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判赔偿“国航监督员”牛大姐精神损失费5万块!“见义勇为”是一种病,也许5万元就能“治愈”!
7月13日,我收到了自称“国航监督员”的牛某某告我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侵权一案的一审判决。
“巧”的是,我在这几天被微博禁言,禁言到7月18日才结束。因此,直到今天,我才能上微博向关心本案的公众做一个通报:
出乎意料又在中国式情理之中的,我败诉了!
被判在微博上向牛某某致歉七日、并处以5万元顶格精神赔偿的处罚!
先给不了解本案的网友做个前情介绍:http://t.cn/AiWIdMLy
2019年7月12日,在从成都飞往北京的国航航班的头等舱中,飞机滑出停机位时,有一位女乘客在接电话。一名自称是“国航监督员”的乘客(即牛某某),大声斥责接电话的女乘客,该乘客当即关闭了手机。但牛某某一直继续对该女乘客以及另两位手机关到飞行模式的乘客大声斥责。
此后整个飞行过程中,牛某某一直吵闹不休,空乘人员不得不一边安抚牛某某,一边向其他乘客逐一解释,试图维持客舱安全秩序。而牛某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甚至逐渐夸大扭曲事实,开始诬陷三名乘客对她有辱骂和攻击行为,并要求空乘人员在飞机降落后,立刻通知公安部门将三名乘客抓走。
当时整个头等舱的乘客不明白“国航监督员”究竟有何职权,是何等身份,而我实在看不过去,就挺身而出安慰三名乘客不要害怕,我愿为他们作证。
没想到飞机刚刚降落首都机场仍在滑行时,牛某某就打电话报警,诬告我和另三名乘客围攻辱骂殴打她!!!
我当时急着开会,抢在公安上飞机之前小跑离开,空保人员追出机舱没能追上我,但另三名乘客被公安带走盘问7个小时。而最终公安只追究了女乘客接电话的事,对牛某某诬告一事并未做出处理。
我于次日(2019年7月13日),将这一事件经过以及现场录制的视频发到了网上,公开质疑国航官微,“监督员”究竟是何职位,有何特权?
由此引发了公众对牛某某的关注,而有更多网友纷纷发布文字或视频,披露牛某某不仅是在飞机,在公交车、地铁上也有类似行为!
一年多后的2020年12月,牛某某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我对她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侵权,向我索赔105万元。http://t.cn/A6ID3KWH
我因见义勇为、帮被诬告的乘客作证,却被告上法庭面临巨额索赔!
就在我简直怀疑人生之际,诸多律师出于公义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最后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的李怀祖律师和杨玉洁律师,帮我做了公益代理。
两位律师为本案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辩护也极为到位,在我最迷惘、饱受压力折磨时给了我坦然面对的勇气。
两位律师的主要辩护点为:我是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而做出的舆论监督行为,不构成侵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过一年半的审理之后,判决我侵犯了牛某某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导致了牛某某的社会评价降低;判决我在个人微博连续七日发布声明,向牛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牛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法院认定的侵权事实主要有三点:
一是我在转发其他网友曝光牛某某大闹公共交通的微博时,使用了“简直是国航毒瘤”的说法;
我辩称的“国航毒瘤”是指针对国航放任停工留薪的员工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而非是针对牛某某个人的评价。而对这种行为称之为“毒瘤”并不构成恶意贬损,但未被采纳;
(以后网友们在评论时当心了,哪怕你评论的是一个流氓,但你的措词也一定要文明,否则很容易涉嫌“侵权”)
二是我在某条微博中,用“牛”的动物形象表情包,代替指称了牛某某,这构成对牛的贬损。
我辩护,使用动物形象表情包乃是网络语言和潮流,我的微博上提到我女儿时也用猪的表情包进行指代,并且牛的动物形象是勤劳,并不构成贬损,但未被采纳;
(以后网友们在使用表情包时,千万要注意了,一不小心就涉嫌“侵权”)
三是我在提到牛某某起诉我的微博中,使用了牛某某大闹地铁时的一张照片,侵犯了牛的肖像权。
我辩称牛大闹地铁是侵害了公共秩序,这张照片是其他网友曝光其不良行为而发布的,我只是引用,来证明牛某某有多次不良行为,这不构成侵权,但未被采纳。
