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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大家谈】全社会监督让不文明行为“无处藏身”
近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全文公开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不仅在广大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才华,也第一时间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文明之声”。
“过去,我们对一些不文明行为,如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公共场合大声喧哗、随地大小便等,只能在道德方面予以谴责,没有法律的约束制裁手段。”才华说,《条例(草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升到制度,将公序良俗、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市民如果再做出不文明行为,不仅要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还将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尤其是草案规定了全社会对不文明行为都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将会让不文明行为“无处藏身”“无处遁形”。
才华进一步表示,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效果决定了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高低。“但是,目前来看,一些行政执法部门人员不足,一些违法行为需要多个职能部门管辖,很容易造成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到位。我觉得,条例要想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还需要解决好这些问题。”他说。 (天津日报李国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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