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行为法学会:8月份精品法律实务课程表

法学律道 2020-07-27

此研讨会支持单场转播(有手机或电脑即可转播观看)

【专题一】《民法典》制度创新、立法热点、重点条文与法律适用高端研修班

第一期:天津市

【报到日期】2020年8月6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7日—9日

【研修地点】天津市             

【研修费】3880元/人


第二期:青岛市

【报到日期】2020年8月13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14日—16日

【研修地点】青岛市             

【研修费】3880元/人

【主讲议题】

1、《民法典》编纂的进程、基本思路、立法体例与立法技术

2、《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意义及其创新

3、《民法典》各分编的新规、亮点及重大争议问题的类型化分析

4、《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5、《民法典合同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6、《民法典侵权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7、《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8、《民法典婚姻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9、《民法典继承编》立法热点、精神、重点条文和法律适用

【主讲专家】

杜万华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编撰工作研究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二级大法官

尹志强    民商法博士、博士后、民法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工会常务副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专项课题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

王洪亮    民商法博士、德国联邦总理奖获得者、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

某老师    法学博士,国家权威机构立法专家

注意:第一期与第二期专家、议题略有变动,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专题二】新规背景下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立案、证据、保全、抗辩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实务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7月30日   

【研修时间】2020年7月31日—8月2日

【研修地点】南京市             

【研修费】388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程序法律与实务

(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特别程序

(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程序中若干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

(四)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与实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与最高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五)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实务相关问题——结合《民法典》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六)知识产权诉前保全与诉前禁令的适用——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制裁力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主讲专家:张学军   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七)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抗辩实务——程序抗辩若干问题

(八)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抗辩实务——实体抗辩若干问题分析

主讲专家:蒋强   金牌讲师,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专题三】《民法典》与《九民会议纪要》视角下的:合同、担保法律实务暨完美合同的起草、审查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8月20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21日—23日

【研修地点】苏州市             

【研修费】398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民法典》时代,担保制度新规解读及法律适用

主讲专家:谢鸿飞   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合一践行者、青年法学家

(二)《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适用及其对合同纠纷审判实务的影响与变化

主讲专家:王老师   金牌讲师,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民法典合同编》对买卖合同规则的完善与司法实务

(四)《民法典》视角:电子合同条款实践问题与风险防范——典型案例分析

(五)《民法典》、《九民纪要》视角下的“合同起草与审查”

(六)民法典、九民纪要视角下的“合同通用条款制作与审查”——以“买卖合同”为中心

主讲专家:董法官   金牌讲师,某直辖市法院法官

【专题四】《民法典》与《九民会议纪要》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银行对策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8月21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22日—23日

【研修地点】昆明市             

【研修费】3980元/人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民法典》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银行对策

(二)《民法典》合同新规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银行对策

(三)《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银行对策

(四)《民法典》继承法新规对于银行信贷业务的影响及银行对策

(五)新规对于银行业务的影响及银行对策

(六)《九民纪要》对于信贷业务的影响及其银行对策

【主讲专家】

金牌讲师,现供职于某股份制银行,二十年银行工作经验;博士、律师、仲裁员、经济师。著有《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评析与风险防范》一书。

【专题五】融资平台规范发展、隐性债管控、城镇化投融资及片区开发暨ABO、TOD、XOD及基础设施公募REITs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8月19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20日—21日

【研修地点】成都市             

【研修费】420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主讲专家】

罗桂连博士, 现任上海国有资本运营研究院投融资中心首席专家,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经济师、城镇化投融资咨询业务负责人。兼任中央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客座教授,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定向邀请专家。20年来一直在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从事实务、研究和政策制订工作,致力于构建和完善基础设施投融资的知识体系,利用多种渠道推广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核心理念和典型案例,构建起覆盖全国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网络。

【课程大纲】

(一)本课程系案例教学,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涉及面广,贴近实战;

(二)全方位解析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平台整合、转型、风险管控;

(三)通过地方政府违规融资案例透析存量隐性债务化解路径;

(四)独特视角解析高效融资要点、盘活存量资产的主要模式;

