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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个 大 坑 !!!
假期余额不足,明天就要上班。
有一件挺重要的事儿,既明估计假期期间大家也不会关注,所以一直等到今天才说。
这个大坑,一定要注意,否则可能你又要被银行收割。
毕竟,银行也要开始上班了!
撸与反撸的攻防战,继续上演。
事情是这样的,浦发信用卡在年前发布了一则《关于非面对面分期业务提前结清收费规则调整的公告》,估计很多人都没留意。
这则公告,看似人畜无害,实则暗藏套路。
公告官网链接,既明放在阅读原文。
简单来说,不少持卡人做了“亏心事”,都喜欢“分期保平安”,觉得交了保护费,就万事大吉了,可以肆无忌惮继续搞。
不好意思,从此以后“分期保平安”缴保护费这招可能不好使了。
猴子可能随时翻脸,不接收你的分期保护费,然后收割你3%的违约金!
哪些情况有可能中招呢?
按照浦发公告的描述,既明划重点:
1、持卡人主动申请提前结清,
2、或因持卡人在还款期间发生注销情况、卡片/账户被冻结、管制,
3、或持卡人卡片过期,
4、或持卡人于分期付款期间内逾期还款等原因,
5、或发生我行认为有损持卡人信用的状况,
6、或因进行虚假交易,利用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从事经营、转卖或套现等违反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为主要目的之行为,
7、或因持卡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准确、有效和全面,
以上各种原因各种“或”,最终的结果导致提前结清该笔分期业务的情况,浦发以后的处理方法是:
1、没收的手续费就不收了、已经一次性收了的退还剩余未分摊的部分;
2、一次性收取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也就是说,只要触发了上述任意一种原因,浦发都可以提前终止你的分期业务,然后还没分摊缴保护费金额的部分,收3%的违约金。
其中几种情形,既明已经划重点:
卡片/账户被冻结、管制;——冻结管制,浦发说了算。
发生浦发认为有损持卡人信用的状况;——还是浦发说了算。
进行虚假交易,利用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从事经营、转卖或套现等违反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为主要目的之行为;——常犯错误。
那些春节期间还有之前大金额消费的、分期保平安的,可要注意了。
再说一下公告的发布时间,也是深思熟虑的安排。
春节假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发布,很多人都会忽略掉,然后按银保监会要求提前45天公告,节后执行,估计绝大部分人都忘记浦发有过这么一则公告了,然后被收割,却发现浦发早有公告,就算想撕逼都发现自己理亏。
公告全文如下:
分期交保护费,反而变成了刀口舔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