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绿色债券市场月报
除绿色债券外,本报告亦包含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可持续发展主题债券的市场动态信息
本期概要
【市场总体情况】
2023年10月,境内新上市绿色债券30只,上市规模417.06亿元,涉及26家发行人。
与上月相比,绿债数量减少38.78%,上市规模减少26.03%,发行人数量减少43.48%。
【重点关注】
2023年10月26日,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可持续挂钩)成功上市,为全国首单科技创新可持续挂钩公司债券,期限3年,发行规模7亿元,利率为3.05%。
【政策动态】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绿色投资评估指引》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通知》
绿债市场概况
发行情况统计
当月发行情况
2023年10月,境内新上市绿色债券30只,上市规模417.06亿元,涉及26家发行人。
与上月相比,绿债数量减少38.78%,上市规模减少26.03%,发行人数量减少43.48%。
与上年同期相比,绿债数量增加3.45%,上市规模减少30.95%,发行人数量减少7.14%。
本月新上市的30只绿债中,数量上看,绿色资产证券化占比最高,为40.0%,债务融资工具次之,占比36.7%。规模上看,绿色资产证券化占比最高,为46.9%,债务融资工具次之,占比为25.2%。
表1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上市情况
数据来源:Wind,商道融绿整理
注1:资产证券化包括银保监会ABS、证监会ABS、交易商协会ABN。
数据来源:Wind,商道融绿整理
累计发行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绿色债券市场累计存量规模为21585.06亿元。
2023年1-10月份,境内累计上市绿色债券410只,规模为6879.89亿元。
本年度上市的410只绿债中,数量上,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占比最高,为34.63%,绿色资产证券化次之,占比29.76%。规模上,绿色金融债占比最高,为45.09%,绿色资产证券化占比次之,为27.70%。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具体特征
上市场所方面,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主要发行上市场所
10月新上市绿债中,有18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数量占比56.3%,发行规模为295.34亿元,规模占比70.8%;14只在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数量占比43.8%,发行规模为121.72亿元,规模占比29.2%。
表2 2023年10月份新上市绿色债券发行场所2
注2:部分债券在双市同时发行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募集资金投向的领域方面,清洁能源领域规模占比最高
本月新上市30只绿债中,共有25只可追踪到具体资金投向用途,总规模为359.81亿元。规模上,清洁能源领域是募集资金投向最多的领域,规模占比为38.63%,绿色交通领域(包括1.6及5.5)次之,约有35.26%的资金投向该领域,可持续建筑领域占比10.02%,其余领域占比均未超过10%。
数量上,25只绿债共对应86个词条,其中清洁能源领域占比最高,为31.40%,绿色交通领域(包括1.6及5.5)次之,数量占比15.12% ,可持续建筑排第三,数量占比11.63%,其余领域占比均未超过10%。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注:内环为数量占比,外环为规模占比
发行地区方面,北京市规模占比近三成
10月份境内新上市的30只绿债,共涉及26家境内发行人。发行人所在区域较为分散,共有15个省市自治区参与发行。数量上,北京市处于领先,上市6只,占比20.00%,广东省上市5只,占比16.67%。规模上,北京市占比最高,为27.59%,陕西省占比17.26%,广东省占比11.49%,其他各地未超过10%。
注:内环为数量占比,外环为规模占比。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发行人主体性质方面,国有企业占比超八成
10月新上市的30只绿债中,11只为中央国有企业发行,15只为地方国有企业发行,二者占比共为86.67%。规模上,地方国有企业占比30.37%,中央国有企业占比44.92% ,民营企业占比18.46%。
表3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发行人主体性质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发行人所属行业方面,金融业规模占比超三成
10月新上市的30只绿债中,数量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最高,为26.6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占比次之,为20.00%。规模上,金融业占比最高,为39.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比次之,为25.23%。
表4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发行人所属行业
数据来源:Wind,商道融绿整理
信用级别方面,AAA主体占据显著比例
10月新上市的30只绿债中,有发行主体评级的数量为16只,其中14只为AAA级,2只为AA。此16只债项总规模147.30亿元,占总规模比重为35.32%。
表5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发行人及债券信用级别
数据来源:Wind,商道融绿整理
发行利率方面,超七成绿债较非绿债具有成本优势
绿色债券与非绿色债券成本比较的原则为:同天上市、同主体级别、同债券类别、同期限;剔除资产支持证券、私募、1年期以下债券。
根据以上原则,10月份上市的30只绿债中,共有11只绿债可进行发行利率比较。
其中,8只具备成本优势,占比72.7%,利率优势为1.75bp-68.50bp,平均成本优势为32.57bp;3只不具备成本优势,占比27.3% 。综上,11只可比绿债的平均成本优势为21.64bp。
第三方评估认证方面,近八成绿债已进行评估认证
10月新上市的30只绿债中,经查询,共有25只债券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总规模为273.72亿元,数量及规模分别占比83.3%、87.5%。未查询到评估认证情况的债券主要为企业债和资产支持证券 。
表6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认证情况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绿债市场在同期债券市场规模占比方面,资产证券化占比最高
10月份,债券市场3总上市规模为17,224.05亿元,绿债市场总上市规模为417.06亿元,规模占比为2.42%。其中,企业债占比最高,为23.98%,资产支持证券占比次之,为14.45%。
表7 2023年10月份绿色债券上市规模占比分析
注3:券种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同业存单
数据来源:Wind, 商道融绿整理
重点品类债券
碳中和债券
2023年10月,境内新上市碳中和债券6只,规模为64.28亿元,数量及规模在绿债市场中的占比分别20.0%、15.41%。
本月与上月相比,碳中和债券新上市数量减少2只,规模减少4.51亿元。
低碳转型债券
2023年10月份,无低碳转型债券上市。
可持续发展挂钩债(SLB)
2023年10月,境内新上市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4只,规模为28.00亿元。
绿色金融政策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10月19日,为了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制度创新。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同组成我国碳交易体系。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后,各类社会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主自愿开发温室气体减排项目,项目减排效果经过科学方法量化核证并申请完成登记后,可在市场出售,以获取相应的减排贡献收益。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利于支持林业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发展,有利于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印发《深圳市绿色投资评估指引》
2023年10月15日,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的工作要求,规范金融机构开展绿色投资评估的工作流程,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对环境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绿色投资评估指引》。通过制定和实施《指引》,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投资前评估及投资后管理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法,推动金融机构将环境风险管理纳入投融资全流程,实现投前风险识别、投后动态监控,并持续建立健全绿色投资评估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指引》准确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工作要求,充分贯彻《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政策精神,明确了应开展绿色投资评估的投融资活动类型,以及金融机构在制度建设、投资前及投资后环境风险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要求。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通知》
2023年10月25日,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进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能效水平逐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不断提高。本通知所指绿色金融产品,是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绿色建筑产业项目融资、流动资金类贷款、绿色供应链融资、绿色建筑保险、合同能源融资、绿色建筑贷款等。依据《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版)》等标准,绿色金融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项目范围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及绿色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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