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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人民日报连发四文

人民日报 文明天津 2022-07-09


粉丝为看“爱豆”挤碎机场扶梯玻璃、11岁孩子用爷爷4万退休金打赏主播、初中生因在网上被造谣患上抑郁症……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在充分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不良网络文化的侵扰。

8月12日至17日,人民日报文化版策划推出“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系列报道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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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饭圈”乱象 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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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清理负面有害信息15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4000余个,关闭问题群组1300余个……这是中央网信办正在开展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专项整治旨在规范和引导粉丝群体理性追星。

近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综艺节目专项排查整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网络综艺节目管理的通知,重点围绕网络综艺节目内容内涵、题材类型、评审投票、嘉宾人员、话题评论等关键环节提出管理要求。

《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统计,我国未成年网民参加粉丝应援的比例达到8%,其中初中生群体是主要参与者,粉丝群体呈现低龄化趋势。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饭圈”乱象愈演愈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挑动对立、侮辱诽谤、造谣攻击、恶意营销等现象屡见不鲜,破坏清朗网络生态,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畸形的“饭圈”,非治不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必须要明确追星应有底线。

追星之路充斥套路

打榜应援、买代言、做数据、“虐粉”话术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孟威说,理性追星可以收获乐趣、新的社交关系以及以偶像为榜样的鞭策,具有正向作用。

曾几何时,追星意味着欣赏与喜爱,“与偶像一起变得更好”。然而,如今的“养成式”追星变成打榜投票、买代言、做数据,“偶像有我才能更好”,集资氪金(氪金原指在网络游戏中的充值行为,后来引申为粉丝为购买明星周边产品等花钱)逐渐成为常态。

调研发现,“饭圈”集资花样众多、金额巨大,且存在许多诱导套路。

曾是某明星数据组一员的小芽(化名)介绍,以平台设置的偶像热度榜单为例,部分榜单可以直接花钱冲击排名,有的则可以购买虚拟账号来达成目的。

“‘粉头’(粉丝组织的带头人)有常用的‘虐粉’话术,比如‘他这么好,值得让所有人看见’‘别家有的我们为什么不能有’,或者用微博抽奖的方式来吸引粉丝。”小芽坦言,如果花钱不积极,可能会受到其他粉丝的指责。

根据她的观察,粉丝中有很多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受到鼓动后很容易冲动消费。

这类集资监管长期处于灰色地带,粉丝一般通过Owhat、桃叭等粉丝运营APP进行集资。有些明星周边产品以实际价值的10倍价格出售,粉丝对此心照不宣。

集资收入流向何处?小芽介绍,收入一般交由后援会统一管理,定期向粉丝展示支出明细。近两年,小芽已经在集资上花费上千元,“我所在的后援会去年12月的集资收入还剩余200多万元,存在理财APP里,收益将投入后续的应援支出中。”

膨胀的狂热之下,互撕谩骂等非理性追星行为时有发生。就在不久前,浙江绍兴一批00后粉丝不顾劝阻执意探班,因迷路被困山上,年龄最小的仅16岁。从粉丝挤碎机场扶梯玻璃,到为明星打榜投票买牛奶倒掉……种种行为不仅危害粉丝自身安全,更进一步影响公共秩序,甚至挑战法律法规。

对此,公安部新闻中心曾提醒:对于粉丝追星过程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侵犯人身权利等违法行为,依法可处行政拘留并罚款,严重者追究刑责。今年以来,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公安局就办理了涉粉丝违法违规追星案件17起,共刑事拘留2人次,行政拘留10人次。

流量变现不择手段

以矛盾造热度,以热度换流量,以流量谋利益

“你我本无缘,全靠我花钱。”各种越界的“饭圈”追星行为只是表象,其背后是庞大的偶像产业市场,涉及经纪公司、社交平台、“职粉”(职业的粉丝组织者)、“粉头”乃至水军等多个利益链条,包含诸多隐患。

业内人士透露,“职粉”“粉头”往往和明星经纪公司联系密切,在打榜投票或者造势控评等活动中得到授意,对粉丝进行号召。这类不恰当的引导将资本逻辑美化为粉丝对偶像的“爱与支持”,潜在地绑架了粉丝的消费选择。

“粉丝在社群活动中会构建社会关系,形成‘爱’的自组织,从而获得自我身份认同,产生群体归属感。”孟威说:“明星的经纪公司是强有力的资本操控方,出资方与平台主导娱乐产业,成为最大赢家,粉丝出资则构成了明星资本的一个新来源。”

