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丢”肾,母亲上访寻肾,公检法: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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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酒胆书心 Author 醉后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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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吴碧粒和儿子周福斌
1997年,8岁的周福斌不幸遭遇车祸后被送到江西省贵溪市人民医院手术,所幸并无大碍,小周福斌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健康长大了。
2004年,15岁的周福斌因故到医院体检,却被发现只有一个右肾而没有左肾,而他此前唯一的一次“查看”肾脏还是当初车祸后的术前CT报告:双肾正常。其间,周福斌再没有做过任何手术。
肾脏可不是口袋里的玩具,不可能随时摸出来玩耍或者拿去换Iphone手机。这颗肾去哪儿了?从逻辑上看只有一个可能:当年车祸后手术时被贵溪人民医院的医生“偷”走了。
无论是医生的个人行为还是医院有组织的行为,都不影响这个结论成立。
随后,周福斌的家人将医院告上了法庭。一方是普通家庭,一方是资源丰富的人民医院,孰强孰弱自然不用费力比较,判决结果自然也是谁强谁有利、谁弱谁吃亏。
从2005年起诉到2009年终审判决的四年间,法院四次开庭,鹰潭市中院终审判决医院一次性补偿15万元,理由是多家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都不能确定周福斌左肾“是缺如还是萎缩”,也就是说,鉴定不出他是先天就少一颗肾还是左肾后天慢慢地萎缩了,总之,肾被“偷”摘的可能性根本就没考虑。
就这样,一起严重的偷摘人体器官犯罪变成了公平原则下的无责任补偿。醉翁不解的是,既然当初的CT报告证实其双肾正常,难道医院没有证明自身清白的责任么?我不禁想到无辜警察杜培武被指控杀人时法官的一句话:
“你说你没有杀人,你拿出证据来!”
贵溪和鹰潭两级法院怎么就不能问一句:“你们说没有偷摘周福斌的肾,你们拿出证据来!”
事实上,在周福斌丢肾这件事上,贵溪人民医院还真的有责任自证清白,方法很简单,找出其他丢肾的可能性即可。
事实上,这个可能性不存在。所以,法官也没有要求医院证明。
虽然赔了15万,但“肾去哪儿了”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回答,2009年12月,周福斌的母亲——吴碧粒向江西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但被江西高院驳回,此后,吴碧粒开始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上访期间,吴碧粒被拘留过,被劳教过,但所有的打击与折磨,都没能阻挡她追寻真相的决心。2015年,周福斌因为少一个肾而婚事告吹,这更加坚定了吴碧粒的决心,十数年间,她一共向信访部门信访83次,但每一次信访不仅没有帮她解决问题,反而招来了无情的打击。
2010年,她被以“扰乱工作秩序”的名义劳教了一年。醉翁想问:如果连这些最基本的诉求都不过问,那些人的“工作”内容究竟是什么?
2017、2018年,吴碧粒被当地镇政府从北京接回来,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了两次。
万般无奈之下,2019年,吴碧粒到北京一家服装厂打工,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又找到厂里,一番“交涉”之后,她被辞退回家了。醉翁一直奇怪各地乡镇政府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工作人员,现在终于明白了,原来他们的工作量大得很。
显然,吴碧粒坚持不懈地上访给某些人添堵了,更给某些人带来了危险,不把她“办”了,这个潜在的危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成为一颗炸弹,炸出各方利益的真相。
从劳教到行拘,针对吴碧粒信访的处理不断升级, 2020年1月15日,公安终于也出手了——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现如今有了寻衅滋事罪这柄利剑,“办”你吴碧粒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公安出手果然不同凡响:刑拘!罪名:寻衅滋事!
3月18日,贵溪检察院指控吴碧粒多次在敏感时间到敏感地点进行非法信访,涉嫌寻衅滋事罪。10月,贵溪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吴碧粒有期徒刑2年,吴碧粒当即提起上诉。
2021年3月30日,周福斌收到二审刑事裁定书。鹰潭中院认为,原审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贵溪市法院重审。至于具体违反哪些程序,裁定没有说明。吴碧粒的二审辩护律师李显峰认为,一审程序违法的问题具体包括:没有进行司法鉴定就径自认定吴碧粒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违法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公诉机关指控吴碧粒犯此条款,贵溪市法院却按彼条款定罪,且未经控辩双方质证辩论。
这些都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依法应当发回重审。
至于吴碧粒到底有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在仅有的两卷卷宗里,尚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吴碧粒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甚至连拉横幅、下跪的标配行为都没有。
如今,吴碧粒已经在看守所羁押了一年,二审裁定意味着此案或许会出现转机。现在,吴碧粒的委托律师已经申请取保候审,如果申请获批,那吴碧粒改判无罪的可能性很大;如果申请被拒,那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但愿无辜的吴碧粒能早获自由,周福斌被偷摘左肾的事实也能早日大白于天下。
除此之外,醉翁还有一个希望,就是通过此案的审理,重查周福斌的左肾到底去哪儿了,或许可以揭开又一宗偷摘、买卖人体器官的大案。这样的案子近年来并不少见,2014年,江西南昌公开审理过一起6名医生护士参与的非法肾脏移植案;2020年底,安徽蚌埠中院审理了一起有4名医生参与其中的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恐怖的是,谁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在手术台上死了之后被摘的还是被摘了以后才死的。
2020年9月,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中,国家卫健委取消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等级限制,从此监管变得更加困难。
也许,我们每一个到医院做手术的人,术前和术后都要好好清点一下自己身上的器官。
给醉翁来罐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