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镇疆 高晓军:叔虞方鼎与西周初期的唐晋因革
作者:宁镇疆 高晓军
来源:《历史研究》2023年第4期
叔虞方鼎是出土于山西曲沃北赵M114晋侯墓的著名青铜器,李伯谦最早指出铭文中的“叔夨”就是周成王之弟、晋始封之君唐叔虞,由于牵涉晋国早期历史,遂引起广泛关注。经过多年研究,学者对铭文断读、“夨”与“虞”文字学上的关联等已取得相当共识。对于方鼎主人身分这一问题,虽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叔夨”就是文献记载的周成王之弟唐叔虞,而且从文字上看,“叔夨”确实可以读为“叔虞”,但是此“叔虞”是否成王之弟唐叔虞,仍有值得商榷之处。黄盛璋认为叔夨应是唐叔虞之子晋侯燮父;饶宗颐、吴毅强等对叔夨即叔虞之说并不认同,或持存疑态度。笔者认为,从文献记载、铭文措词及辞气看,器主“叔夨”并非成王之弟,而应该是商周之际古唐国的末代君主,与周人灭唐后新封之唐有别。这一认识,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商周之际的唐晋因革。
一、周人灭唐与“唐叔虞”的身分问题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其季世曰唐叔虞。当武王邑姜方震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将与之唐,属诸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手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
其实,细绎《左传》文义,两个“唐叔虞”绝非重名巧合。“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说明作为成王弟的“唐叔虞”,其名字明显是“移植”、采借唐国末君的结果。《正义》综合服虔、杜预之说:“帝命邑姜之子曰虞者,将以唐国与之,取唐君之名以为名耳。”当然,《正义》对邑姜之子为何要取唐君之名并没有详细解释,且唐人末世之君亦名“唐叔虞”之说仅此一见,而且还混杂在更有名的晋之始祖“唐叔虞”的得名传说中,遂致隐而不彰。此前学者在讨论叔虞方鼎时,几乎一边倒地指其为晋之始祖“唐叔虞”,正是这一情况的反映。据笔者所见,似乎只有饶宗颐注意到两个“唐叔虞”问题。饶氏认为,“叔虞受封,被称为唐叔虞。是时初灭唐而封,仍被唐叔之名”,但他并未将唐国末代君主“唐叔虞”与此鼎铭联系起来。
考诸历史,胜利者继承灭国之君的名字,属于上古时代以获纪功的传统,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鲁国的叔孙得臣,《左传》文公十一年:
冬十月甲午,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富父终甥摏其喉以戈,杀之。埋其首于子驹之门,以命宣伯。
是岁也,狄伐鲁。叔孙庄叔于是乎败狄于咸,获长狄侨如及虺也、豹也,而皆以名其子。
由上可知,叔孙得臣此次所获狄之首领还有名“虺”、“豹”者,他们的名字同样被叔孙得臣用来命名自己的两个儿子(即叔孙虺、叔孙豹)。《正义》:“此三子未必同年而生,或生讫待事,或事后始生,欲以章己功,取彼名而名之也。”“生讫待事”只是孔颖达的一种推测,叔孙得臣三子也可能因纪功而改名。此外,我们还可以找到时代更早,而且正是来自晋国的例子:
初,晋武公伐夷,执夷诡诸。 国请而免之。既而弗报。故子国作乱,谓晋人曰:“与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晋师伐夷,杀夷诡诸。
