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办法
“以不动产为主线”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律实务高研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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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动产为主线”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律实务高研班招生简章
【讲座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8年12月21日
讲座时间:2018年12月22日、23日
举办地点:上海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讲座日程安排】
(一)执转破司法解释语境下,商事执行案件中的破产启动
1、执行不能转破产程序的法律依据
2、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3、执转破审查的工作原则、条件、管辖
4、执行法院的征询、决定程序
5、移送材料及受移送法院的接收义务
6、受移送法院破产审查与受理
7、受移送法院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处理
8、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监督
(二)执行异议实务——程序问题、审查规则及《异议复议规定》解读
1、案件的受理受理、管辖权 2、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如何认定
3、提出执行异议的期限 4、执行行为异议的范围
5、参照执行行为异议程序审查的涉执行实体法争议
6、几类特殊事项的异议审查
7、利害关系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并存的处理
8、审查程序问题
9、三项特别规定的执行行为合法性评价规范
10、案外人异议审查的原则和例外
11、案外人异议中的形式审查
12、案外人异议中的形式审查
13、案外人异议中的实质审查
14、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异议之诉
(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结合最新司法解释
1、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如何把握
2、申请执行期间如何计算
3、执行内容如何确定
4、错误如何救济
主讲专家:田 飞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不动产执行实务中的相关问题
(一)房地产执行的基本问题
1、强制执行的概念
2、强制执行法意义上的不动产的定义及范围
3、执行中涉及的房地产种类
4、房地产的执行存在的难点
5、房地产案件主要关联主体
6、与执行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
(二)以不动产为主线的执行实务及疑难问题处理——结合查扣冻、财产调查、案外人异议的救济、优先权处理、担保物权的实现、以物抵债、强制管理
1、预查封、轮候查封及查封期限的计算
2、房地查询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财产调查司法解释》要点解析
4、律师调查令和财产查询令的申领及效力
5、接受查询单位的协助义务及责任
6、不动产执行的基本原则
7、案外人异议的救济
8、优先权的处理——案外人的实体权利与申请执行人优先受偿权冲突时的处理
9、担保物权的实现
10、不动产处置过程中与租赁权的冲突
11、以物抵债
12、不动产执行方法的突破——强制管理
主讲专家:张心阳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执行中心主任
1、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团报、转发优惠(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
2、本次讲座可同步转播至律师事务所或企业,费用为12000元/两天,提供电子版讲义。欢迎各律师事务所加盟,共建学习型律师培训基地。
参会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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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会议负责人:梁杰老师
手 机:13810448289(同微信号)13811982710(同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