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道德模范倡议:节约能源共享低碳生活 全民行动共树文明新风
广大市民朋友们: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配合党和政府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天津市全体道德模范发出倡议:节能降耗、低碳生活,共建美丽天津。
一、做节能理念的倡导者。在工作和生活中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降耗的重大战略决策,增强勤俭节约、节能低碳意识,带头遵守节约用电规定,让节能降耗成为一种责任、一种常态,带动全社会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新风尚。
二、做低碳生活的践行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自然光充足时不开灯,人员较少时少开灯,自觉抵制“长明灯”;做到及时关闭不用的电器设备,减少待机耗电;做到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倡导使用步行梯,减少使用电梯;提倡低碳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办公,把节能降耗落实到每一个行动上,落实到每一个场景中。
三、做节约美德的宣传者。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向身边同事、朋友及家人推广节能降耗理念,广泛宣传节能环保政策法规,普及节能知识、方法和技巧,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粒米,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传统美德,努力营造绿色环保的浓厚氛围。
四、做浪费行为的监督者。带头自觉抵制浪费行为,做到物尽其用,对身边发生的有悖于节能降耗的行为和现象主动制止、及时规劝,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节能降耗行动中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采暖季即将到来,这更是用电高峰期,节能降耗人人有责,节能成果我们同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提高节能意识,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为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助力天津绿色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市道德模范
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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