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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文明行为曝光台:违建“屹立不倒” 居民深受其扰

每日新报 文明天津 2022-05-15


私搭简易房屋、楼前建起私家小院、遛犬不使用束犬链等,这些在《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明确禁止的行为,却依然发生在北辰区大通绿岛家园小区内。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2年前小区里贴出的一张通告,让小区业主在当年7月底之前自行拆除违建,但时至今日,为什么情况依旧呢?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读者反映

赵女士是北辰区大通绿岛家园小区的一名业主。赵女士告诉记者,她们小区始建于2002年,原来小区环境非常漂亮。不知从哪一年开始,小区里私搭乱建的现象逐渐蔓延开来,到现在已经越来越严重了,导致小区里的停车位每天都非常紧张,小区居民因此经常发生口角。不仅如此,小区里个别养犬的居民遛狗不拴遛狗绳,有的狗在小区里来回溜达,吓得居民都不敢独自出行。



实地走访

13日上午,记者来到大通绿岛家园小区,沿着小区的道路向里面走,看到小区内的很多楼房都有私建乱建的现象。



其中,一幢楼一楼的一户居民在自家窗户前的公共地方建起简易的棚子,并且在棚子四周用铁护栏围起来,禁止他人靠近。



在另一幢楼前,一户一楼的居民垒起了小院落,小院用铁护栏围起来,还安装了大铁门。记者观察到,小区里私搭乱建的小院中,有的放一些杂物,有的停放机动车。



记者在12号楼前看到,两只棕白的中型犬就趴在通道上,周围也没有狗的主人在。一名抱着孩子的男子走到这里时停了下来,看到两只狗并没有走动的迹象,才快速从狗身边走过。



在11号楼与小区围墙之间的通道上,一条黑色的中型犬在来回溜达,狗的身上同样也没有束犬链。正在小区里遛弯的一名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小区里私搭乱建和养狗不栓狗绳的现象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他们曾经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很多次,但是一直也没有彻底解决。
2019年5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第六十七条规定, 违反规定在建成区私搭乱建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条例中第七十一条规定携犬出户未使用束犬链牵领或者未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



记者调查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小区里贴有一张2018年6月22日由北辰区天穆镇政府、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区房地产、区规划分局、小区居委会联合发出的通告。通告请业主在2018年7月底之前自行拆除违建恢复其原貌。同时区综合执法局和天穆镇执法队也已启动违建拆除程序,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业主本人承担。
到底小区私搭乱建为什么没有拆除呢?记者首先联系到大通绿岛家园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的负责人王主任表示,她们小区私搭乱建现象已经很长时间了,根据镇政府的统一规划,他们小区拆除违建分为几个阶段,目前,小区里1号楼到10号楼的违建都已经拆除完毕,并且恢复了原貌,但是后续的拆除工作由于资金的问题,现在还一直没有任何的消息。王主任表示,如果记者想咨询,可以向天穆镇政府进行询问。
记者又联系了天穆镇政府街道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执法队的一名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在前期的拆除违建时,还没有将费用与施工队结清,后续的拆除费用相关领导也在紧急想办法解决当中,因此并没有进行后面的拆除工作。陈姓负责人表示,如果资金到位的话,他们会立即启动小区违建的后续拆除工作。
最后,记者又联系到公安北辰分局天穆派出所,一名接警民警在听到记者反映小区有遛狗不栓束犬链的情况时,他们表示会马上派民警到现场去,不一会,一名民警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他们到现场并没有看见不拴束犬链的狗,他们会把这个情况转给小区的民警,让他继续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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