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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立法宣传 深入人心
涵养社会文明,人人都是主力军,每一位市民都应为城市文明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市从全域创建文明城市大格局出发,启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程序,并在市级媒体开设“文明行为大家谈”专栏,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市民群众共话文明行为,同时在津云客户端等开展“文明行为调查征集”活动,发动广大海河儿女“学、议、评、改”,形成了“人人讲文明、处处改陋习、时时树新风”的良好社会风尚。
文明是一种行为,文明是一种氛围,文明是一座城市发展进步的标志。下一阶段,我们要继续营造“学文明、践文明”的浓厚氛围,引领带动更多市民参与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宣传活动当中,让人人葆有“相善其群”的意识,以共治来治理不文明,用行动擦亮精神名片,不断提升社会正能量,让社会充盈浩然之气,让文明旗帜随风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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