由《左传》“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一句,可以推测灭唐和“大叔”得名“唐叔虞”可能都发生在成王时期,而且唐之末君“唐叔虞”同样生活在成王时期。学者从叔虞方鼎的器形、纹饰等,判断其为西周早期铜器,与两位“唐叔虞”生活年代吻合。由此而论,叔虞方鼎的器主就出现两种可能:唐之末君“唐叔虞”或成王之弟“唐叔虞”。目前学界几乎一边倒地倾向第二种,对第一种则全无讨论。但笔者认为其实叔虞方鼎器主为唐人末君的可能性更大,下文拟对此试加论证。
二、方鼎器主是末代唐伯
为讨论方便,笔者先将叔虞方鼎铭文抄录于下:
唯十又四月,王 、大 , 在成周,咸 。王乎殷厥士 (觞)叔虞以裳衣、车马、贝卅朋。敢对王休,用作宝尊彝,其万年扬王光厥士。
周人讲宗法血缘,极重兄弟甥舅之亲情,所谓“兄弟虽有小忿,不废懿亲”,“扞御侮者,莫如亲亲”,“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即便在严肃、程式化的册命文献中也每每透出亲情之殷。如周初封卫之《康诰》中周公对康叔言:“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晋文侯仇获封之《文侯之命》,周王屡称“父义和”,而且“归视尔师,宁尔邦”同样体现叮咛之殷。《逸周书·度邑》中武王对周公说,“旦,汝维朕达弟”、“乃今我兄弟相后”,兄弟间之亲情及叮咛之殷均一望可知。清华简《摄命》记载,周王册命“王子”伯摄,不但直呼其名“摄”,且屡称“汝……汝……”或“汝唯冲子小子”,同样可见耳提面命、谆谆叮咛之殷切。西周铜器铭文中也有类似例证:
唯正月甲申,荣各,王休赐厥臣父荣瓒王祼……(荣簋,《集成》4121)
豦拜 首,休朕匋君公伯,赐厥臣弟豦丼五量(粮)……(豦簋,《集成》4167)
反观叔虞方鼎,如果铭文中的叔虞确是成王之弟,最接近的例子就是豦簋铭文中“公伯”对豦的称呼,方鼎铭文中对此应有所反映。或者类似虢季子白盘铭文,“臣”可以省略,但总该出现标示血缘之亲的文辞。然而,叔虞方鼎却看不出这种氛围,其仅以“厥士”表示叔虞与时王关系——“王乎殷厥士唐叔虞”、“其万年扬王光厥士”,全然没有手足之亲的气氛。当然,有人可能会觉得成王与叔虞虽系兄弟,但分属君臣,正式场合可能也需要“一本正经”,所以类似“厥士”这样的“生分”词似乎也很自然。但即便如此,标示血缘关系的亲称仍是必要的,尤其不应该出现父称其子或兄称其弟为“厥士”的怪异现象。刘宗汉认为,“厥士”多为“职位卑微之群臣”或“低级臣工”,虽然姬姓贵族亦可称“士”,但“厥士”的称谓似乎过于“平淡”正如张懋镕所言,“仅止于一个朝臣”,这与宗法血亲上唐叔虞乃成王之弟的身分明,显无法契合。
我们还可以举出与叔虞方鼎铭文“厥士”比较接近的辞例,进一步说明这一问题。与麦方尊乃同人所作之麦盉、麦方彝(西周早期)铭文云:
邢侯光厥事麦, 于麦宫,侯赐麦金,作盉……(麦盉,《集成》9451)
辟邢侯光厥正事, 于麦宫,赐金,用作尊彝……(麦方彝,《集成》9893)
这种以异族的“他者”身分服事于人者称“士”,还有一个侧面证据。晚近公布的封子楚簠,其铭文称:
(封)子楚奠(郑)武公之孙,楚王之士……
其实,由于“士”可以用为男子通称。从语法上讲,本有“他称”功能的“士”前又加第三人称代词“厥”,则“厥士”之称的“他者”意味更为显豁。清华简《四告一》:“
三、由西周“士”称申论叔虞身分
上文我们论证叔虞方鼎器主当为唐国末君这样的异族君长,而非成王之弟,其中对于器铭“厥士”考察是个重要关节。异族君长服务于周,反映了周初相对开放的用人之策,当然也可能是权宜之计。与铭文“厥士”相应,周初状人才之众,屡言“济济多士”,亦涉“士”。陈英杰曾提及铭文中叔虞与成王之弟的身分存在矛盾,可能源于我们对彼时“士”的认识还有未尽处。下面拟通过对西周“士”称的进一步讨论来揭示这一问题。
