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丨当事人说:还没结案,锦旗就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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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一大早,袁某就来到长寿法院审判区,亲手将一面写有“为民维权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到行政庭副庭长彭可手上,表达其对长寿法院为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感谢之情。
顾
袁某今年57岁,精神与肢体均有残疾,事发前在长寿经开区某企业工作。2018年9月,他骑摩托车下班途中,行驶至晏家街道曹家堡街社区支路时发生交通事故,致其受伤。
之后他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后认为,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并非在其合理的下班途经地点,故不予认定工伤。
袁某对此表示不服,遂向长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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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承办法官彭可收到案件后,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答辩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并两次开庭进行调查,发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袁某实际居住地存疑,遂多次前往袁某自述的居住地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居住地及社区、水气公司、公租房管理中心等地进行调查,并沿袁某下班的路线进行实地勘察。经过细致周密的勘察,承办法官发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的袁某居住地点证据不足,经与双方沟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袁某向法院申请撤诉。之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最终于2021年3月对袁某的该次受伤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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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案子还在审理的时候我就把锦旗做好了,因为彭庭长不嫌弃我是残疾人没有文化,处处为我考虑,耐心听我讲话,细致为我调查,我当时就想,无论这个案子的结果如何,我都要感谢彭庭长为民服务的精神,现在工伤已经认定下来了,我更应该亲手把锦旗给她。”袁某送锦旗时激动地说道。
撰稿:陈瑶
编辑:长寿法院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王义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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