省疾控中心负责同志提为疾控局局长并进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一些地区是由原来分管疾控工作的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担任。
至少从目前来看,疾控体系改革其实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
疾控局挂牌,和目前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主要问题关系不大,疾控局的成立,更大程度上是对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梳理,甚至说是卫健系统内部的职能重组和调整,与“坚持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全面提升,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要求还有很大努力的空间。
但是,疾控局的成立可以看做是疾控体系改革的开始,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加快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改革步伐,解决疾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健全完善的疾控体系,成为各地提出的下一步重点工作和任务。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来,就算没有太多实质性内容,更多的是部门职能的调整和充足,国家疾控局和各地疾控局的设立过程也已经很慢很难,整个疾控系统改革可想而知。
很多行业内外的人都说过我国疾控体系存在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等等问题,但归根到底,目前我国体病预防控制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4个: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防治不紧密。
所以疾控体系改革要想有实质性进展,必须针对这4个主要问题着手。
1、能力不强
问题:
能力不强,这个大家也不用不承认,疾控系统就是能力不强,尤其是部分区县疾控,整体能力普遍不强,个人能力普遍较弱。
因为编制不足或者因为基层疾控的定位和待遇导致招不到高学历人才,导致基层疾控人少,专业业务人员更少,这就导致了整体能力不强。其次从个人能力来说,很多人业务能力也比较一般,一个疾控中心能力强的往往就一两个人,然后更多的工作任务只能压在这一两个人肩上,导致能者更忙且并无多得,不能者更闲且愈加混沌。
思路:
疾控体系应该有符合自身实际的一套考核评估机制,必须是有可操作性的,然后定期进行考核。当然需要明确的,这个考核不只是对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而应该是对疾控体系的每一环,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负责传染病网报以及公共卫生相应职责的工作人员,从疾控中心的人员到疾控局的人员,疾控体系上的人员都应该接受相应的考核。
考核评估内容应包括各级疾控机构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能和公益性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区域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指导和监督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辖区居民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等。同时,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疾控机构人事任免、评优评先、工资总额和奖励绩效核定等的重要依据,并与疾控工作人员绩效、进修、晋升等挂钩。
以上这一切,如果逐步推进并形成切实可行的一套东西,那么对于整个系统能力的提升将非常有效,当然,这个过程很难。
2、机制不活
问题:
因为疾控体系很大程度上是属于体制内的一部分,这就导致其很多时候受到的限制较多,不像市场经济下的公司,灵活且高效。
思路:
首先需要说明,疾控体系也永远不可能完全成为市场经济下的公司,这是由其性质所决定的。但是,取长补短还是可以的,目的就是让疾控体系,尤其是疾控人力资源的发展成为活水。
像部分地区推行的“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而例子,至少市级以上疾控都可以推行的“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方式,评选出流行病、免规、病毒、消毒等各类公共卫生首席专家,这是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之一,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立足科研、人才、对外交流,设置疾控“首席专家”,打造疾控“硬实力”,还能够提高疾控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3月31日,在2023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工作会议上,河南省疾控中心主任郝义彬说:
目前,河南省疾控中心正在着手设立首席专家制度,通过享受保留原行政职务待遇和特殊退休返聘政策、赋予跨部门组建科研团队权力、配备充足科研经费等优厚条件,鼓励具有丰富科研和业务管理经验的资深专家专职担任“首席公共卫生专家”。
除此之外,应当建立以实践为导向的公共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实行分类考核。推动并加强各级疾控机构与高校公共卫生学院在人才培养、人员互聘、平台共建、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合作,创建校地合作公共卫生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协同培养公共卫生应用型专业人才。
同时,也应该加大各级疾控机构用编、用人自主权,改革职称评审标准,合理增加疾控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培育壮大公共卫生医师队伍,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
3、动力不足:
问题:
说的直白清楚点,疾控系统太穷了,收入太低了。这是很多问题的根源,因为收入低,所以吸引不来人才,也留不住人才,所以能力不强;因为收入低,干多干少一个样,所以逐渐都开始混日子,也开始不求上进。
思路:
天津市疾控、武汉市疾控等都已将自己可以收费开展的对外服务宣传了出去。比如天津市疾控,就推出了对外技术服务共72项,可面向个人及家庭提供多种健康服务,面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提供委托性检测服务(23项)和公共卫生健康技术服务(49项)。
项目具体包括比如水、空气、食品等的检测,传防所可以提供传染病防控相关技术支持与政策咨询、传染病防控相关健康科普日主题策划活动、健康科普视频制作。免规所可以提供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咨询与技术支持、预防接种知识培训。这些都为其他疾控机构提供了思路。
疾控改革应将探索推进“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细化落实“两个允许”,允许疾控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在完成核定任务基础上提供医疗卫生技术服务,进一步激发疾控机构内生动力。在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的同时,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运行新机制,给予疾控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激发机构运行活力。
4、防治不紧密
问题:
说实话,这个是最难解决的,甚至疾控局成立之后,防治之间的割裂可能会更加严重,这从新冠感染病毒的监测工作似乎就可以看出。
思路:
对于疾病预防控制来说,要想防治更加紧密,必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政医管部门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应该且必须承担的职责。同时,疾控和医疗之间还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推动将疾控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考核内容。
此外,还必须建立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的创新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制度,以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比如新冠感染病例是不是实事求是报告的,比如不明原因发热有没有及时上报。
疾控体系改革,任重道远,所有改革发展的重点举措,必须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才能落地生效。
一切才刚刚开始,我国疾控体系需要着眼长远,整体谋划,布局未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治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