说到西周的用人之策,就不能不提到文王。文王善用人,故能兴周,《大戴礼记》甚至以《文王官人》名篇,而文王善用之人,即往往以“士”称。如《诗经·大雅·文王》:“思皇多士,生此王国”、“济济多士,文王以宁”。《左传》成公二年载楚国令尹子重引《诗经·大雅·文王》诗后云“夫文王犹用众”,所谓“用众”正对应“多士”。且揆诸《诗经·大雅·文王》一诗上下文,文王“济济多士”之盛,其中既有“文王孙子”(姬姓贵族),也有“凡周之士”(明显是泛全之称),当然也有出身异族的“殷士(肤敏)”,说明这里的“多士”实可兼包姬姓与异族,与前举《尚书》中狭义的“殷多士”或“庶士”(“庶”即“多”)微有不同。与《诗经·大雅·文王》这种兼包姬姓与异族的“多士”相应,晋国的胥臣亦曾对文王用人“盛况”有过总结:
(文王)于是乎用四方之贤良。及其即位也,询于“八虞”,而谘于“二虢”,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诹于蔡、原而访于辛、尹,重之以周、邵、毕、荣。
《尚书》中“士”称最为集中的要属《多士》一篇,或径称“多士”,或称“殷多士”,或称“殷遗多士”,或称“商王士”,《多方》篇又以“有方多士”和“殷多士”并举。学者谓“有方多士”指殷商时异姓方国贵族,而“殷多士”则指与殷商王室有血缘关系的贵族。无论如何,他们都可称“士”,事实上都是指殷遗服务于周室者,此与上举《诗经·大雅·文王》之“多士”多有出身异族者相合。《大诰》《酒诰》等篇还有“庶士”一词,我们且看它的出场背景:
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 (《大诰》)
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 (《大诰》)
毖庶邦、庶士,越少正御事 (《酒诰》)
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 (《酒诰》)
另外,“济济多士”除见于《诗经·大雅·文王》,又见于《诗经·鲁颂·泮水》:“济济多士,克广德心。桓桓于征,狄彼东南。烝烝皇皇,不吴不扬。不告于讻,在泮献功。”这是讲鲁国的“多士”英武勇猛、多有战功,说明除可兼包异族,“多士”的角色还有另一面,即武力宿卫之“士”。如多友鼎(《集成》2835,西周晚期)的“元士”:“(王)命武公,遣乃元士,羞追于京师”(《礼记·王制》亦有所谓“天子之元士”之说),“元士”同样是为王前驱,敏有戎功的。还有《康王之诰》的“熊罴之士”:“则亦有熊罴之士,不二心之臣,保乂王家”;或者《秦誓》的“良士”:“番番良士,旅力既愆,我尚有之”;又或者清华简《耆夜》的“
强调“士”武力宿卫的角色,有助于进一步认识他们的异族身分。裘锡圭曾通过对“仆庸”的研究指出,“仆”和“庸”一般都是指异族(指跟统治阶级不同族),很多时候还是被征服过来的(“俘”的背景),其中的“仆”“大部分主要被使用在战斗、守卫等工作上”,像静簋(《集成》4273,西周早中期)铭文就有“夷仆学射”的记载。他还提到金文中多见的“虎臣”,亦多服战斗、守卫等工作,由“虎臣”称“臣”看,裘先生认为他们的身分与出身异族的“仆”应该也接近。师酉簋(《集成》4288,西周中期)中“虎臣”后面跟的是“西门夷、
召太保奭、芮伯、彤伯、毕公、卫侯、毛公、师氏、虎臣、百尹、御事。
由上所论,作为西周“官人”典范的文王之用人,不但极言其“多”,而且常以“士”称。就其突出“多士”的初衷看,主要强调的还是对异族人士多加争取,昭示了殷周鼎革过程中周的用人策略。《尚书》中屡见的“殷多士”、“商王士”、“有方多士”甚至“献民”就是这种情况的反映,可以说是异族出身之“多士”中地位较高者。如“商王士”和“有方多士”或为商室王族成员,或为异族邦国贵族,学者曾总结包括
四、唐晋因革的历史内涵
