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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中小学生及家长 请接收来自“文明天津”的“安全叮嘱”

天津日报 文明天津 2023-04-08


暑假是溺水事故高发期

防溺水 警钟长鸣

7月2日

西安渭河1名13岁男孩溺水失踪,不幸溺亡。

7月2日

黑龙江哈尔滨1名6岁男孩在坝边玩耍时,不小心掉入河中溺亡。

7月3日

江西南昌,一名10岁男孩不慎落水,路人报警后,消防人员到场营救,但该男孩已无生命体征。

7月4日

江西抚州,1名15岁男孩溺水身亡。

7月4日

江苏泰州有几名少年在江边戏水,其中2人溺亡。

7月7日

甘南合作城区发生一起儿童溺水事故,有5人经抢救已无生命体征。

7月8日

重庆九龙坡大溪河流域,2名女童在野外玩水时不幸溺亡。

7月9日

广西南宁,1名10岁男孩在小区游泳池游泳时溺亡。

7月11日

广西柳州,3名10多岁学生溺亡。

7月12日

上海崇明,母子2人意外落水,父亲救人心切跳入水中,3人不幸溺亡。

7月13日

呼和浩特,一对母女在河边游玩,12岁女儿意外滑入水中,母亲施救,2人溺亡。

7月16日

海南定安3名小学生到南渡江玩水,其 中1名8岁男孩溺亡。

7月17日

河北邯郸,4名少年在漳河玩耍时落水溺亡。

7月20日

海南屯昌金坡水库,1名刚参加了高考的学生与同学相约水库边拍照,结果不慎从水库堤坝的斜坡滑落溺水而亡。


以上案例和数据,来自于近期媒体公开报道的青少年溺水事件的不完全统计。

  暑假,是中小学生盼望的日子,但也是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多地发生的青少年溺亡事故,在让人倍感痛心的同时,也再次为全社会敲响了警钟──萌娃放暑假,安全决不能“放假”。此外,除了溺水,孩子的活动安全、心理健康、交通安全、居家生活、消防安全等常见安全问题也必须得到重视。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和谐、愉快的假期,我们整理了这份中小学生暑假安全指南。

  对于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和苑派出所民警王卫东来说,两年前那个夏天的夜晚,发生在南运河沿岸的一起青少年溺水事件,让他记忆深刻。

  “当时一位正在夜市游玩纳凉的群众正好目睹一名青少年失足落水,孩子大概十四五岁,不停在河里挣扎。热心群众立刻呼救‘不好了,有个孩子落水了!’”在事发地附近河岸某餐馆打工的两名年轻人闻声立即跑来,跳入河中,奋力抓起落水少年向岸边游去。但落水少年因惊慌而不停挣扎,加上河堤湿滑,二人无法顺利将其搭救上岸,情况十分危急。这时,闻声赶来的夜市保安及附近店主找来绳索等救援物品,下到河岸边,合力将落水少年和两名施救者拖拽上岸,并拨打110报警。

  “我们抵达现场后,看见少年已经被救上岸,一路上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据民警现场调查了解,落水少年是附近某商铺外来务工者的孩子,在我市一所中学读初二,因一时不慎,失足落水。“这个孩子本来会游泳,但由于河里水况与游泳池相差甚远,河底有杂草等障碍物,引起了恐慌,导致呛水,致使其更加激烈地挣扎,险些酿成大祸。无论怎么说,这个孩子都算是幸运的。”王卫东说。

  的确,这名被救上岸的少年是幸运的,但更多的落水青少年却是不幸的。

  今年7月以来,全国各地接连报告多起青少年溺亡事故。在我市,进入暑假后,也发生了几起青少年溺水事件。可以说,每一起溺亡事故,都让人无比痛心。

  中小学生心智尚未成熟,对潜在危险警惕性不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我国1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事故中因溺水死亡的占57%,同时总溺水死亡人数中14岁以下儿童占56%。溺水事故,已成为青少年非正常死亡重要杀手。

  近日,我市召开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门会议。“暑假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青少年溺水原因多为游泳钓鱼、水边嬉戏、打捞溺水物品等意外事故。”会上,我市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青少年溺水溺亡事件呈现五个特点

