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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4月29日上午,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卢汉彪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旭林为市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任洪杰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耀明的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姚志坚、黄伟雄、张亚玲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康泽洲为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来源:东莞日报全媒体 记者 潘少婷

编辑:杨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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