叔虞方鼎器主叔虞是出身异族的唐人末君,而非成王之弟,故严格来讲,此器属古唐国而非周人新封之唐。前举《左传》已说古唐国曾“服事夏商”。夏代渺远,暂且不论,目前卜辞中已多见此古唐国史迹,卜辞材料是否能支持古唐国对商的“服事”之说?此唐人末君叔虞虽出身异族,但由叔虞方鼎器铭文看,此时与周室关系尚算融洽,犹有礼遇,这也与前述文王任用、争取异族之“士”的策略相合,然则缘何唐国后来又被周人诛灭而转封成王之弟?且由晚近彝铭看,周人新封之唐最终又被“侯于晋”,这又出于何种考虑?这些问题涉及唐—晋从商到周相对长程的历史因革,既有族姓之异,也反映了商周国家管理体制的变革。
有关古唐国的记载,目前最早可追溯到殷墟卜辞。孙亚冰等学者较早指出,文献中的“唐”,卜辞及铜器铭文多作“昜”,传世文献使用了假借字,此后学者对卜辞所见“昜”之史迹及唐周关系续有探考。从卜辞(仅见于一期)看,“昜”之国君称“昜伯”,与商王朝关系友好。昜伯经常参与商王发起的军事行动,是商王朝颇为倚重的力量:
壬午□ 贞,王隹昜伯 比 (《合集》3384)
贞,王叀昜伯 (《合集》3385)
辛亥卜, 贞,王叀昜伯 比
贞,王叀侯告比征夷。六月 (《合集》6460 正)
乙巳卜, 贞,王叀昜伯
□□卜, 贞,贞侯告爯册,王 (《英藏》197)
昜入廿 (《丙》5/6)
……兹昜伯牛……勿…… (《合集》3393)
古唐国与商王朝的联盟关系至迟在商代晚期时可能即已破裂。山西曲沃北赵墓群M31所出文王玉环,其上有铭云:“玟王卜曰:我眔唐人,弘戔(践)崇人。”李学勤曾一度将“崇”释为“贾”。陈剑改释为“崇”,可从。铭文的意思是文王卜问要联合“唐人”讨伐“崇人”,此即古书中多见的文王伐崇一事。环铭记载表明此役还有唐人参与,这是传世文献所不见的信息,说明早在周文王时期唐人即与周结盟,情形颇类卜辞中昜伯的“比”商王。问题是此时唐国是完全倒向周文王,还是一种权宜之计,从而在商周之间左右逢源?学者曾据清华简《耆夜》武王戡黎的记载指出,周文王、武王之图商过程,从大邑商之西北方向蚕食包括黎在内的商之与邦是重要一步。唐与黎俱处大邑商西方或偏北方向,两地相近,且《耆夜》中周公所作之《蟋蟀》又被收入今《诗经·唐风》,故武王戡黎很可能是周人在争取到唐人支持之后的顺势而为,也就是说此时唐人很可能已完全倒向周。这就意味着,唐国由武丁时期的商朝与邦一变而加入周人的军事联盟。考虑到文王时商周关系的紧张态势,特别是当时商朝的正统地位,唐国的这一选择应该说是重大的政治转向,也说明前述周文王“济济多士”特别是对异族君长之争取在商周争衡中重要的战略价值。唐伯此时协助周文王伐崇,其异族邦伯的身分与前述我们讨论“士”称时提到的那些“为王前驱”的异族“虎臣”、“元士”近似,故叔虞方鼎铭中周王称其君为“厥士”是很自然的。
入周后,唐周联盟关系一度延续。不过,随着商周鼎革完成,攻守之势遂异,正如朱凤瀚对商朝与“伯”关系的总结,“既要利用之,使用之,但又要戒备之”,周人对唐国这类异族邦伯的防范恐怕也是如此。冯时曾将周厉王
唐国与周王朝之间脆弱的联盟关系,随周公灭唐而宣告结束。晚近陕西周公庙遗址新获之卜甲材料可证明周公灭唐,其中屡称“周公”,且有卜辞云:“庚戌,公才□师,令士众卜曰:唐人其于先,师于丰,甶亡咎。”学者认为即周公灭唐之事。唐灭之时,末代“唐伯”叔虞可能被诛杀,这样“唐叔虞”之名才能“移植”给成王弟。《史记·晋世家》:“唐有乱,周公诛灭唐”。“唐有乱”貌似是唐人“内乱”,但由周公庙卜甲之“唐人其于先,师于丰”看,唐人明显处于军事开进之中,然则“唐有乱”实为“唐乱周”。西周时期,“邦伯”与周之关系时常反复。噩侯驭方鼎(《集成》2810,西周中晚期)铭文记载,噩侯驭方不但与周王宴享,还行祼、射之礼,君臣尽欢;但在禹鼎铭文(《集成》2833,西周晚期)中,王就命令“西六师、殷八师”“翦伐”噩侯驭方,甚至要求“勿遗寿幼”。九年卫鼎(《集成》2831,西周中期)中眉敖遣使朝周,但乖伯簋(《集成》4331,懿王)中周王又命益公征讨之。
周灭古唐后,其地连同末代国君名讳一并被授予成王之弟,唐成为姬姓封地,其封主成为姬姓之唐叔虞,唐周关系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姬姓之唐见于出土材料者是