根据近年来我市青少年溺水警情分析得知,我市青少年溺水溺亡事件呈现出五个特点:


1

青少年溺水多发生在8至14岁年龄段,以1至7年级学生为主。

2

青少年溺水多发生在城市中心区以外的偏僻地区村镇的河坑。

3

青少年溺水多发生在假期,或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各中小学网课教学期间。

4

青少年溺水发生的时段多为中下午,因天气高温的原因戏水游泳造成溺水溺亡。

5

溺水溺亡的青少年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且溺亡青少年缺乏自救和救援必要的安全知识。

记者梳理分析近期我国多地发生的青少年溺水事件也发现,溺水青少年的监护人往往在事故发生前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由于监护人的疏忽大意,造成了孩子溺水的严重后果。同时,广大青少年涉水自救和救人的知识匮乏。已发生的案例也反映出,多起溺水的案例都是由于青少年聚集嬉水,其中一人溺水,其同伴施救,最终造成溺亡的事故发生(包括救人者溺水或同时溺水)。

  此外,青少年溺水事件多发生在比较偏僻地区,因为所在地区自然河道、水库、湖泊分布较广,加之水文情况复杂,其周边两侧少有道路,交通不便且行人较少,不能及时发现溺水者,造成救助的成功率低。交通不便也造成了救援车辆、人员无法及时赶到现场,青少年溺水得不到及时救助。

  为此,我市相关部门发出防溺水提示:青少年的监护人要尽到监护责任,要将青少年的安全教育重视起来,时刻提醒青少年不要到坑河湖泊等野外游泳,尤其是要远离涵洞、漩涡、河闸、泵站等水文复杂的地区。监护人和学校(包括培训教育机构),都要加大对青少年防溺水安全教育引导的力度,讲解自救和救人的注意事项及安全知识。相关单位也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引导青少年到正规场馆游泳。


防溺水小贴士

1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2


如不幸溺水,首先要保持冷静,只有让自己漂起来,才能获得宝贵的救援时间。可以尝试身体放松,向后仰,同时抬起手臂帮助身体重心上移漂起来,注意尽量让鼻子、嘴巴露出水面,保持呼吸。

3


如遇同伴溺水,应立刻求助成人或报警求助,切勿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 我们在行动


武清区

组织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各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提示单、播放宣传短视频等方式进行防溺水宣传。组织宣传部门利用区内电子显示屏刊播《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主题宣传片,利用村村响大喇叭持续刊播防溺水主题音频,大力宣传“防溺水六不准”要求,实现全区村街、社区全覆盖。

  同时,在水闸、河道和溺水隐患地点设立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截至目前,全区安装防护栏369.6公里,安装防溺水警示牌3859块,宣传横幅391块,物防设施投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大了巡查力度,除开展日常巡查外,区水务局在放水、调水、节假日、暑假等重点时段,对重点隐患水域、危险河段实施全方位管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巡逻看护,做好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劝阻、安全提醒等工作。


宁河区

  由于地处多条河流下游,区内河道坑塘多,溺水隐患较为突出,宁河区把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重点。成立工作专班,常态化对河沟、坑塘、水洼、扬水站以及青少年涉水活动多的重点区域,加大巡逻巡查力量和频次,及时发现并劝止危险涉水活动。并与防汛抗旱相结合,组织各级防汛抢险队伍深入排查,既查险工险段,又查溺水隐患,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防护栏、救援救生设施,对以往发生过溺亡事故的重点部位安排专人看护,确保每条河道、每个坑塘警示标志、应急设施全覆盖。此外,将与河湖长制相结合,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将防溺水作为河湖长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托高架视频监控系统、社会治安“技防网”以及无人机、“云探头”等设备,探索建立覆盖全域的智能化视频监控平台,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管。


