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锋”胡福明今晨去世:他为何说自己“不适合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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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日早晨6:40,《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主要作者、“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胡福明去世,享年87岁。
胡福明,1935年7月生, 江苏无锡人。1955年9月就读于北京大学新闻专业,翌年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到南京大学政治系(后更名哲学系)任教。
1982年,胡福明离开南京大学走上从政之路,先后担任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社科联主席、江苏省社科院院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2001年退休。
胡福明是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胡福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的代表人物。2019年9月25日,胡福明获“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2020年10月18日,胡福明荣获南京大学哲学系“最高贡献奖”。
仕道君注意到,胡福明曾在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学术小传》。该书披露了其撰写、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同时追溯了个人80余年的人生、学术经历。读来感谓颇多,感触颇深。
然而,最让仕道君感怀的,还是胡福明的从政经历。
自考到无锡师范学校,到入读北京大学中文系,又到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读研,再到南京大学教书,如果不出意外,胡福明将沿着“书生”的道路一直走下去。但随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发表,胡福明一时名满天下,同时也失去了平静的书斋生活。
1982年11月上旬,时任江苏省委书记许家屯找胡福明谈话并告诉他,经省委研究,决定调其到省委宣传部担任副部长。毫无思想准备的胡福明请求回去考虑一下再报告省委。过了三个星期,经反复考虑,胡福明给江苏省委写了一封信,明确表示,不想到宣传部工作,愿意留在南大教书,其理由是:自己热爱教育工作,已经熟悉教学工作,喜欢与青年学生在一起,对机关工作毫无经验。同时表态,作为共产党员,当然服从组织安排。
但两天后,江苏省委即通知胡,立即到省委宣传部报到。两天后,胡到宣传部报到,当时就给安排了办公室。胡福明意识到,自己已不是南大教师了,有点惆怅、失落。自此,胡福明离开了执教20年的南京大学,开始了长达18年的仕途生涯。
在江苏省委宣传部期间,胡福明初任副部长,次年开始担任常务副部长。胡福明坦言,在宣传部工作期间,在思想理论战线没犯错误,但在行政工作中犯了个大错误,具体就是姚迁事件。
在《我的学术小传》一书中,胡福明详细介绍了姚迁事件的经过:
一天,我拿到一份调查报告,是宣传部组织的调查组写的,内容是揭露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同志把科研人员的科研论文以自己的名义公开发表。我看了,觉得内容很多。但是,我不知道这个调查组是怎么成立的,是根据哪些科研人员的揭发成立的。我更没有调查每篇文章写作情况、发表过程。总之,没有任何调研,就盲目地认同了这个调查报告。
我本不认识姚迁,但受命找姚迁同志谈话,要他写检查。过了几天,正开部务会议,《光明日报》记者送来一份关于姚迁同志把科研人员的科研论文以自己的名义发表的新闻稿,要宣传部领导签字,部长不签字,让我签字,我不签字。《光明日报》记者不是我约的,调查报告不是我交给记者的,并且还未核实,所以,我还是拒绝签字。但是,《光明日报》在头版发表了这篇新闻。
随后,部长去北京学习,我受命去南京博物院宣布,撤销姚迁同志南京博物院院长职务,并批评姚迁同志的“错误”,要他检讨。结果,姚迁同志自杀了,引起很大反响,家属责问宣传部,许多同志同情姚迁,批评宣传部。我受到很大压力,“死者为大”,我到南京博物院去听取批评,承担责任。
不久,中央派来了调查组,进行调查,最后作出了处理决定,撤销宣传部长职务,给我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把处理决定在《光明日报》公布。在姚迁同志问题上,我犯错误的根源是,没有作调查研究,违背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犯了严重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错误,这正是理论脱离实际的恶果。
我这个书生从政真不行。
仕道君注意到,1985年8月4日,《光明日报》在一版刊登了该报编辑部“关于姚迁事件报道严重失实的检查”,新华社也在当天全文播发了电讯稿。
