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图书馆的故事”征集活动
“我与图书馆的故事”征集活动
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共图书馆:
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各级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的良好氛围,讲好图书馆人的故事,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将在全国公共图书馆系统广泛开展“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在阅读推广工作中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交流活动,通过征文、故事讲述等方式,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变化,探讨公共图书馆服务新模式。采取线下组织与线上播放相结合的方式,用感人的故事,讲述人民生活的巨大变化,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
二、活动时间
2019年7月中旬——12月
三、活动主题
紧扣“我与图书馆的故事”主题,展现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变化,反映图书馆对于人们学习知识、增长才干甚至改变命运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感受伟大祖国70年来的巨大变化。也可对公共图书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予以探讨。
四、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国家图书馆主办,湖北省图书馆承办。各省级公共图书馆共同参与和具体实施。
五、活动形式
活动采取主题征文、故事讲述的形式开展,其中征文择优集结出版;故事讲述采取线下组织与线上播放相结合方式进行,故事音频择优印制光盘。
六、活动对象
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读者、馆员(不含港澳台)
七、活动要求
(一)主题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作品限5000字以内,Word文本格式(标题3号宋体加粗、正文及其它文字4号宋体),每位参与者限提交1篇,多投无效。
2.征文首页须注明作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及征文题目。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
3.文责自负,征文须为本人原创首发(未在网刊和纸媒上发表过)的作品,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等行为,一经发现或举报属实,取消推选资格。
4.征文作品的使用权归湖北省图书馆,请自行保留底稿,概不退还。
(二)故事讲述要求
1.讲述人讲述自己与图书馆之间的感人故事,以及在图书馆的各种经历与心情故事,或是利用图书馆的收获与心得体会等。
2.故事征集形式为讲述人的音频作品,格式限Mp3、Wma两种,每个故事限10分钟,含音频前讲述人简介(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及故事题目)。
3.故事音频限普通话,须附文本。每位作者限提交1件,多投无效。
八、活动阶段
1.作品征集:自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由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组织征集。在此期间,各省级公共图书馆可每周向湖北省图书馆推选遴选的部分作品,或活动相关图片、文字材料提交到活动专用平台http://dreamspace.library.hb.cn:9999/用于发布展示。
2.作品推荐:11月1日至15日,各省级公共图书馆推荐优秀征文作品、故事音频各5篇(个)给湖北省图书馆。
3.作品评奖:征集结束后,湖北省图书馆组织专家进行研议评奖,按作品三分之一比率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分别给予奖励。
4.总结研讨:2019年12月,湖北省图书馆主办活动总结专题研讨,分享活动成果。
5.集结出版:获奖的征文作品结集出版。故事音频印制光盘随文集附录。
九、相关要求
1.请各省级公共图书馆认真落实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相关文件要求,严把政治关、导向关。
2.请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积极配合活动实施,发动读者与馆员积极参与征集活动中,并在各省范围内做好宣传与支持工作。
3.各地公共图书馆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活动内容的开展,吸引公众参与,在国庆节前后掀起高潮,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
4.所有参与者在提交征文、故事音频作品时同时填写版权协议及授权承诺书,作品概不退还,请参与者自留备份;凡不符合投稿要求和格式要求的不予评选。
5.文集(光盘)入选作者赠送样书一本,不另附稿酬;湖北省图书馆作为该活动具体承办方,对所有参与作品拥有选编权、出版权、公益性无偿展示与播放的权利;参加本次活动者视同同意本通知规定。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湖北省图书馆所有。
十、参与方式
1.各省级公共图书馆自设作品征集专用邮箱,并向社会公开,接收作品。
2.推优作品及说明发送至湖北省图书馆“我与图书馆的故事”系列征集专用邮箱:mytsg2019@163.com,负责人王炼13659819552。
3.活动联系人:杨萍027-6539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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