(以后网友们在转发网络热点图片和视频时千万要小心了,一不小心就涉嫌“侵权”)。
这个判决结果,在我和为我提供公益援助的律师团队的意料之外——众所周知,牛某某的社会评价降低,是由其本人的行为导致的。
牛某某多次在飞机、地铁、公交等公共场合闹事,诬告他人,却不受任何惩罚,我不过是第一个把她这种“特别”行为向公众进行披露的人,而随后包括央视、人民日报在内的各大媒体跟进,以及其他众多网友曝光了更多视频,使得她的这些行为被更大范围的扩散。
把公众对她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怪罪在我个人身上,显然并不符合实际情况;而5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名誉侵权案件中,算得上是极为罕见的顶格处罚了。
但同时,这个判决结果,又在某种情理之中——毕竟,这符合不可言说的另一种现实逻辑:牛某某能多年占着国航员工的位置,不上班白拿工资、免费坐国航飞机、经常在公共交通上闹事、屡次诬告他人,却一直能毫发无伤,就说明了她并非普通人。
而我,早在三年前的事发第二日,就知道了前面这些事实以及更多不可公开的信息。说实话,我惹不起,我认怂,我不敢说。
哪怕我现在被一审判决赔礼道歉并赔偿5万元,至少,我还能在微博上发言,把这一结果告之公众,是非曲直,自有公论;
而如果我再不识相,我不确定我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没上过大学,我是靠自学写作而谋生至今;
而我从小没在生身父母身边生活,一直寄人篱下长大,中学时又遭遇严重的校园霸凌,我是靠看武侠小说来给自己解压、并试着创作武侠小说,从而走上的创作道路。
所以,我受武侠小说的影响很深,骨子里痛恨强权和特权,崇尚“侠义”,我最见不得弱者受到不公平待遇。
我在当调查记者的13年里,曾因为曝光成都黑老大而被对方悬赏10万买人头;
曾和四川电视台的调查记者一同暗访黑心棉,在被厂方打手围殴时,扑在男摄像记者的身上,把他被踢踹的头保护在自己身下,让那些穿皮鞋的脚落在自己背上;
曾在暗访黑中介时,被对方用刀子抵过腰;也收到过死亡信件威胁;
曾独自前往山西大同,调查黑煤矿打死记者一案的真相------
最后,因为“饿死三岁幼女李思怡事件”,我被迫离开了记者岗位,转型为自由创作者。
一路走来,我帮助过诸多弱小,也付出过或大或小的诸多代价,但我从未后悔过,也从未怂过。
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是“对”的事,哪怕因此而付出代价,我也甘之如饴。
但这一次,我突然有点迷惘了,更有点疲累了。
还记得2019年“国航牛某某大闹机舱”事件之后,凤凰卫视采访我时,我说:
我从没想过当“英雄”,更不想当“烈士”,我每一次的挺身而出,其实都只是缘于良心不安的一时义愤。其实每次冲动之后,我都会害怕,都会告诉自己,下次别再这么“莽”了,你一个无权无势的上有老下有小的女人,连根细胳膊都算不上,去扭什么大腿!
个人之力,小如蚾蜉。
“彭宇案”后,很多人不敢去扶老人了;
“唐山打人案”后,很多人都在反思,为什么没有人见义勇为?
而我,悲观地以为,见义勇为,其实是一种“病”,我“病入膏肓”很多年了。
而这一次,我选择了上诉,但我对上诉的结果并不乐观。
我清醒地明白,我大概率仍会败诉。但我希望,赔偿金能被改判。
因为,如果我被判赔给牛某某5万元,是一种悲哀,更是一种耻辱。
而这种悲哀和耻辱,绝非是我一个人的。
这不是赔多少钱的问题——我的老粉丝都知道,我此前曾多次捐款,其中有6次单笔捐款金额就是5万——而是如果我赔偿给了牛某某这笔钱,那就会给社会树立一个极坏的榜样:
瞧,这就是“见义勇为”的下场!给陌生乘客做个证,就被卷入几年的官司,最终还赔了5万,这还不算其他应诉成本(如果不是运气好有律师伸出援助之手,光律师费就不得了)!所以咱们小老百姓,以后还是别多管“闲事”了!
需要提醒广大网友的是:曝光社会不良现象,“路见不平一声吼”,是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这包括了曝光时的措词、打抱不平时的动作,都要禁得起百般挑剔:都要符合严格的规范,这就让你在和不良行为人短兵相接时,处以了束手束脚的劣势。
使用表情包、转发新闻图片、使用你自认为符合事实的评价性语言,都可能让你成为被告,并且败诉赔钱!
我不评论司法,我只是朴实地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一起让“见义勇为”、监督“特权”等行为的风险成本降下来,因为只有在这样正向的社会风气下,每次发生不公平现象之时,才会有人有勇气站出来,而不用担心“一时义愤,倾家荡产”!
而如果,这次最终是我自己一人独自“买单”,那我想,我这“病“估计说不定就真能给治好了——以后再见到有人被诬告、被冤枉,我可能也会装聋作哑沉默逃避。
毕竟,“明哲保身”虽然也是一种病,但如果大家都“病”了,也就不成其为“病”了。#人民日报评国航监督员##我的红尘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