随之应运而生的,便是职业水军“养号”刷量打榜的产业链。据报道,一款名为星援的APP通过操控微博刷量,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非法获利800万元,操纵了“明星微博转发过亿”的造假事件。最终,星援APP开发者因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审获刑5年。

据了解,网络平台可以利用关键词检索等方式,监测不良粉丝行为和相关话题,从而进行技术屏蔽。然而,部分平台和营销号默许甚至纵容互撕掐架,乃至刻意制造话题、博取无良流量,以矛盾造热度,以热度换流量,以流量谋利益,自己赚得盆满钵满,留给粉丝一地鸡毛。

不只是社交平台,甚至部分线上教育平台也逐利而动,把追星乱象带入教学空间。此前,中央网信办发布的整改通报就指出,多个学习类APP存在追星内容,设置粉丝团打榜功能、存在明星应援群组等。

重拳出击整治乱象

严格依法整治,强化监督管理,正向教育引导

“出于过度迷恋或崇拜心理产生的非理性嗜好并不鲜见,常表现出行为的狂热和失控,比如无节制地投入精力或金钱、沉溺于幻想不能自拔等。”孟威解释,“因为喜爱明星而连接在一起的粉丝社群,内部成员态度和观点往往具有高度一致性,导致粉丝看待问题的视角逐渐片面化,就会产生偏执、谩骂等不理性行为。”

治理“饭圈”乱象,需要加强社会合力。“一方面要依法整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围绕‘饭圈’消费所形成的灰色、黑色产业链。”孟威认为,另一方面,还要加大对经纪公司、“职粉”等群体的监管力度,同时,文艺工作者也要多推广具有正能量的优秀节目,为青少年树立良好典范。

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在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上协同发力,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

针对网站平台,“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其取消诱导粉丝应援打榜的产品功能、优化榜单规则、完善粉丝群圈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通过加强网上涉明星信息规范、强化账号管理、完善黑产打击机制、探索建立粉丝引导机制等方式,为长效整治和规范粉丝文化打下坚实基础。

明星也要提高自身素养,为粉丝树立良好榜样。“学校、家庭、相关机构也要增强文化教育吸引力,帮助青少年提高网络媒介素养、形成抵制不良文化影响的自觉与自律。”孟威说,要帮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培养文明上网习惯。


人民日报记者 陈圆圆(实习生王希贤参与采写)

刊于《人民日报》2021.8.12 第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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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三俗”要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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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然而,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不良信息也随之而来。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对不良内容缺乏鉴别力。对可能危害未成年人的网络不良内容尤须“零容忍”,不能让网络“三俗”污染孩子纯洁的眼睛和心灵。

当前,青少年已逐渐成为网络文化重要的消费主体和网络文化的生产者、传播者。《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未成年网民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4.9%,我国未成年网民日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使用网络获取信息、拓宽视野、丰富生活,同时,一些低俗、庸俗、媚俗的不良信息也可能进入他们的视线,影响身心健康。

近期,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禁止诱导未成年人打赏行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乐、卖惨“审丑”等现象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坚决清理散布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视频。

不良内容危害大

易受诱导、盲目效仿、沉迷深陷

主播搭讪、诱导打赏……视频直播平台的一些机制和内容,会对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导向。

2019年,家住成都的11岁儿童小伟迷上了游戏直播。在直播间,打赏越多的网友得到的关注越多,为获得主播更多关注,小伟用爷爷的退休金先后打赏了4万元。而此类行为发生后的实际维权往往很难。“网络交易在虚拟情境下发生,监护人难以了解真实情况,退款索赔较为困难。”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思麒说。

“3岁66斤胖妹……马上突破100斤”这则视频的配文出自女孩的母亲,视频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佩琪”的3岁女孩。在其过往视频里,“佩琪”大多都在胡吃海塞各种油腻食物,而这些视频都有很高的播放量,其中最高的一条播放量超55万次。

“看直播中扭扭身体、卖惨卖丑收入就比上班族还高,孩子就吵着说要当主播。”在某论坛上,一名家长的发言引发了不少网友担忧。

“画面及音效恐怖阴暗,存在大量暴力画面,我家孩子自从迷上这款游戏以后,精神萎靡、情绪暴躁。”这是一名家长在网上的留言,直指网络不良内容。

在虚拟世界中,未成年人不仅可能成为“三俗”内容的受害者,也可能成为传播者和助推者。2020年,因为个人矛盾,初中生杨某纠集多人对同学金某拳打脚踢,并拍摄了带有人身侮辱内容的视频上传至微信群,引起十余人围观,此后这些视频迅速扩散至多人微信朋友圈,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健全,对不良内容缺乏鉴别力,又容易模仿。”广西大学大学生心理研究所所长杨国新指出,网络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的影响不可小觑。