《诗经·大雅·韩奕》记周宣王封韩侯时有所谓“因以其伯”,此处之“因”,窃以为即如“唐伯”之称在商周间的这种因承和延续。毛传解“因以其伯”谓“长是蛮服之百国也”,以“长”训“伯”,是义训,大体近之。郑笺则说“因以其先祖侯伯之事尽子之”,理解为世卿制下因承韩侯自己的先祖,则明显有误。高亨、吴闿生等采毛传之说,庶几近之,但对于“因”字的理解却并不确切。学者又解“因以其伯”谓“不去改变这些被接收的土著邦伯的原状”,将此“伯”理解为“土著邦伯”,那么韩侯就是“伯”上之“侯”,恐不合诗义。让韩侯“因以其伯”,意思应该是让韩侯做韩地的“伯长”。裘锡圭曾将此《韩奕》的“因时百蛮”、“因以其伯”与《崧高》的“因是谢人”、《左传》定公四年的“因商奄之民”比观,
良为有见。不过,就“仆庸”这一论题看,裘文讨论的“因”,重在对所封民众的“因”,这一点同样可以得到如果说从“唐伯”到“姬姓唐伯”的演变体现了商周方国制度因循的一面,那么从“姬姓唐伯”发展为“晋侯”,则明确宣告唐地被完全纳入周人的分封体系。朱凤瀚认为封国君主受王册命称“侯”,相当于王朝派驻边地的军事长官,在某种意义上,“侯”近乎王国内的政区性质。学者亦注意到卫国初期曾“六代称伯”,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才命卫为侯,可见西周时期“侯”的特殊地位。唐作为商周邦伯,于商周二代时叛时降,终被周公所灭,唐地成为成王之弟唐叔虞之封地,姬姓也成为唐地新主人,最后“王命唐伯侯于晋”,最终完成从异姓“邦伯”到周之同姓坚固藩屏的历史变迁。
结 语
《左传》出现的两个“唐叔虞”,一为唐人末君,一为成王之弟。成王之弟“唐叔虞”之名应该是周室灭唐之后以获纪功进而“移植”过来的。学者对叔虞方鼎铭文的研究仅专注成王之弟,显然存在疏漏。商周鼎革过程中,文王对异族方国君长多有争取和任用,文献以“济济多士”称之。西周的“士”称一则表明其时人才之众,二则表明其中确有不少是出身异族而“为王前驱”者,如“殷多士”、“有方多士”等。即以叔虞方鼎铭文两见的“厥士”为例,此称又有明显的“他者”意味,体现不出同姓兄弟之亲。因此,叔虞方鼎器主“唐叔虞”绝非成王之弟,应该是唐人末君。由于器主唐叔虞非成王弟,叔虞方鼎就是古唐国器而非周人之器。它出现于晋侯墓地中,其实反映了古唐国被灭后的“鼎迁”。周人新封之唐至第二代燮父时被册命“侯于晋”,意味着唐国历史的彻底终结,与此同时,也昭示周人通过一系列军事政治手段,把唐从时叛时降的邦伯,彻底整合为周之疆土,成为拱卫周室的坚固藩屏。
通过探讨唐晋因革的历史过程与内涵,可以深化对西周封建体制的认识。文武图商之时,为尽可能孤立大邑商,周人对异族方伯多有争取、联合,从而使异族方国维持旧制,此即所谓“因”。这种“因”的策略甚至延续到武王克商之后,在天下初定之时,亦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但当天下大定或异族方国反叛时,周人则顺势推进对异族方国管理方式的革新,将这些异族方国真正纳入周制。文献称“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左传》定公四年),联系本文关注的周人灭唐以及前人多有讨论的灭薄姑、伐商奄等事例,可知此言非虚。这种管理体制革新可谓成效显著,晋国自不必说,就以商之东土而言,帝辛曾“十祀征夷方”而竟“陨其身”,而周人伐灭薄姑、商奄后新封之齐鲁两大国却卒定东方。随着异族邦国从“化外”变成“宇内”,周王朝的国土规模也不断拓展,《诗经·召旻》称“日辟国百里”,即形象写照。较之商朝对异族邦国的脆弱控制,西周封建制推进了王朝疆域的深度整合,其对西周国家形态的影响值得注意。
(作者宁镇疆,系上海大学历史学系教授;高晓军,系上海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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