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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与“禄”不是一回事(仕事漫谈)

2018-01-23 刘波涛(江苏) 仕道

 

一提到“俸禄”,大家就会联想到了工资,其实要单讲“俸”与“禄”,这两个字却不是一回事。在古代“俸”和“禄”差别相当大。

在《论语别裁》里,南怀瑾曾经探讨过二者的不同,他说:“‘俸’等于现在的月薪,‘禄’有食物配给。禄位是永远的,所以在古代特别重视‘禄’。”如果再细分,“俸”指钱币,又称俸银和俸钱;“禄”指谷物,又称禄米,所以,古代常以俸银和禄米来计算官吏的俸禄。

但具体到各个朝代,官员所发放的俸禄又各有不同。据考证,战国到秦朝,官吏的俸禄以禄为主,粟米充当了各级官员的“工资”。到两汉,官员的俸禄发放开始正规化,官吏职位的高低和俸禄的级别以“石”来表示,俸禄以斛为计量单位(每斛约折合130斤),按月发给粟米。共有16等,万石官月俸350斛,百石官有16斛。县令为千石至六百石官,每月90-70斛。这一时期,官员的俸禄由俸钱和禄米构成,二者各占一半的比例。魏晋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俸禄的形式也一改从前钱谷各半的形式,为帛、粟、钱各占三分之一。所谓的“帛”就是丝织品的总称。到隋朝官俸又恢复了两汉时期以粟米计算俸禄的方式。唐朝的俸禄形式则变的灵活,俸禄里除了传统的俸银、禄米外,还加上“田”。除正常的俸禄外,官员还可以领取薪炭、绸缎、纸笔以及雇佣人员的俸料银。

从唐朝中期一直到明清时期,官员的俸禄构成则以货币形式为主。唐开元年间,开始尝试将各种粮钱合为一起,以月俸为名,随月发放,月俸已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工资制啦。此后,“俸”钱逐渐占了主导地位,“禄”米慢慢退出历史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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