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岭山下雪了?假的!但雪线已逼近肇庆!北上大巴停运,春节回家怎么办…
@东莞业主 以后小区的这些收入归你所有!千万别小看这笔钱!
如今,东莞很多小区里的广告位都被物业出售或租赁给广告公司或商家了,所以大家经常可以在各大小区内看到这样的情况——
电梯内部、电梯外面、小区里面…
到处都充斥着广告牌!
比如下面这样的
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还有承包出去的停车场
……
其实这些事儿带来的收益
都是
公共收益
可是很多业主东莞还不知道,这些公共收益到底应该归谁呢?现在权威答案来啦:
2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个重大事项,其中包括《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市依据上位法规定并吸收借鉴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经验做法,制定了《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组成程序、业主委员会换届、老旧小区安全隐患的维修和改造等问题。
为提高业主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的积极性,《办法》结合公众意见和实际需求,明确规定了业主委员会可以支取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可以从经营收益中列支。
在小区停车位、车库管理使用方面,《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尚未出售的停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办法》还明确了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的权属及使用范围。《办法》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所有。
大家不要小看这笔钱,之前就有电视台报道过,小区广告受众面广,可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一个小区的广告收费一年可能达到上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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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些广告收益是归业主所有,那么这个钱就不能归物业所有了。国内有的城市已经开始执行,比如去年11月,江苏一个小区就给业主发了24万的红包,这些费用就包括了电梯广告的收益、场地出租的收益等等。
此消息一出来
东莞的业主们热闹起来了
好政策,赞一个!
@宇:真的,能变成这样?
@李玲:东莞政府真棒,为业主作主,还业主的权益。
@鸿图:政府利民惠民的好政策,赞一个!能否执行到位?拭目以待!
@Bo: 执行不到位怎么办?
@派大星: 物业当没这回事,不发奈我何?
@庆少电池:说的容易,听起来不错,实现不了的。
@℡祥: 就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饕餮:如果物业公司不配合,这个事情由东莞市哪个部门管理?
@青春如昨:关键要简化业委会成立手续。
@泉水叮咚: 建议小区必须配备业主委员会,政府也要参与小区管理,现在的小区物业管理就只知道收费,并没有把小区建设好,业主们又是一盘散沙,政府部门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成了一个灰色地带,业主对物业管理无可奈何。
@依然:村委会圈地收停车费合不合法?而且车停在收收费场地被损也不负任何责任。
@A樱花雪:小区游泳还得给钱呢。
你呢?
对这个消息怎么看?
对小区的管理还有什么疑惑或者期待?
不妨评论区说说
来源:整合东莞时报等
编辑:Mor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