蓟州区

  各乡镇街对辖区所有可能发生溺水的河流、水库、水渠、水塘、采砂坑、鱼塘等水域进行全面摸排,明确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河长、网格员作用,突出抓好双休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紧盯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对所属水坑、水塘等危险水域加强巡逻巡查,做到全域、全时、全覆盖。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速报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组建各乡镇街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一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最大限度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精准化开展家校合作,坚持“一人一档、一家一案”,为每个学生家庭安排一名责任教师,严格落实节假日“教师每日安全一提示,学生每日安全一报告”制度,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全员家访。


其他安全问题

同样不容忽视

每年暑假都是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高发期。除了溺水,孩子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运动安全、居家安全等,也是暑假中需要家长乃至全社会都要高度关注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红桥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大家讲述中小学生暑假中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


案例一:男孩负气出走 民警火速寻回

  去年暑假的一天晚上10时左右,红桥区和苑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13岁的侄子小王3小时前下楼玩耍,至今未归、查找无果,怕发生意外,求助民警。接报后,该派出所立即指派正在现场周边负责巡逻防控的民警赶赴现场处置。经了解,报警人王大哥是内蒙古通辽市人,现在天津工作,暑假邀请自己的侄子来天津玩。那天傍晚,侄子说自己想下楼玩会儿散散心,没承想大晚上还没回来,侄子身上未携带现金,对天津环境也不熟悉,让王大哥非常担心。随即,民警调取了小区所有出入口的监控录像,初步确定小王是从小区南门离开的。据此,派出所决定兵分两路寻找,所内民警调取路面监控,现场民警沿着小王的活动轨迹实地查寻。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成功在北辰区某地找到了小王。当时小王正在路边的草丛里熟睡。民警唤醒小王后,查看其身体并无异样,第一时间向其家人报了平安,回所途中又为小王购买了面包和牛奶充饥。民警在耐心提醒教导小王的同时,叮嘱王大哥一定要照看好自己的侄子,以免发生意外。


警察叔叔安全提示

  孩子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日常,要注重加强外出安全的教育科普,引导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加强心理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平和、理性看待事情;情绪波动时,通过运动、沟通等形式进行排解;遇到困难或烦恼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的帮助,积极面对。如因与家长产生矛盾负气出走,发生失联情况,家长要及时查找、及时报警,防止酿成大患。


案例二:孩子贪玩 头卡护栏

  今年7月22日傍晚,红桥消防救援支队接报,有居民发现自己所在的小区四楼阳台外有孩子将头卡在了护栏里,身体悬在外面,存在坠落风险,情况危急。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该阳台空间狭小,一名10岁左右的孩子卡在四楼,非常危险。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用安全绳和安全钩固定孩子,做好保护,并拿来毛巾、床单等柔软物品护住头部,进行破拆。由于楼层较高,孩子情绪紧张,一名消防救援人员抱着孩子身体,并一直进行心理安抚;另一名消防救援人员托住孩子臀部,合力将其救出。随后,现场120急救人员对孩子进行了检查,孩子身体并无大碍。


警察叔叔安全提示

  家长在看护孩子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出现将孩子单独留在家中的情况,在倒垃圾、收快递、取外卖时关紧房门,带上钥匙。孩子在居家过程中不要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要将头部、手部、脚部伸进狭小空间,以免卡住。此外,不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不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火,不携带火种,发现火灾及时报告成人或报警,不逞能上前灭火。家长不在家时,不使用煤气、液化气灶具等。


案例三:坐电动车 未戴头盔

  今年7月22日晚,一名9岁儿童坐在其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座上,未戴头盔,一辆机动车从其后方将二人撞倒在地。而在一个多月前,一位爷爷骑电动自行车载着6岁的孙子外出。老人将孩子放在车座前方的踏板上站立,未佩戴头盔,在途经复兴路与南运河北路交口时,未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祖孙二人被直行的汽车撞倒在地受伤。


警察叔叔安全提示

  骑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时应安装安全座椅,且驾驶人和乘坐人都应该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坐在汽车第二排,而且要乘坐儿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青少年假期出行,要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要在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不使用成人手机开启并骑行共享单车;自觉遵守轨道交通、公交车乘车规范;乘车系好安全带。此外,家长应该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文明守法出行,做孩子的好榜样。


记者 张雯婧 摄影记者 谷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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