整治乱象齐发力

落实法律法规、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常态机制

近年来,一种被称为“祖安文化”的脏话骂人行为在一些游戏社区、社交媒体、视频平台等扩散开来,辨别能力不强的未成年人深受其害。

“不但要整治社会上的流氓,也要整治网上的流氓!”一名网友这样形容整治网络“三俗”内容的迫切性。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国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做出明确规定。例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第七十四条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与此同时,围绕网络“三俗”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开展。今年2月,文化和旅游部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检查网络文化市场低俗庸俗媚俗、炫富拜金、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问题。7月启动的“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解决包括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防沉迷系统和“青少年模式”效能发挥不足问题等在内的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求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保持“零容忍”态度,各网站平台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针对今年年初在广西出现的“网红村”低俗恶俗炒作问题,广西网信办与广西文化和旅游厅齐抓共管,约谈主播,吊销封号,做好执法普法。

除专项整治外,各地还陆续建立了常态化整治机制,同时大力推广社会监督举报平台,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今年3月,浙江省杭州互联网法院办结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强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今年7月,河北等地陆续开通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专项举报电话,开展涉未成年人网上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受理工作。近3年来,广西网信办共清理低俗、庸俗、媚俗有害信息1600余条,关闭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网站平台(公众账号)121个。

完善对策防反弹

网上网下联动、整合监管力量、加强关心引导

减少网络“三俗”内容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不但需要做好网络不良内容的预防、监管、整治工作,还需做好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关爱工作。做到网上网下联动,“清网”“育人”双管齐下。

“网络经营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监管存在一定难度。有些网络违法违规实施主体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屏蔽某个区域IP的访问行为,使执法人员无法监测到网站的违法违规行为。”广西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黄庆锋说,一方面,网络不良信息传播隐蔽性高,平台运营者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网络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研判处置工作能力有待提高,进一步提升、整合监管整治的力量和技术必不可少。

“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对有害信息的研判处置能力,在重点领域加大人员投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网信办主任金化伦建议,应加强动态网络巡查监管,提升技术手段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事前拦截、屏蔽。监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并视情况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反复。

在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关爱。对不良网络内容的认识不足是未成年人参与传播和制作不良网络内容的主要原因。增强打击网络“三俗”的教育宣传力度,正面宣传引导合理健康上网,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思想道德建设,提升未成年人及监护人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

为何有的未成年人会在直播间大额打赏?“直播间打赏能获得来自主播和观众的即时正反馈,未成年人辨别力不强,容易被误导,冲动消费。”杨国新说:“家长应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学校也需要建立多元的价值评价体系,开展多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为孩子提供更多自我实现的平台。”


人民日报记者 祝佳祺

刊于《人民日报》2021.8.13 第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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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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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日益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然而,侮辱谩骂、散布谣言、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

随着互联网成为未成年人进行社交的常用空间,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不时出现,值得引起重视。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网络保护”章节,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杜绝网络欺凌,已成为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家长十分关切的话题。

人格尊严受侵害

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威胁恐吓是通常形式

不久前,一名初中生在网络上遭诽谤的事件引发关注。

13岁的佳佳(化名)因为和同学发生误会,被辱骂、污蔑“交往多名男友”的不实信息出现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并迅速传播。为了删除文章,佳佳被迫支付了2000元删帖费,最终变得厌学并患上抑郁症。

据警方调查,助推欺凌事件的是一家编造虚假信息以吸引流量、进而借机敲诈的公司。判决书显示,公司负责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令人担忧的是,涉案成员均为00后,作案时刚刚成年。

编造负面新闻,丑化和攻击他人,并引来网友围观、起哄、谩骂,是网络欺凌发生的通常形式。据介绍,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除了在网络上进行侮辱谩骂、人身攻击外,有的不法分子还会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除了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网络欺凌甚至有可能给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侵害。最高检第九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说,种种行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还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对这类犯罪,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

“真空”地带须关注

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和乱象的影响

近年来,网络欺凌等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网络欺凌的出现,包括心理、技术和法律等诸多方面的原因。

从心理层面看,网络欺凌的施暴者往往是在宣泄内心的不良情绪,以人格侮辱、攻击谩骂甚至人身威胁等方式伤害别人。家庭监护上的缺失,也可能导致未成年人实施或遭受网络欺凌。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很多家庭名义上为父母双方监护,但父母忙于工作,未成年人由祖辈抚养或其他亲属照顾,实际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有些家长对孩子使用网络的情况不了解、不掌握,对涉及子女的网络欺凌行为不知情。

