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河湖“四乱”问题治理成绩单发布
五级河长齐担纲,碧水蓝天新希望
近日,广东省河长办发出
《2019年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河湖
“清四乱”专项行动
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绩单”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排查出河湖“四乱”问题15998宗,总销号率为99.6%。东莞、广州、中山市清理整治数量位居全省前三;广州、汕头、汕尾、东莞、湛江、茂名市销号率达100%。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9年,我省全力开展河湖“清四乱”(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以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清四乱”专项行动中
★我省全面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党政领导管护河湖的领导责任,加强流域统筹和部门联动,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全面排查和系统治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省委书记、省第一总河长李希同志和省长、省总河长马兴瑞同志共同签发《广东省第1号总河长令》,结合“清四乱”在全省全面部署开展“五清”行动,对专项行动进行拓展和深化。
★政府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8个部门组成的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各市、县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将每一宗“四乱”问题的清理整治责任明确到市、县、镇级河长,确保宗宗有落实。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省“四乱”问题,省河长办先后组织开展了市县自查、省流域管理局巡查及省遥感核查共3轮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由各市、县河长签字确认后,组织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工作台账。
★根据摸查掌握的全省“四乱”问题特点,制定了河湖“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出台分类清理整治指引,明确各类问题的具体整治措施。
★对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全覆盖督查、重点暗访、发送督办函、“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约谈”等形式,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我省河湖沉疴积弊得以有效清理,河湖行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河湖面貌大有改观,河湖生态得到逐步改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水法律法规的权威得到维护,关爱河湖的氛围日益浓厚。
不少地方经过绿化改造,实现还河于景、还景于民,得到了老百姓的广泛赞誉。我省“清四乱”专项行动力度大、效果明显,被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攻坚克难典型案例编录出版。
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方面
★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数据中我省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基本完成。
★基本完成水利部明确的目标要求,共划定并公告河流59条(完成率98%)、7787公里(完成率99%)。
★省、市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流管理范围划定任务全部完成,累计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长度10600公里,完成率为99.7%。
★清远、韶关、江门完成2019年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任务的长度位居全省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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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中堂镇伯德水泥厂清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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