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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矛盾纠纷化解不出村① |被邻居家的狗咬伤,狂犬疫苗​谁买单?

兰溪法院 2024-03-28

2021年来,兰溪法院推行“共享法庭”,打造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实现基层治理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家长里短、邻里纠葛等不能自行解决的,都可以进行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被狗咬伤,狂犬疫苗谁买单?

水亭畲族乡生塘胡村的村民老胡在路过同村村民胡二家门口时,胡二家养的一条狗突然窜出,在老胡右脚脚后跟处咬了一口。老胡要求胡二赔偿打狂犬疫苗费用514元,胡二却以咬伤不严重为由不愿赔偿。继而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口角。

生塘胡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胡志良了解情况后,立即与村干部一起赶往调处纠纷。可双方一直对应该赔偿多少钱僵持不下。胡志良想到了村里的“共享法庭”,通过线上联系游埠法庭法官远程指导调解。


法官看了老胡的伤口并了解相关经过后,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双方责任。法官耐心做胡二的工作,向他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又从情理入手,远亲不如近邻,没必要为了这点钱伤了和气。

  

最终,在法官和庭务主任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由胡二赔偿老胡狂犬病防疫针费用514元。并在签订协议后当场付清赔偿款。


村民养犬在农村是普遍现象,也是村民看家护院的一种常见手段,但如何规范文明养狗的意识还有待提高。法官指导庭务主任在村里加强文明养狗的宣传及劝导工作,告知村民要对家犬及时检验检疫,并做好拴住狗链等安全措施,避免发生狗伤人事件。特别行动不便的老人、儿童玩耍遇到犬只也要注意自身安全的防范。



一个“终”字,引发纠纷


近日,游埠镇下王村进行自来水安装工程,工程队在村民围墙上写宣传标语。村民童某家正好处在安装工程的末尾,工程队便在其围墙上写了一个“终”字作为标记。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村民童某妻子便在这几日病故。童某觉得这“终”字写在其墙上不吉利,影响到其妻子病故,故与安装自来水工程队发生纠纷。下王村“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王福祥得知消息后,联系游埠法庭法官一起组织双方调解。

后双方达成一致,由工程队老板给予农户童某慰问金38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共享法庭”设立在村中,村里有了纠纷便能在第一时间处理,化解矛盾,且对矛盾的产生过程及当事人都能有一定了解,便于其开展调解工作,从而化解矛盾,让群众的满意度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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