一些网络平台存在的“真空”地带,从侧面助长了欺凌行为。网络空间的匿名性特征,一方面使得青少年的网络社交缺少了监督,减轻了实施欺凌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提供了多样化的实施平台。尤其是近几年来自媒体的兴起,加剧了侮辱诽谤等不良现象的传播。

调查发现,相对于传统的线下侵害,网络侵害的影响范围较广、持续性更强,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更大。有些线下欺凌行为,通过视频、图片上传网络会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有些恶意传播者将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公之于众,伤害更大更持久。

今年7月,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就涉及严防网上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不良导向、扭曲青少年价值观,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

“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不良因素、各种乱象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未成年人保护亟须回应的时代命题。”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副主任苑宁宁表示,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网络空间受到侵犯时,通常带有损害扩散迅速、受害范围广泛、受害时间持续、受害人数众多、受害方式隐秘等特点,根据以往的经验,既需要强调各方齐抓共管、各履其职,也需要有常态化的机制和制度予以保障。

群策群力共护苗

家庭、学校、社会多方对网络欺凌“零容忍”

对网络欺凌坚决说不,需要全社会群策群力,坚持“零容忍”态度。近年来,自国家到学校,从修订文件到出台法律,都彰显出打击网络欺凌的决心和魄力。

2020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此外,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教育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针对校园欺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其中明确应当制止学生“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强调对欺凌行为“零容忍”,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

“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问题,事实上在法律层面的态度是明确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有明确规定。”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认为,目前在这些法律规定的落地上,既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细化标准,落实责任,也需要相关平台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操作层面加大投入,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比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出现网络欺凌的情形,应当及时依法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在制止这些欺凌行为的同时,也防止这些相关信息扩散。”

青少年遇到网络欺凌如何应对?宋英辉建议,要及时向家长或信任的人求助,把遭受网络欺凌的情况告诉父母或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向任课老师、心理老师等寻求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也可以要求网络平台采取相关措施。

“如果不愿意把遭受欺凌的情况告诉身边的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拨打求助热线、举报热线,比如检察机关12309平台就设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区’,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宋英辉还表示,从网络治理的角度来说,还要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多个层面的教育来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引导他们科学应对网络欺凌,防止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

对此,司法机关提醒,当侵害者试图实施进一步的侵害行为,或者要求见面时,青少年要予以拒绝。当前,各社交平台都提供了屏蔽、静音或举报欺凌等功能。如果欺凌发生在社交平台上,青少年可以拉黑欺凌者,也可以向平台举报欺凌行为。此外,尽量保存遭受欺凌的证据材料,比如社交媒体上的聊天记录和相关帖子的截屏,以便于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打击惩处实施欺凌行为的犯罪分子。


人民日报记者 张璁

刊于《人民日报》2021.8.16 第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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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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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许多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娱乐休闲等都与互联网息息相关。但网络信息良莠不齐,一些不良信息不同程度影响着未成年人。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离不开信息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互联网平台也要承担起责任,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关注,共同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社会的融入,许多未成年人从小就接触网络,他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成长、娱乐休闲等都与网络息息相关。与此同时,网络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也面临不同程度的影响。近日,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解决直播、短视频平台涉未成年人问题,网络“饭圈”乱象问题,不良社交行为等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8月12日起,本版策划推出“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系列报道,关注“饭圈”追星乱象、网络“三俗”、网络欺凌等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环境。报道引发广泛关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16日中午12时,全网阅读量约6.7亿。

网络环境在何种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数字时代,青少年如何更好触网?针对近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饭圈”追星、网络“三俗”、网络欺凌等现象,本报记者对话3位不同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良好的网络生态。

一问

成长环境有何变化

记者:随着互联网在青少年生活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全民触网、低龄触网渐成趋势,现在的未成年人面临怎样的成长环境?

叶韦明:随着智能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逐渐进入“屏幕环绕的生活”:从婴儿时期的看护器开始,到日常使用的手机、电视、电脑……由算法主导的短视频、直播、网络游戏等,很容易吸引未成年人的时间及注意力。

储朝晖:网络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工具。对于当代人来说,网络既是休闲的空间,也是工作、生活、学习各方面的空间。青少年接触网络,关键在于能否摆正个人与网络的关系。如果能确保自主性,就可以充分利用网络,使网络成为工具;如果没有自主性,就会被环境裹挟,沉迷于网络。在这样的状态下,要让未成年人理性看待网络,外界的教育、环境和引导非常关键。

朱巍:如今,触网低龄化渐成趋势。为了确保未成年人健康使用互联网,我国出台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保护专章为重点,以“一法一决定”为两翼,以中央网信办出台的关于直播、群组、微博客、网络搜索等具体法规为基础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从法律角度看,我国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从法律落实角度看,要确保法律法规切实执行,需要将相关规定全面融入技术落实层面,应用大数据、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这也是此次“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治理重点之一。

二问

不良信息有何影响

记者:网络上海量信息良莠混杂,网络空间中的一些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有何影响,背后的诱因是什么?

