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制图:汪莹(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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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其中6月至9月为初赛阶段,10月至11月为决赛阶段(决赛举办有关事宜另行通知)。由各省级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除决赛的3个工种之外,鼓励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其他职业(工种)竞赛。
各省级大赛组委会应成立评判委员会,每个职业(工种)至少设7名评委。
比赛采取企业和相关院校推荐、职业青年和在校学生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进行,以比赛成绩决出优胜者。
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
根据省级初赛成绩,选派各职业(工种)选手(具体名额见决赛通知)参加全国决赛。
各省级大赛组委会要做好决赛的参赛组织工作,由各省级团委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统一组织参加决赛。
大赛决赛由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考试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两部分内容,其中时事政治占决赛总成绩的10%,业务知识占决赛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占决赛总成绩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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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且为职工身份的选手,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且为学生身份的选手,由相应职业资格实施机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获各职业(工种)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的选手,按相关规定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或职业技能等级,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
学生组最高至高级工职业资格。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工种),不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晋升职业技能等级的有关政策,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执行。
在大赛决赛获单人赛项前20名、双人赛项前10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大赛组委会设“优秀组织奖”,从组织领导、初赛举办、青年参与、主题活动、决赛成绩等维度进行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鼓励。参赛的各行业、企业单位优秀组织奖单列,重点考核宣传发动、初赛举办、分享交流、决赛组织和决赛成绩。
各地区、各行业、中央企业可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初赛和决赛的获奖选手和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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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规范实施竞赛活动。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区、各行业、中央企业要坚持“开放、公平、绿色、廉洁”的办赛理念,务求工作实效。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对标决赛相关要求做好初赛及相关主题活动的组织工作,要注意完善考核内容,规范评判机制,确保竞赛各环节公平公正。
对标世赛,着力提升竞赛水平。各地区、各行业、中央企业要认真制定竞赛实施方案,保证竞赛技术工作质量;要健全竞赛质量监督保证制度,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要在确保当前竞赛工作质量基础上,结合竞赛职业(工种)长远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引进世界技能大赛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规则、竞赛管理制度等,推动国内技能竞赛与世界技能大赛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适时进行总结,组织竞赛技术交流研讨,分享展示竞赛成果经验,推动竞赛所涉领域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
完善体系,切实扩大有效覆盖。各省级团委要结合实际情况,联合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单位开展各职业(工种)竞赛,探索构建“振兴杯”为主体、联合办赛为辅助的“全国——省市、行业——地市、学校、企业”层级化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各省、地市级团委要以“振兴杯”竞赛为抓手,推动“振兴杯”品牌向企业、职业院校和非公领域延伸,鼓励企业、职业院校结合实际,以“振兴杯”为统一标识,广泛举办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能挑战等活动,切实提高对青年技能人才的工作覆盖和有效凝聚。
聚焦育人,培养青年技能人才。通过举办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全面提高青年技能人才素养,为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对报名参加各级各类青年职业技能竞赛的青年技能人才,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将其纳入青年技能人才数据库,保持日常联系、跟踪培养荐才。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交流活动、校企岗位对接洽谈会、“入职第一课”等活动,加强对他们的联系服务、培养凝聚。
压实责任,切实保障赛事安全。各地区、各行业、中央企业要统筹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各地对举办大型活动的要求,合理确定初赛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要制定安全、卫生应急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消防、人身、公共卫生等安全责任。
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以组织开展“振兴杯”大赛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持续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宣传活动。要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青年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和举办世界技能大赛的重要意义,宣传技能竞赛服务企业发展、服务一线青年职工成才的宗旨,树立青年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引领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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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以及各行业、中央企业,在举办本级(本企业)初赛的前提下,可以单独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及在2019年国家级一类大赛获得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国家级二类竞赛获得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且为职工身份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以职工身份参赛。
来源:创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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