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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一):吴某某侮辱国旗案

天津高法 文明天津 2022-04-25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天津高院甄选出十二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这些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明扼要的风格,对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典型意义及弘扬价值做了提炼,分别从热爱祖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信经营、诚信诉讼、诚实守法、环境公益、文明守规、友善互助等不同角度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


吴某某侮辱国旗案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3日至10月6日晚间,被告人吴某某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携带剪刀至河西区两小区内,剪破、损毁悬挂于各楼栋门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并将部分损毁的国旗、旗杆丢弃在小区道路及垃圾桶等处。后经统计,被损毁的国旗共计66面。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公共场合以剪刀剪坏、损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国旗罪。为严肃国家法律,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某犯侮辱国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严重损害国家尊严和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必须予以严惩。该案的依法审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责任与担当。

点 评

陈灿平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处长,天津市案例法学会会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国旗乃“国旗、国徽、国歌”之首,代表着国家的形象,重要场合和重要节日,悬挂国旗乃世界通例。剪破、损毁属于公共场合的居民小区各楼门口的国旗达66面,犯罪的主观故意非常明显,行为性质恶劣,应予严惩。案例旗帜鲜明地捍卫了“爱国”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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