叶韦明:互联网平台的运作机制,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影响巨大。互联网平台运用数据化、商业化、算法化的机制,以获取用户注意力为工作目标——这种强调平台技术和商业模式的逻辑,对于大多数媒介素养和判别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来说很难抗拒。

如今的社交媒体能让青少年看到与自己兴趣和观点一致的信息,从而做出“简单的选择”,长期依赖将导致参与者看待事物的态度极化。“屏幕生活”还可能导致深度注意力的缺失,长期暴露在视频流中,青少年有可能失去独处能力、自省力、想象力和洞察力。研究还发现,电脑游戏会导致青少年注意力不集中、过度活跃和消极情绪。

有的互联网平台还采取“游戏化”的设计策略,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既定任务和项目。比如粉丝为给明星打榜投票买牛奶倒掉,背后正是以做数据为任务设计的一种打榜机制。

朱巍:日益进步的技术应用,大部分被互联网企业当作追求商业利益的工具,很少真正被用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比如,尽管防沉迷系统和青少年模式已被写入法律规定,观察中却发现“多账号切换”“一人多号”“人号不符”等规避技术的手段。如果技术没有真正服务于法律法规,再多措施也只是隔靴搔痒。

三问

清朗空间如何营造

记者: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一方面要供给丰富、健康的网络信息,满足青少年的网络需求;另一方面也要设立“安全网”和“防火墙”。未成年人理想的触网方式应该是什么样的?

储朝晖:网络只是一个工具,网络空间呈现的内容,与使用网络的主体直接相关。当下,网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事实上是社会问题在网络中的折射和体现,只是借由网络,表现得更加具体、传播得更加广泛。所以要打造清朗的网络环境,首先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清朗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有几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建立青少年模式等物理性措施,目前已经在实施。二是要注重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信息素养,包括获取、分析、判断、选择、运用信息的能力等,让他们能够判断信息的真伪和良莠,在网络上选择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传播和表达信息。这是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受到不良网络信息侵害的举措。三是让未成年人树立明确的人生目标使命。从教育角度看这方面尤其重要,有助于降低青少年被不良网络文化影响的可能性。

朱巍:从平台主体责任角度看,企业逐利应建立在全面履行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平台越大,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也就越大。

互联网平台落实法律义务的首要责任,就是将大数据、算法作为网络不良信息的过滤器,决不允许不良信息通过热门、热搜、推荐、关键词等方式进入未成年人视野之内。大数据时代,青少年看到的内容、接收到的信息、参与的话题大多经过算法与数据的拣选。互联网海量信息,鱼龙混杂,平台在拣选推荐信息时,考虑因素不能仅专注于增加用户使用时长、日活和流量,更应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和特殊性。从这个角度看,有责任感的互联网平台在防沉迷系统的建设中应是如此,在短视频、直播、内容分发平台中更应如此,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叶韦明:目前主流的视频平台设立青少年模式的操作方法是进行年龄分级、限制时长和限制时间段,辅以限制功能。比如,短视频平台限制主动搜索内容、查看发布者账号、查看评论等。但从效果来看,仍有较大改进空间。在一些视频平台上搜索关键词,搜索结果不合规比例仍较高。因此,互联网平台要更加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根据不同地域、区域类型通过技术加强后台管理;此外,目前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内容分级还不完善,一些内容超出低龄儿童的接受程度,一些内容又无法满足青少年对优质信息的需求。在优质内容的导入和分级上,需要教育专家和互联网平台共同建设。

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安全问题,还应该得到家庭、学校等多方的关注。父母积极参与,而不是让青少年独立面对或暂时与家庭隔离开来,更有利于解决青少年游戏上瘾等问题。优质的面对面交谈,是建立亲密关系的基础。家长不仅要警惕孩子沉迷手机,还要注意自己的注意力是否被手机抢走,给予孩子更多关注与陪伴。


人民日报记者 智春丽、管璇悦、曹雪盟

对话人:储朝晖、叶韦明、朱 巍

刊于《人民日报》2021.8.17 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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