“检查”中说:经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组的反复调查,现已查明,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调查组一九八四年八月《关于姚迁同志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严重失实,定性错误。本报根据江苏省委宣传部在同年八月召开的“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上提供的省委宣传部调查组的书面调查材料,于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刊登的《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两条新闻严重失实,定性错误。
配合新闻发表的本报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的立论失去依据,论断错误。在此以前,本报根据读者来信、记者调查刊登在本报内部材料上的文章,也是错误的。本报在发表新闻前没有再核实,没有听取姚迁同志本人意见,违反了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造成了严重后果。现在本报公开承认这个严重错误,以挽回不良影响。
据相关资料显示,姚迁生于1926年3月,原名姚宪昌,江苏如东人。1964年到南京博物院工作,历任南京博物院革命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南京博物院负责人、院长等职,系国际博物馆理事会会员、中国博物馆学会副理事长、江苏省博物馆学会理事长、江苏省红楼梦学会会长、南京太平天国史学会副会长。1984年11月8日自杀。生前主编、著有《宜兴紫砂》、《六朝艺术》、《中山陵》等书籍20余部。
2004年,在姚迁逝世二十周年之际,南京博物院曾编辑出版《姚迁纪念文集》。红学大师冯其庸在为该书所所作的序言《怀念姚迁同志》中透露,在其了解了姚迁事件全部情况后,向有关方面作了大声的呼吁,终于胡耀邦总书记很快就作出决定,派调查组去南京认真调查后彻底平反,于报上公布。
有人说,中国的作家、学者最缺乏忏悔意识,既有“扬善”的美德,也有“隐恶”的劣性,不敢或不愿直面、揭示自己真实的过往,尤其是过去的缺点、过错、问题。但中国也不乏具有忏悔意识的良心文人,比如过去的鲁迅、巴金,比如今天的胡福明。
按理说,在姚迁事件中,胡福明只是“受命”行事,并不负主要责任,但他却在自己的“学术小传”将这段尘封已久的不光彩历史广布天下,显现了难能可贵的自我批判精神和清澈澄明的书生本色,值得敬仰、点赞。
但姚迁自杀事件似乎并没有影响胡福明的仕途进步。1984年12月,在中国江苏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上,胡福明当选为江苏省委常委,后相继兼任江苏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社科联主席和江苏省社科院院长。
在党校工作期间,在紧张的政务之余,胡福明也没有中断学术研究之路,撰写出版了《苏南乡镇企业的崛起》一书,和本校几位教师合写了一本《论县域经济》,同时主编出版了《苏南现代化》一书。但这些书籍大都属于政策研究的性质,影响力不大,更不能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的传世宏文相提并论。
1995年,年满60岁的胡福明卸任省委常委,转到江苏省政协担任副主席,并于2000年正式退休。
仕道君注意到,无论在南京大学还是省直单位,胡福明都有辞官、拒职的经历:在南京大学担任系总支副书记、副系主任期间,校领导曾找谈话让其担任系总支书记,被胡以上课忙谢绝了;1983年4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同胡谈话,要其担任省人大常委,被胡明确拒绝……
2018年10月,胡福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曾感慨,自己是温和的激进派,一介书生,不适合从政。
他用略带遗憾的口吻说,如果可以选择,他希望能一直在学校任教,培养更多的学生。他说,如果没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自己现在可能是南京大学一位退休博导。
我想,如果没有后来的从政经历,而是一直待在南大做一名教授,潜心学海、矻矻以求,胡福明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学术成就吧?
学术研究和为官从政完全是两条道,是鱼和熊掌的关系,很难兼顾、兼得的。
记得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詹国枢先生曾写过一篇《我为什么不愿当市长》的文章,总结了三条理由:首先,最大不适应是,感觉浪费时间;其次,机关内部关系,确实比较复杂;第三,机关工作,干好干坏,缺乏量化指标,很难说得清楚。詹先生总结的确实很有道理。著名社会学家邓伟志先生通过自己的研究也曾得出一个结论,做官与做学问之间有个函数关系,二者之间是成反比例、相斥的。从这个结论,他又提出了一个对策,一个口号,就是:淡化当官心理。
但愿人们能从胡福明先生的人生经历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资料来源|胡福明《我的学术小传》、中国新闻周刊、光明日报、人民网 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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