(五)通过实际案例解析片区开发的核心理念与要点,剖析ABOTODXOD模式及专项债、基础设施公募REITs

【专题六】医药领域专利授权审查、无效宣告请求审查与药品专利侵权疑难问题解析暨中美经贸协定与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专题研讨

【报到日期】2020年8月18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19日—21日

【研修地点】桂林市            

【研修费】360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主讲专家及议题】

(一)中美经贸协定——药品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

(二)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介绍及在我国的最新动向

主讲专家:程永顺   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

(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运行情况及最新司法动向解读

主讲专家:许     法学博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高级法官;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四)我国药品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新颖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许     法学博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高级法官;北京隆诺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五)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授权审查中的疑难解析

主讲专家:王大鹏   分子病理学博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中心医药部生物工程三室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指导组常设专家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北京中心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六)医药领域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主讲专家:王大鹏   分子病理学博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中心医药部生物工程三室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指导组常设专家组成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层次人才;北京中心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专题七】银行、AMC视角:不良资产估值、收购、处置、经营暨《民法典》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8月7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8日—9日

【研修地点】呼和浩特市       

【研修费】3980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主讲专家及议题】

(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新冠疫情下、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九民会议纪要》及善意文明执行在不良资产清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三)《民法典》与信贷及不良债权

(四)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与风控——清收处置、收购、经营、估值、风控及逃废债防控

主讲专家:金牌讲师;不良资产处置专家;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五)不良资产+地产重组——实操干货与实务案例分享、解析

(六)如何通过谈判等技术手段去整合资源(含案例分享)

(七)如何匹配投资人参与困境地产的盘活,实现收益?(含案例分享)

主讲专家:张海蓉   新大唐资产管理集团创始合伙人;深耕金融不良资产投资和处置11年,累计处置不良资产超过100亿,精于设计不良资产项目的退出处置方案与交易模式

【专题八】《民法典》在劳动法律领域与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暨风险防范高研班

【报到日期】2020年7月31日  

【研修时间】2020年8月1日—2日

【研修地点】桂林市             

【研修费】3600元/人  团报8折优惠

【主讲议题】

(一)《民法典》颁布的意义与对企业用工的影响

(二)《民法典》对用工主体资格的影响与风险防范

(三)《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规定在劳动法律领域的适用

(四)《民法典》合同规定在劳动法律中的适用

(五)《民法典》对员工个人权利的规定与企业用工管理权的冲突及风险防范

(六)《民法典》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影响

(七)《民法典》的有关规则对劳动争议处理的影响

主讲专家:石先广   劳达集团-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劳动法律问题研究与实务操作。出版近20本劳动法与员工关系专著: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应对实务》、《企业用工法律指引与操作全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与操作实务》等专著近20本。编著近10套企业用工管理工具书:编著《从精通到卓越的劳动法律实务五大系列合集》(5/套,2020年爆款产品)以及上海、浙江、江苏、新疆等地的《企业用工法律指引、典型案例与实务精要》等劳动法实操系列工具书近10套。常年担任数十家世界500强、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

2020年特别推荐~加入会员免费听课


一、个人会员:会员费8000元/年(现场听课或视频转播)

二、直播会员:会员费6800元/年(视频转播)

三、普通B级会员  会员费10000元/12个自然月

可免费现场听课或转播6次

四、普通A级会员   会员费18000元/12个自然月

可免费现场听课或转播13次

五、贵宾会员   会员费34000元/12个自然月

可免费现场听课或转播27次 

六、VIP会员   会员费 15万元/12个自然月

名额不限

2020年课程视频转播(培训基地)


一、2万元/原场次3场,  有效期:6个月

二、3万元/原场次10场,有效期:12个月

三、4万元/原场次16场,有效期:12个月

四、5万元/原场次25场,有效期:12个月

参会报名方式: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添加好友,标注参加哪一期讲座+单位名称+姓名+职位+手机+邮箱进行微信报名。

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会议负责人:梁杰老师
手  机:13810448289(同微信号)

       13811982710(同微信号)       

备注:添加时若没有及时回复请直接拨打电话,谢谢,以免耽误学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