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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天津原创评论:让见义勇为精神蔚然成风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一品德和行为在当今社会仍十分重要,应大力弘扬和提倡。尤其是在社会治理越来越复杂的今天,不能离开正义正气的导向,因为只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对恶行说“不”,邪气才会失去滋生蔓延的空间。当遇到坏人行凶,才会有更多的人像吴树全等人一样勇敢站出来,弘扬正义。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2017年11月28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最新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请点击阅读原文浏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九条也明确 :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人民有正义,社会有正气,民族才会生生不息,国家才会兴旺发达,新时代需要见义勇为精神。前不久,我市还推出了869路“见义勇为”主题宣传车,两位驾驶员冯伟、张刚都是见义勇为者。该主题车的推出,就是希望通过流动宣传让更多的乘客了解见义勇为精神,自觉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来。一个人可以引领一群人,一个群体可以激励一座城市,一辆“见义勇为”主题公交车可以让见义勇为之风“跑”起来。当“英雄情怀”在处处生根发芽时,我们所生活的这片土地才会越来越美好、温暖。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途径、方式宣传见义勇为的精神,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关爱,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解决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才能让更多的民众“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从而自觉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之中。(冯婧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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